干女兒有繼承權嗎?
一般而言,干女兒是指民間基于朋友關系或者迷信說法,由女性認作幾乎沒有血緣關系的他人做女兒。這種指認方式一般通過雙方的口頭協議,或者舉行一個儀式,并無任何書面上的憑證,也未經過法律上的認定。
《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養子女是依照《收養法》規定,一般由沒有子女的父母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收養的子女,收養子女必須按照法律規定,有書面憑證。
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一般是指重組家庭時,并未成年的子女。
干女兒只是一種民間形式上的認證,不屬于法律規定的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并不能繼承“干爸干媽”的遺產。
但《繼承法》也明確規定了,遺囑繼承(繼承法第16-22條)和遺贈撫養協議(繼承法第31條),兩種非法定繼承方式,且這兩種方式的效率效益均優于法定繼承。
對于這個問題,關鍵是如何來界定‘’干女兒‘’這個身份。在現實生活當中,我們經常有認干爹,認干女兒,認干媽的,這種情況。但是一般情況下,這種干爹,干媽,干女兒,都只是因為雙方關系比較好,比較親近,而加強雙方之間交流和情感的一種稱呼或者方式。并不代表雙方之間就一定存在父女或者母女的法律關系。
因為這種情況下,我們首先可以排除的就是繼子女和繼父母之間的關系。因為雙方并不是因為再婚而認的干女兒,往往雙方都有各自的家庭或者沒有說要組成新的婚姻家庭的愿望,只是因為比較喜歡這個孩子,所以才認為自己的女兒。
但是按照法律規定能夠享受法定繼承權的子女,除了親生子女之外,剩下的就是與繼父母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或者辦理了正式合法收養手續的養子女,才可以享有繼承權。
而干女兒的這種情況,一般也不是辦理了合法的收養手續的收養關系,所以干女兒與干父母之間也不存在收養關系,因此干女兒是無法獲得法律上的繼承權的。
所以干女兒要想獲得繼承權主要有兩種方式:一個就是符合上述繼承法的相關規定,與父母之間形成了具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關系,或者與父母之間存在合法的收養關系,除此之外,就是干父母如果在生前立有遺囑,將自己的遺產歸女兒所有,那么她可以依據該遺囑而獲得繼承權。
干女兒有繼承權嗎?
農妹子就農村在干女兒認養上做一個解答,其他的所謂干女兒不在回答的范圍之內。干女兒認養屬于社會問題范疇,和法律意義上面的養子女還是有區別的,一個僅僅是口頭的承諾或者協議,一個是通過一定的收養程序認養的女兒,其法律地位是不可同日而語的。
先說一下我國收養法的規定,然后再往繼承法上面來靠攏。我國的收養法規定,大家請看下圖說明。
根據收養法的規定,認養養子女顯然對養子女和養父母也有很嚴格的規定的。那么干女兒就不一定會全部符合收養的規定。因此干女兒在收養法來講,是不符合養子女的規定的,因此在繼承干爸干媽的遺產的時候,是不能按照養子女的繼承規定來執行法定繼承的。
那么要想獲得繼承權,只能按照繼承法的其他相關規定來進行了。在我國的繼承法中,除了法定繼承的規定之外,還有一個遺囑繼承和遺贈的規定。大家可以看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
在被繼承人簽訂遺囑繼承書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可以認定合法有效,并且優于法定繼承的規定來執行。這個還是基于公民對自己合法的私人財產的處分權。按照老百姓的話來說就是,我自己的財產想給誰就給誰,只要我愿意。也就是說,只要是公民的真實意思表示的,并通過書面的形式確定下來的遺囑或者遺贈撫養協議,受受國家繼承法的保護的。
最好還是有見證人或者辦理司法公證的好。這個比較保險一些。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干女兒還是有對干爸干媽的遺產享有有繼承權。
我就想說一句,干女兒是什么類型的女兒?
繼承法規定子女享有繼承權,包括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哪里來的干女兒?不是血親關系或存在其他有效法律關系,自然是沒有繼承權利的。
換句話說,別人叫了馬云一聲爸爸,他要是答應一聲,這還能搖身一變?
沒有這么容易的事情,許許多多大都白紙黑字地寫著呢,就像是戶口本,又或者結婚證、親子鑒定啥的,沒有書面文件的東西不用理會。
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喪偶的兒媳對公婆、喪偶的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于繼承法規定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等。干女兒不屬于繼承法規定繼承人“子女”。
如果干女兒對死者盡了生活照顧義務,分割遺產時可以給予干女兒適當經濟補償。
如果被繼承人遺囑指定自己干女兒繼承財產,遺囑屬于遺贈性質。干女兒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遺贈內容之日起兩個月內辦理受遺贈手續,否則受遺贈資格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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