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自己去法院申請離婚
根據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因此自己是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的,那么具體該如何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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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據條例,當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只要您符合上述條件,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的。
第一步,自己雖然可以直接起訴離婚,但是畢竟涉及到財產分割、孩子撫養權等問題,在這里小編還是建議您找一位委托律師,幫助您。畢竟只有專業離婚律師才能更好的維護你的權益,而且有專業律師的指導,你可以順利開展單方面起訴離婚程序。
第二步,擬寫離婚申請書(起訴狀),要在起訴狀上寫明夫妻雙方的姓名,出生年月,聯系地址和電話。還有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例如請求依法判決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小孩歸誰直接撫養,對方支付多少費用法,有些出軌行為要可以要求損害賠償費用等等。然后還有列明具體的事實和理由,詳細介紹夫妻結婚的過程,矛盾的起因,對方過程情況以及為何要這么判決。感情破裂表現在哪些方面等等。
第三步,準備起訴離婚的證據。所謂證據就是能夠證明你起訴狀當中事實的書面材料。例如結婚證,居住證,小孩出生證明,房產證。車輛行駛證等等。
第四步,向法院提出申請以及自己準備的材料,當法院受理后,法院書面通知另一方參加訴訟,在開庭前法院會安排調解,調解不成功,然后轉入正式開庭,在法庭上,雙方把各自的觀點亮出來,證據拿出來,互相辯論,法官看看誰的證據多,誰說的有道理,符合法律規定些,那么就支持誰,開庭以后,法官出具判決書,決定是否判決夫妻離婚,還是駁回起訴不準離婚。整個流程走下了大概需要3-6個月左右。
不少人也問小編在前期調解時,都有什么可調節的呢?其實通常就是你起訴的內容,如,是否離婚?子女撫養是否可以協商一致,財產分割,是否可以協商一致等等,但其實鬧上法院的夫妻,大部分的調解是沒有用的,既然夫妻鬧到法院這,說明之前,定早就協商過,能談攏的早就談了,都走到找律師,打官司這一步了,基本上很多問題是無法談攏,故此只能請求法院來判決了。
綜上所述,目前離婚起訴法律程序大致包含以下幾個部分:
1、 委托律師,起草離婚起訴民事起訴狀;
2、 法院立案,15天以內組織夫妻雙方進行訴前調解;
3、 調解不成功,在1個月左右會正式開庭審理
4、 出具判決,如果一方不服,可以上訴。
5、 判決生效,申請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