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如何防止對方轉移財產
一般說來,可以用以下三個方式來固定夫妻共同財產。
一、訴前的共有財產盡調,最好委托律師做。
1.訴前通過財產登記部門,查詢有關財產登記情況。
可以到房管局,查詢到對方名下的房屋等,也可以查詢到對方所有的公司的房屋。可以到車管部門,查詢到對方名下的車輛,或公司名下的車輛。可以到銀行去查詢對方名下存款等。
當然,如果這些查詢,對你不開放,可以委托律師去查詢,或者是向法院申請查詢,都是可行。
2.訴前通過稅務局,查詢個人所得稅的情況,或者向社保局查詢對方社保和公積金情況,可以獲得對方工資收入明細。
3.訴前通過工商部門或證券結算中心(如是上市公司),可以查詢到對方持有的股權投資情況。
二、訴前或訴中的財產保全,避免對方故意轉移。
如果擔心被對方在你訴訟離婚時,把這些財產轉移或者消費掉,可以在訴前做好財產的保全,這個可以委托律師去申請。
三、其他私人關系,持續關注對方離婚后,資產或財富情況,發現疑點及時追繳分割。
事后積極找線索,如果發現了遺漏掉的沒有參與分割的共同財產,可以再次起訴到法院要求分割。
財產有二種,一種是固定資產,如房產等。另一種是活動資產,如銀行存款、股票等。你問的可能是在款等活動資產吧。這種資產,具有隱弊性、私秘性,一般不好掌握。
既然你要訴訟離婚,當然涉及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你想固定對方的財產,不管是銀行存款還是其它股票收益,你都要向人民法提供有關信息,以便法院依法冰結或其他強制措施,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若是對方若銀行賬戶有存款,則需要在起訴后將銀行卡信息提供給法院,法院將對其名下的存款進行凍結,以防對方轉移財產。若對方近幾個月有大量存款轉移,則可要求法院調查近一年對方銀行流水,對方無正當理由,大量轉走存款,追回財產后會按照一人一半進行分割。
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說,離婚時發現對方隱匿財產的,有證據證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對方隱藏財產的證據,法院會根據提交的證據判決在分割夫妻財產時,對隱藏財產的一方部分或少分財產,這是對離婚隱匿財產行為的一種處罰。
基本原則,搞清楚到底有多少共同財產,密切關注財產變動情況
1、查詢賬戶往來
由于購房手續和周期較長,在夫妻平時相處時,難免購房者可能會泄露一些購房方面的痕跡,因此,如果一方的行為詭秘或異常導致另一方懷疑另有房產,另一方應注意查找一方的票證或存款往來記錄,看有沒有一段時間的大額支付,以及向房產公司匯款的記錄等等。
2、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交易的時間以及交易的對象。
確定交易時間,是為了收集證據和防止對方可能提出賣房款已消耗殆盡的事由。確定交易對象,看交易的下家是否具有惡意,是否知道或應當知道交易的產權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事實。
3、常見調查手段
①從對方最親近的人處入手,摸查該房的所有權人。由于房產價值巨大,一方通常不會將該房產以一般朋友的名義購買,而最常見的是以父母兄妹等與之關系親密的人的名義購買。因此,如果一方并不寬裕的父母或兄妹擁有巨值的房產,就有可能存在這種情況。
②從交易時間,摸查出資線索。根據購房付款的時間,回憶一方在此期間財務上有無重大支出或異常,有條件的,還要查詢一方銀行存折上的資金流向,在確有把握的情況下,查詢打入房地產公司購房款的銀行出處,也有可能獲得柳暗花明的收獲。
可以提起離婚后財產分割訴訟,為了防止對方繼續轉移順便對已知的財產申請財產保全。
如果有條件,委托律師幫助查找一下財產線索!
根據法律規定,在離婚過程中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轉移、隱藏、變賣、毀損的或偽造債務的,分割財產時,對隱藏、轉移、毀損夫妻共同債務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不管婚姻狀況如何,平時做個有心人還是很必要的。比如要了解自己家庭的財產狀況,如果平時做個“甩手掌柜”,對方轉移財產你也是不清楚的,保留好購買任何財產的發票收據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