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失業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沒有失業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沒有交失業保險不能領取失業補助金,按照失業補助金領取規定,領取失業補助金必須是曾經參加過失業保險,并且現在沒有參加社保處于失業狀態才可以領取失業補助金
不能,領取失業金必須要先登記申請,社保部門審核通過才能領取
不可以的 ,參加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都屬于預投保性質,并不能說沒有領取就要退還金額。投保是對當事人的保障。
沒有失業登記過,是不可以申領失業保險的。必須先登記失業,領取失業證明,再拿著身份證和社保卡去社保中心相關部門填表申請失業保險金,等待審核通過。
沒有進行過失業登記,是不可以領失業金,必須先去失業登記,拿著失業證明及相關資料才可以填表申請失業金補助,并等待審核通過。
不是只要不工作就可以領取失業金。領取失業金的前提是在職期間交納了失業保險,并且符合領取條件才能領取。
要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一是連續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沒有達到一年以上的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二是要辦理失業登記手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前提是必須在檔案在戶籍地或者或常住地的街道社保所辦理失業登記手續,沒有辦理登記手續的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三是被動中斷就業,而不是自己不愿意工作的,這一點特別重要,只有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提出并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除名或者開除、用人單位辭退的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自己不愿意工作的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所以有的人說自己不想工作、主動辭職了,當然就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四是有工作意愿的人。雖然已辦理了失業登記,但必須有求職意愿的失業人員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五是需要在解除關系60日內提出申請、辦理手續并在次月17日才能發放。
因此,從上面的規定可以看出,主觀上不工作、不想工作、從來沒有工作的,是不可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是的。滿足以下條件可以領取失業金: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ㄒ唬┦I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ǘ┓且虮救艘庠钢袛嗑蜆I的; ?。ㄈ┮呀涍M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根據《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第四條:失業人員符合《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一)終止勞動合同的;(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可以。
一是已經領取過失業保險金,但是由于領取期限到期了,還沒有就業的人,可以繼續領取失業補助金;
二是不符合領取失業金的人員,可以領取失業補助金,主要指的是,失業保險繳費不足1年,或者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人。注意,這里明顯放寬了,不再限制說是一定要繳滿1年的失業保險,或者說是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是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也是可以申領臨時生活補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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