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撫養費法律怎么規定的
要是夫妻之前已經有孩子了,卻決定離婚的話,離婚的時候就要爭奪孩子撫養權。沒有得到撫養權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撫養費用,這個時候問題就來了,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是多少呢?怎樣支付呢?要給多長時間呢?現在就給大家解答這些問題。
一、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給多少?
孩子的撫養費并不是固定的,一般情況下,是按照以下標準支付:
- 要是有固定收入的話,撫養費一般是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要是有兩個以上子女的話,其撫養費肯定會更多一些,但一般不會超過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要是沒有固定收入的話,撫養費會根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來定。
- 要是有特殊情況的話,其費用可能會適當提高或者降低。就比如,除了要撫養子女外,家中老人生病,撫養費的比例就會適當降低。
孩子撫養費一般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經濟能力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來定的。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不同離婚案件的撫養費用也會有所不同。
- 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怎么給?
撫養費支付方法也是非常重要的問題,一般情況下,撫養費都應該是定期給
付。要是有固定收入的話,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是農民或者沒有工作的人,一般是按照季度或者年份來支付。在某些情況下,也有可能是一次性支付,就比如當事人有比較好的經濟條件,能夠一次性支付完。還有就是,離婚案件中當事人是港澳臺同胞或者外國人,一般會要求一次性支付,以免日后執行困難。
- 撫養費應該給多長時間?
撫養費是父母對未成年孩子盡撫養責任的一種表現,一般情況下,孩子成年
后,父母就不需要再支付撫養費用了。這個成年一般是指18歲,但要是子女到16歲的時候,就已經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其收入已經能維持自己的生活,且生活水平不低于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以不再給予撫養費。
還有就是,孩子雖然已經成年了,但身體殘疾,失去勞動能力,無法賺取生活費用,父母仍舊需要支付撫養費。還有就是,孩子成年,但還在學校讀書,因為學業的緣故暫時不能靠自己賺取生活費,父母仍舊需要支付撫養費。這其實也是為了保護孩子的權益,有的孩子在18歲的時候,考取大學,這個時候還不能在外面工作,就需要靠父母的撫養費來生活了。有的孩子因為身體原因,不能勞動賺錢,就只能靠父母來撫養了,法律這樣規定,也是為了保障殘疾兒童的生命權。
離婚的時候,孩子的撫養權是父母爭奪的重點,沒有爭奪到撫養權的一方將不能和孩子生活在一起,不能照顧孩子的飲食起居,就只能用撫養費來表達自己對孩子的愛了,因此,一般情況下,父母都不會不愿意給撫養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