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起訴離婚需要哪些手續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被告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 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
2. 戶口本
3. 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干部證等)
4. 結婚證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婚姻中的雙方,在協商一致、或者(絕大多數)協商不能一致時,在法院辦理解除婚姻關系、子女撫育并分割財產的辦理方式。
1、夫妻雙方對去法院、或是民政部門辦理離婚事宜的方式選擇;
單方或者一方決定由法院裁判離婚涉及的相關事宜。
2、決定方作為原告,去本轄區基層法院領取文書底稿,起草起訴狀;
書寫訴狀時,要寫明雙方的自然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情況、家庭住址、聯系方式),列明訴訟請求(離婚、子女撫育、財產分割、訴訟費的安排等),寫出具體的事實與理由(婚姻概況–相識方式、結婚時間、子女出生日期、婚初夫妻感情、目前婚姻狀態等),署名。
3、準備相關證據材料,如結婚證、財產清單及其它證據材料,復印留底,提交起訴狀一式兩份、證據材料復印件及相應的訴訟費用到法院立案庭。
4、等待法院通知被告方應訴(即送達起訴材料)、向雙方下達開庭傳票,確定開庭日期。
5、開庭前做好離婚、子女安排(主張由誰撫育、撫育費用的承擔)、財產分割計劃的心理準備。
6、開庭。
進行法庭陳述、宣讀起訴狀、聽取被告方答辯,接受法庭調查(涉及婚姻狀況評估、子女情況、財產情況等)、進行法庭辯論、參與法庭調解(必經程序)、做最后陳述。
在庭審筆錄上簽字。
7、等待法院裁判。
8、被判決、或者調解離婚的,婚姻關系即行解除。雙方各自開始新的生活。
被判決不準離婚的,暫時不能解除婚姻關系,六個月內不能重新起訴離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例外,如六月內發生嚴重的家庭暴力事件等)。
被判決準予、或者不準離婚的,任何一方認為該判決不符合己方要求、或判決不當的,可以在接到判決書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一般是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單方面起訴離婚的步驟有哪些?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如果一方認為夫妻感情破裂決定離婚的,是可以協議離婚或者起訴離婚,其中協議離婚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所以單方決定離婚的話只能通過起訴離婚來處理。
現在由法議網晏華明律師為您介紹一下單方離婚去法院起訴時的幾個步驟:
1、先準備離婚起訴書
準備離婚起訴書時,要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比如姓名、年齡、工作、聯系方式和住址等信息,并要寫明雙方離婚的理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的主張。
2、去對方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訴狀
真正去提交起訴狀時,請求人要準備以下的材料文件:
(1)民事起訴狀兩份;
(2)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或常住人口信息,子女的戶口簿或出生證復印件;
(3)結婚證復印件或婚姻證明;
(4)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
(5)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或者對方具有有過錯的證據。
3、按照起訴受理通知書等待開庭
起訴被受理之后,法院會給受理通知書,接著按照通知書內容等待具體的開庭時間、地點等。
4、準時出庭參加訴訟
法院確定準確的開庭時間、地點后,請求人要準時出庭參加訴訟,否則的話,按規定可能會被撤訴。因此單方離婚的話,必須有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否則證據不足的話,第一次起訴可能會被駁回。所以,若是依靠自身難以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建議找專業律師介入給予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