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躲債人后怎么辦最好
找到躲債人后怎么辦最好
欠你錢的人肯定是你熟悉的人,所以可以:經常給他或他家人打電話,終有一天可以聯系到他。在他qq或微信等聯系方式留言,至少要讓他知道你在找他,并說服他和你見面,不讓他躲你。經常去他以前去過的地方找他
老賴一直躲避,是一個非常常見的問題。解決這類問題,一要靠法律,二要靠自己。
筆者前幾年遇到了一個非常惡劣的老賴。這個老賴武某原籍沂水,現在青島即墨打工,是個九零后。2016年秋,此人拿到駕照兩個多月就開別人的豐田普拉多越野車,載著另外六個人在市內飆車,結果致死一人,致殘(一級傷殘)一人,法院判決賠償134萬。事故發生已經接近三年,李滄法院判決至今近兩年過去了,此老賴一直玩失蹤。法院的司法文書拒收退回,法院的傳喚置之不理,電話號碼換了多個,住處也不斷地換,一分也不賠。這個老賴不光是玩失蹤不賠,她還通過各種方式放出風來,自己被人包養,出了交通事故不應當自己買單。
我們申請強制執行后,法院執行局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限制高消費。并進行網上布控。
為了配合執行局的行動,我們在青島各網站發帖懸賞,凡是提供這個老賴行蹤或財產線索的,獎勵五千元。后來陸續收到一些反饋。原來這個老賴一直在即墨打工,先是賣家具,后是賣服裝,每月有六千多元收入。但是這個老賴其實活得也沒有質量,每天鬼鬼祟祟,出門戴一個大口罩,顯然是執行局和我們的行動產生了效果。這個老賴現在已經達到拒執入罪的條件,執行局正準備將這個老賴移送公安依法嚴懲。
其實,作為老賴武某,躲得了一時躲不了一世,如其像老鼠一樣生活在恐懼中,還不如自覺站出來,和受害人溝通。繼續躲下去,只能自食苦果。
“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對于講誠信的人來說是這樣,對于不講誠信的人來說是并非如此,有的人就是愛借錢不愛還錢,有了錢也是由他她先吃了喝了穿了再說,完了又借,借了再借,如果身邊有這樣的一個親戚或朋友真的很讓人為難,其實往往這種人比借錢給他她的人都要過得好吃得好穿得好,憑什么他她把借去的錢拿去當做享受,真是不懂,有時候看見了還裝作沒看見,撕破怕難為情,不撕破更難為己,遇到這種人,真不知道該怎么辦…
八年前,我公司破產倒閉,所有家產、資產給法院拍賣還債后,還欠下外債一千多萬元。我也像你描寫的一樣,經常變換號碼,常年在外,居無定所,你即使找到我我也沒錢還你。因為這都是不得已,都是形勢逼出來的。但最終我該還的都還了,最少的我是按本金翻倍償還,最多的,后面還幫助過我的,我都給予了重謝。
我之所以經常更換號碼,是因為我不想讓有些人找到我,不想讓有些單位找到我,不想別人糾纏我使我無法賺錢,但我會告訴我信得過的債權人。
我欠了一千多萬,涉及到二十多個家庭,要是我出了問題,還不上這些債,那么這些家庭至少有一半要傾家蕩產。為了不讓他們傾家蕩產,我必須要保證自己的安全,不得有任何閃失。
我之所以換號碼不告訴一些人,是因為他們糾纏得有些過分了,我必須要擺脫糾纏,否則我無法賺錢還債。我在外面談事,談生意的時侯,你總是電話騷擾我,而且一講就半個小時,我到底是接還是不接呢?接或者不接合作方都會另眼相看,誰也不喜歡跟一個別人總是逼債的人合作。
我常年在外,是因為本地我已無錢可賺。我必須要到外面去找機會,找人脈,去賺大錢。我打工的話三輩子也還不清這個債。我雖然已身無分文,但我辦事的差旅費還是有兩個債權人在幫我。盡管我欠了這兩個債權人各有幾百萬,但后來他們倆每人陸陸續續給了我三十來萬作辦事費用。
我居無定所,是因為我什么房子都沒有了,能賣的都賣了還債了。我只能哪里能賺到錢我就住在哪里。誰都希望有個家,能安穩居住,可我沒家了還能住哪?我老婆、兩個小孩也都跟著我,兩小孩從沒上過幼兒園,從沒打過自費的防疫疫苗。
不要把這些欠債人都想象得很壞,我就曾經做過很多好事,所以最后我還是有了好報,東山再起,重見輝煌。不是每個人都能一帆風順,他也會有成功,有失敗。他成功時就是個企業家,納入大戶,守信用標兵,安置就業模范。他失敗了就人人減打,個個喊關,遭社會嫌棄。一個進步的文明社會,應該懂得寬容,應該懂得去正確評判。要是當年把我關了,我那幾十戶債權人,現在不知道會有多少傾家蕩產,妻離子散。
給別人機會就是給自己機會。世上壞人有,但畢竟是少數。好人會有好報的,你是好人的話你就相信你的債肯定能收回來,除非你不是好人,除非你是放高利貸的。
債務人躲起來了,但之前一定有比較詳細的信息,否則借款人不會輕易出借。借款往來自有銀行賬號可查,一般不可能現金往來,怎么會沒有債務人的重要信息呢?
作為過來之人,本人認為到法院起訴是最佳的途徑,也是唯一靠譜的方法。最好別去找什么黑社會討債,到時候請神容易送神難。
如果實在沒有住址和身份證信息,法院可能無法受理;那就去派出所報案,或者去居住地公安分局經濟大隊求援。如果公安機關解決有困難,那只能聘請律師,律師如果連債務人的信息都拿不到,還能夠在司法界立足?反正到法院起訴時,可以要求法院判決對方支付原告的律師費用的;起碼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網絡上盛傳的打了官司拿不到錢,畢竟是少數,我們的法院還是比較給力的。本人訴訟的兩起官司,最后都能拿到債務款項。當然法院判決之后的執行非常重要,現在法院司法執行移交公安正在探索、試點,這是廣大債權人的福音。
由公安機關來查辦拒絕法院判決的的躲債行為,操作起來更加得心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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