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的流程是怎么進行的?
訴訟離婚的步驟一般為:
(1)訴訟前期準備:如果你已委托律師,律師會幫你準備好全部資料,你只需要負責配合即可,如果你不委托律師的話。那么,你需要準備好以下文書(一般向法院提交一式兩份,自己保留一份):《民事起訴狀》(記得要寫清楚自己的訴求以及事實理由,如果不會的話可以參考網上的范文或者請教他人)、準備你們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沒有對方的,則需要到對方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詢身份證號碼,等起訴立案后申請法院去調?。?、相關的證據材料(例如結婚證以及與案件有關的材料等)。
(2)立案階段:首先要解決的是向哪個法院起訴?A、如果你們雙方都沒有離開住所地的話,那么可以在對方住所地法院或者婚姻登記地法院起訴;B、如果對方離開住所地未超過一年的,你可以到對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超過一年,你可以到自己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你們雙方都離開戶籍所在地超過一年的,你可以到對方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其次,到法院立案時還要提供對方的住址以及聯系方式(為了方便法院送達相關文書等,如果找不到人的話,則需要公告)。你提交相關資料后,一般情況下法院會當場給你出《受理通知書》以及告知你需預繳的訴訟費用,特殊情況下會先接收你的資料,后七天內通知你是否受理該案。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擔心對方會轉移財產,此時或者立案前你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需要提交《財產保全申請書》并附上相關的財產資料,一式兩份,自己保留一份)
(3)審判階段:立案后一段期間,法院會給你送達《開庭傳票》、《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等,等到開庭時,你攜帶好相關資料(切記一定要帶身份證原件,否則進不了法院)去到相關的庭室開庭。開庭流程一般是: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調解等。庭后,法院會將判決書送達給你,如果你不服法院判決的話,那么在你簽收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提起上訴。如果你服從判決的話,也需要看對方是否上訴,如果對方沒有上訴的話,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請開具《生效證明》。
(4)執行階段:這個階段不是必經的,如果你只要求解除你們雙方的婚姻關系,而不涉及財產分割等問題的話,就一般不需要申請執行。如果涉及財產分割問題或者子女撫養權問題,法院判決支持或者部分支持你的要求,而對方不配合的話,那么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我老婆留下兩個孩子,出家找了個老公在一起生活了十三年,最近她向法院上告和我離婚,因為哪時候我的兩個孩子還小她也是沒有啥動靜的,現在兩個孩子成人了,她上告要和我離婚,我和我的兩個孩子們都不愿意和她離婚的,請你們回答我的問題好嗎? 寫起訴狀,收集證據,整理好所有材料到法院去立案。交訴訟費,等待法院通知開庭。簡易程序一般三個月內結案。如果一審沒有判離,過半年后可以再次起訴離婚??傊V訟離婚還是比較復雜,條件允許的話最好委托律師處理。特別是涉及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的離婚官司。律師會為您爭取最大的權益,也會幫你節省時間,分擔煩惱。
一、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復雜,則轉為普通程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該類證據,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若沒有此類證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后6個月之后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二、協議離婚:
根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步驟如下:
1. 申請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2003年8月8日)的規定:
《婚姻登記條例》 第三章 離婚登記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薄、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另外還要求帶本人兩寸照片兩張。
離婚協議書應申明如下內容:第一,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第二,子女由何方撫養,撫養費的數額、給付的方法和期限。第三,各項財產的歸屬、數量和價值。第四,各項債務的清償責任。第五,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第六,離婚后一方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方法及期限等。
此外,還應當交付辦理離婚證及存檔所需的單人免冠照片(離婚雙方各自提供2寸單人照片2張)。
由于離婚是一種重要的身份法律行為,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則,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
提出離婚申請的當事人應當認真填寫《離婚申請書》并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
2. 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提出的離婚申請進行嚴格的審查。審查內容除對《婚姻法》第31條規定的離婚的條件認真地進行審查外,還須對當事人的收入、財產以及子女狀況等進行纖細的調查與核實,以達到保障離婚協議的真實、自愿與公平,并對離婚當事人能否按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的義務進行有效的監督。
為防止輕率離婚,我國法律應明確規定協議離婚的審查期。在審查期內,如果雙方當事人對重歸于好取得共識,應準許當事人撤回離婚申請。我國《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后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在1個月內進行審查?!痘橐龅怯洍l例》對此未作規定。
3. 批準
通過審查,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不予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對于符合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時起,夫妻關系解除。離婚證同人民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和離婚調解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法院判決離婚的法定標準。
法院判決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或解除婚姻關系: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蹤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隱瞞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10、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11、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13、一方與他人通奸、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訴方經本院依法傳喚無故不到庭,且沒有提出書面答辯意見,經依法缺席開庭審理,請求方離婚態度堅決,可以判決離婚。
16、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17、重婚的。
18、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19、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20、未到法定婚齡的。
21、因脅迫結婚的。
原告應結合以上21條,準備相應的證據,起訴時一并提交到法院。
二、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法院審理期限: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 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三、起訴離婚需要多少錢?
起訴離婚需要多少錢?根據案件的不同花費的錢數也是不同的。
首先,必須的是離婚訴訟費用。
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費,在訴訟過程中產生的申請費;鑒定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等,根據情況要由某一方當事人墊付。
律師代理費因人而異,好律師就貴些,一般的就便宜,要看怎么和律師談。
四、起訴離婚的程序
起訴離婚的程序包括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一、對方不同意離婚,起訴離婚需要以下程序:
1、準備民事訴狀(最好委托專業律師代書),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有管轄權(關于管轄權如果不明白,可以咨詢專業律師)的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立案,繳費案件受理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等法院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二、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起訴離婚需要寫離婚起訴書說明起訴離婚理由、財產分割請求和孩子歸屬要求。
另外還需要準備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證據、財產證據、有利于子女撫養的證據等。
以上便是關于“對方不同意離婚怎么起訴離婚,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什么資料”的相關內容介紹。起訴離婚,法院不一定會判離,不是你想離婚,法院就會按照你的意愿給你判離,你需要向法庭提交你們夫妻感情破裂,無法繼續生活下去的證據,只有這樣法院才會判離,同時如果對方有過錯的還可以要求賠償,但這一切的關鍵都在于你的證據,建議您在起訴離婚前最好是就自己情況咨詢專業的律師,做好準備。
我和女方,沒有結婚證,小孩五歲了,現在女方離開,按這種情況可以用小孩名義起訴女方付撫養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