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2024年新規(guī)定
婚姻法2020年新規(guī)定
那就是非法同居了,這只是違法,但不犯罪,如果兩個人彼此相愛,還是辦一個結婚證的比較好
新婚姻法民法典具體對離婚作出了以下新規(guī)定:1、新增了關于離婚冷靜期的規(guī)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若一方對離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內撤回離婚申請;2、明確判決不準離婚后,分居又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應當準予離婚;3、增加了夫妻一方揮霍財產,離婚時法院可以給其少分或者不分給揮霍一方共同財產。
逼著女人不要做賢妻良母,而要做經濟獨立自強的女漢子,否則晚年不能自保呀!
民政局知
《民法典》第1076條規(guī)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1077條規(guī)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guī)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1078條規(guī)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
2021新婚姻法沒有規(guī)定不準離婚,而是離婚的冷靜期現在已經達到了30天哦,離婚沒有那么簡單了而已。如果不準離婚,那所有的男女關系不都亂套了?
在2020年的5月28號通過的民法典上也有關于離婚冷靜期的最新規(guī)定。里面就是說從2021年1月開始,從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申請之后的30天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就可以撤回離婚申請。
說真的,現在成就一段婚姻真的實屬不易,在雙方都付出了精力、財力、人力、物力之后再去離婚,就真的得不償失了。所以奉勸大家在離婚之前一定要三思啊,最后我也祝愿全天下的家庭都可以美滿幸福。
離婚需要冷靜期的,也不是說離婚就可以離婚的啦。兩個人從相識、相知、相愛真的不容易,所以領證需謹慎,離婚需冷靜。這樣也可以更有效的降低離婚的概率,同時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事端。
下面是即將生效的民法典中婚姻法部分給大家分析出的重點:
1.離婚冷靜期,申請離婚后30天內可以反悔,到期后還有30天,有一方不去領離婚證,當做撤回離婚申請。兩者相加共60天。離婚會變得非常困難,明年1月1日實施。
2.婚姻隱瞞重大疾病,可以撤銷婚姻。婚姻撤銷后,當做從未有過婚姻關系。
3.居住權,是設立一個物權。一旦房屋的居住權在房管局登記了,就算成立,沒有登記則不成立。買房一定要查冊,看房屋有沒有被設置了居住權。因為,新房東也不能趕走居住權人。
被設置居住權的房子沒有商業(yè)價值,只能等居住權到期后才會恢復商業(yè)價值。
老人給保姆設置了20-30年的居住權,子女繼承房屋,還不一定熬得過保姆這20-30年的居住權。
居住權,不能轉讓,不能繼承。
公租房以后估計會用居住權來實現。
4.婚姻中付出家務勞動較多、照顧小孩老人較多的一方,在離婚時可以要求一筆補償款。至于標準,目前需要法院指導案例和后續(xù)司法解釋跟進。
現在施行的仍然是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根據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修正的《婚姻法》。 是否會修改,如何改,不得而知。 但無論怎么改,2020年肯定可以結婚,但必須符合法定結婚條件。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婚姻法2020年新規(guī)定“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