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如何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在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主要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具有以下情況,女方會在爭取撫養權方面有很大的優勢: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二)十周歲以上,雙方對撫養權歸屬發生爭執的,要考慮該子女的意見。(三)對于兩周歲以上十周歲以下的孩子,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可優先考慮的情形如下:1、女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女方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男方有其他子女的;(四)如果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等。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綜上,如果女方要爭取到撫養權,綜合考慮以上因素。找到對自己有利的方面,如果還有確定的證據的話,在法院的判決中會占有很大的優勢。法律依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五條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對于孩子撫養問題,法院判決都是從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后判決。首先孩子的意見是相當重要: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其次收入狀況:證明自己經濟收入狀況良好,與對方有差異。3、工作環境:看誰的工作環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長。然后要居住條件更好: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比如離學校較近,小區配套成熟。:一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根據《婚姻法》及其解釋之規定,在離婚案件中,如果有兩個孩子,一般情況下是一人一個孩子。如果只有一個孩子,那么對于2周歲以內哺乳期內的嬰兒,原則上應該跟隨母親生活。如果女方身體不健康,有久治不愈的傳染病或其他的嚴重疾病,女方就不能撫養孩子。這可以根據男女雙方的經濟狀況和現狀,根據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出發,結合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來整體衡量孩子跟誰生活更有利成長。孩子10歲以上,法院在處理孩子撫養權問題時還要具體征求孩子的意見。建議把兩個人的現狀進行對比,本著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為原則,與對方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在訴訟中要讓法官知道誰更能提供給孩子健康成長的條件,盡力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6條規定:“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對于離婚后子女由何方直接撫養,首先可以由父母進行協商。對于父母雙方達成的協議,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支付子女所需費用,或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應不予準許。雙方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判決。
即在女方不益或沒條件撫養孩子的時候,嬰兒的父親必須盡撫養義務,與嬰兒共同生活。
總的來說,大興區離婚時如何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法院在判決孩子撫養權時主要考慮這么幾個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齡;二是夫妻雙方的經濟狀況;三是雙方的受教育程度;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齡稍大且能進行意思表示的孩子);五是孩子的生活習慣;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撫養意愿且有撫養能力的情況,等等,但總的原則在于: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某方是否利于孩子未來的成長。如果案情比較復雜,或者雙方都想獨自撫養孩子,那么這個時候如果有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的介入,并獻計獻策的話,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會顯得更有把握。畢竟,離婚怎么判孩子?離婚孩子撫養權的爭奪有時候更像一場戰爭,一旦涉及法律專業知識和訴訟技巧,光靠個人熱情、一廂情愿是遠遠不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