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單方面起訴離婚么
離婚的方式,離婚有兩種方式,一是民政局離婚,一是到法院起訴離婚。到民政局離婚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xù)。到法院起訴離婚,是在一方要離婚,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前提下,想離婚的一方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男女雙方均具有起訴離婚的權利,《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同時,《婚姻法》也明確規(guī)定不能起訴離婚的情況,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軍人的配偶離婚,除非軍人有重大過錯,必須征得軍人同意。如果你的配偶是軍人,那么你就不能到法院起訴離婚了。第三十四天規(guī)定,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后或者中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就不受前面的限制
結婚自由,離婚也自由。如果你們感情已經破裂,不論是男方還是女方,都有權利提出離婚。法官會根據你提交的證據判斷你們之間感情是否破裂,如果證據充分或者對方也同意離婚,法官就會判決離婚。
但是,男方提出離婚也有一個限制。我國法律對婦女會有一定保護,如果是妊娠期或者哺乳期未過一定時間,男方是不能起訴離婚的。
可以的,起訴離婚,本來就是由其中一方提出來的。但得攜帶好相關文件,到法院提起訴訟。詳情可以到當地法院或者律師事務所咨詢。一般需要提供的是雙方的結婚證,身份證,起訴狀,現居地址等等。
可以單方面起訴離婚么?可以。提出離婚訴訟請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關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起草民事起訴狀;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和部分證據。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被告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 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
2. 戶口本
3. 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干部證等)
4. 結婚證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婚姻中的雙方,在協商一致、或者(絕大多數)協商不能一致時,在法院辦理解除婚姻關系、子女撫育并分割財產的辦理方式。
1、夫妻雙方對去法院、或是民政部門辦理離婚事宜的方式選擇;
單方或者一方決定由法院裁判離婚涉及的相關事宜。
2、決定方作為原告,去本轄區(qū)基層法院領取文書底稿,起草起訴狀;
書寫訴狀時,要寫明雙方的自然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情況、家庭住址、聯系方式),列明訴訟請求(離婚、子女撫育、財產分割、訴訟費的安排等),寫出具體的事實與理由(婚姻概況–相識方式、結婚時間、子女出生日期、婚初夫妻感情、目前婚姻狀態(tài)等),署名。
3、準備相關證據材料,如結婚證、財產清單及其它證據材料,復印留底,提交起訴狀一式兩份、證據材料復印件及相應的訴訟費用到法院立案庭。
4、等待法院通知被告方應訴(即送達起訴材料)、向雙方下達開庭傳票,確定開庭日期。
5、開庭前做好離婚、子女安排(主張由誰撫育、撫育費用的承擔)、財產分割計劃的心理準備。
6、開庭。
進行法庭陳述、宣讀起訴狀、聽取被告方答辯,接受法庭調查(涉及婚姻狀況評估、子女情況、財產情況等)、進行法庭辯論、參與法庭調解(必經程序)、做最后陳述。
在庭審筆錄上簽字。
7、等待法院裁判。
8、被判決、或者調解離婚的,婚姻關系即行解除。雙方各自開始新的生活。
被判決不準離婚的,暫時不能解除婚姻關系,六個月內不能重新起訴離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例外,如六月內發(fā)生嚴重的家庭暴力事件等)。
被判決準予、或者不準離婚的,任何一方認為該判決不符合己方要求、或判決不當的,可以在接到判決書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一般是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