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不給立案怎么辦
起訴不給立案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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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如果不立案,屬法院對當事人的訴不預受理。依民訴法154條第一款第(1)的規定,法院應向起訴的當事人下達“不預受理”裁定書,裁定書應詳盡說明不預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當事人,如不服裁定,應在收到裁定次日起十日內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向法院遞交訴狀后,不下裁定,口頭告知當事人不預立案,雖屬不成規矩的習慣,但明顯違反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剝奪了當事人的訴權,應依法預以糾正。因當事人沒有持有法院違法不立案的書面證據,當事人向高院反映情況,因不屬程序糾錯環節,高院不會干預。
此違法發生在一審立案環節,當事人應將不立案又不給裁定的事實,向立案院院長反映。如果院長對此事不預解決,直接到法院同級人大反映,懇求人大干預。
一般來講,法院不予立案,說明案件對當事人雙方造成的影響不大,或者是對社會造成的傷害有限。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考慮其他渠道申訴或者調解,例如:
1、有時候一方當事人,只是有過錯,但是還沒有觸犯法律,建議到相關行政機構去進行投訴、申訴;
2、涉及到道德層面的事情,可以找到一些媒體進行傳播曝光、或者是到居委會、村委會進行調節,譴責其中一方的行為,督促其履行相關道德義務;
3、有時候是家庭瑣事,建議家庭內部找德高望重的人進行勸解;
4、有時候是一個單位內部的矛盾,建議找單位領導進行申訴;
5、如果根據法律,確實可以立案且必須立案的,可以向以下機構提出申訴:
A、向人民法院監察部門提出監察申請;
B、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監督申請;
C、向同級人民檢察院申請提出檢察建議;
D、向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監督申請;
……
符合受理條件不立案,被裁定不予受理的,可以上訴至上一級人民法院。
看了你的問題,我覺得你的問題有點矛盾,你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不立案。你現在表達的是不是法院沒有按照你的意思立案,你覺得有點冤,但是你搞清楚了法院不立案的理由沒有,,從你問題上面沒有表達法院不立案有其他的原因。那么現在我可以斷定問題出自你本身,你的申請強制執行不符合法律程序,所以法院不能給你立案。
我現在簡單的告訴你一下法院強制執行立案的標準。首先你是經過法院庭審拿到了法律生效文書 ,被告在以后沒有按照文書履行義務,在規定時間內一直都沒有聯系,那么你可以向法院提供證據,申請對其強制執行,這個是你應該的權利,法院沒有理由不立案的,這個你可以大可放心,法院現在都是陽光辦案,你程序合規法院不立案那犯的錯誤太低級了,相信法院不會的。建議你多學習,有事情多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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