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快速公交車道行駛扣分
走快速公交車道行駛扣分
機動車占用BRT快速公交專用車道是違反交通法規中占用禁止標線的行為,各地的處罰不一,一般情況凡被電子警察拍攝到的違章,駕駛員將罰款200元、記3分。就看是否被抓拍上了!不過建議你最好還是遵守交通法規,任何時候都不要報僥幸心理!平安是福!
根據你的描述,你的違法行為是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情況,應處罰三分,并處警告或者50~100元罰款。
一般交警會按照最高額度處罰,3分和100元!
一般來說,處罰時間是十五天內,實際操作中,很多車子是在年檢到期前去處理。
罰款200元(即上限)第三十七條 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準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讓速不讓道
相信很多駕駛者對這方面都比較迷茫,不知不覺間,就被“擠”到最右側的公交車道上。按照深圳地區的路況來看,絕大對數均為單向四車道。從左至右分別為:左轉向道、直行道、公交車道、右轉向道。很多情況下,直行道車輛會受到無辜“侵犯”,直行車輛經常會被“擠”至公交車道,冤枉被抓拍。
看路段時間的, 對下您走的是哪段,如果不走運被拍了,罰100不扣分。全天專用:快速公交專用道(BRT)道路;天目山路(莫干山路至教工路);環城北路;艮山路;下沙路(杭海路至1號路);古墩路(申花路至文一西路);文一路(古墩路至教工路);文二路(古翠路以東);文三路(古翠路以東);教工路(文一路至天目山路);建國路(環城北路至解放路);解放路(新城隧道至市民中心);富春路(解放路至香樟路口);潮王路(上塘路以西);文暉路(上塘路以西);浣紗路(西湖大道至慶春路);延安路(平海路至慶春路); 7點至21點專用:天城路(秋濤路以西);上塘路(石祥路至文暉路);富春路(清江路至之江路); 交通早晚高峰專用:天目山路(萬塘路至益樂路);莫干山路(花園港街至環城北路);環城西路(環城北路至白沙路);延安路(西湖大道至解放路)。(注:早高峰時間為7點至9點;晚高峰時間為16點30分至19點。)
機動車占用BRT快速公交專用車道是違反禁止標線的行為,各地的處罰不一,凡被電子警察拍攝到的違章,駕駛員將罰款200元、記3分。
是的,占用公交專用車道屬于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按交規扣3分罰款100元。但是以下情況例外:1.社會車輛在行經路口右轉彎時,遇到外側公交車道時,可以借公交專用車道右轉;2.在路段上,社會車輛車可以借助公交專用車道右轉,駛出干道;3.允許臨時停車路段,臨時停車上下乘客。
機動車占用公交車道行使不扣分知罰款。 社會車輛占用公交專用道行駛的,處以150元罰款。對于機動車變換車道時越實線,和在公交專用道內側亂停放的機動車,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值得注意的是,同一車輛在同一路段,半小時內如果多次占用公交車專用道,交警部門只處罰一次。
怎么說你呢,這種情況見多了,我覺得是非常愚蠢的做法。既然走到公交車道了,那就走到底吧,如果拍照,就是罰200不扣分,就是像你這樣錯上糾錯,一樣也是被拍,走公交車道加上壓實線變道扣分罰款,一樣跑不了!如果旁邊車道有車還增加了出事故的風險!!!既然已經造成了一個違法事實,就準備承擔就好了,何必再去冒著更大風險去再增加一個違法行為呢?經常見路口到實線了,直行車走到了右轉道,非要壓實線變到直行道。我認為是非常不值得的:
1,如果不拍,你右轉道直行照樣不拍,如果拍照,你壓實線變道一樣被拍,且后果好像比右轉道直行并不輕。
2,如果直行車不讓你發生了事故,你全責沒跑。
3,還有一個不違法的措施可以用,先右轉再掉頭右轉不就行了?無非耽誤幾分鐘。真搞不懂到路口還壓實線變道的咋想的!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走快速公交車道行駛扣分“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