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一次能判離婚嗎
想必很多女人都相信男人動手打自己了就有一有二就有三,為了能夠徹底擺脫家庭,不少人在遇到第一次家暴的時候,就想離婚,但在實際家暴一次能判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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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離婚是夫妻雙方的權利和自由,原則上家暴一次就可以離婚。當然家暴在法律上有明確的標準和解釋,只要符合法律上的規定和相關司法解釋,就可以提起訴訟離婚。
家暴可分為身體和精神兩個方面,身體即:
①夫妻一方毆打另一方致死、致殘、重傷的;
②夫妻間經常性的拳打腳踢、咬、掐、擰、推、搡、扇耳光等人身傷害或羞侮行為;
③婦女在孕產期間遭配偶毆打的;
④在離婚訴訟期間毆打或唆使他人毆打配偶的;
④由第三者介入的對配偶的身體傷害行為。
而精神層面即:
①夫妻一方對另一方經常性的威脅、恫嚇、辱罵造成對方精神疾患的;
②以傷害相威脅,以損害家具、傷害動物、打罵孩子相恫嚇造成對方精神恐懼、安全受到威脅的;
③為達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對配偶經常性的當眾或私下惡意貶低、羞辱、挖苦、奚落、嘲笑、謾罵致對方不堪忍受的;
③經常刁難、干涉、猜疑、阻止限制對方行動自由,影響對方正當工作生活的;
④公開帶第三者回家同居羞辱配偶的。
在家暴離婚中,最重要的就是取證了。這對于爭取離婚、財產分割、爭取孩子撫養權都非常有利。下面說說家暴取證。
最常用的證據就是傷情照片,挨打了第一時間要把傷情照片拍下來,不然有些淤青啊腫脹的地方過段時間就恢復了,注意不要僅僅拍局部,要盡量拍露臉的全景照片。
若達到了去醫院的情況,就診后務必把醫療本啊、診斷證明啊、醫療報告、住院病歷等保存好。因為這些材料都是在你向醫生陳述傷情時形成的,相當于醫生給你做的筆錄。還有的打骨折的,拍了片子也要留好。這些都是法庭可以采納的有力證據。
如果在家暴中,已經報警了,受害方最好也要留下民警的聯系方式,這樣不但有了報警記錄,也又筆錄告誡書的。
還有一種就是常用證據是證人證言,有時候家暴發生的地方不在那么私密的空間里,被親戚、街坊鄰朋友家里知道了,然后在法庭上有他們的證言,讓他/她把這個過程在法庭上復述一遍,仍然可以構成間接證據。
在起訴之前我們要寫擬好起訴狀,在開頭寫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況,具體是指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寫明訴訟請求,陳述事實與理由,概括一下雙方何時結婚、何時生子,因何原因離婚等情況。最后寫上具狀人的姓名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