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1、公司有幫該員工購買工傷保險,則企業基本不用賠償,由社會保險基金負責。2、具體賠償項目和金額如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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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死亡賠償流程到底是怎樣的呢?需要提供一些什么材料呢?
一、工傷死亡賠償流程
1、每月5-25日,由參保單位持《XX市社保參保人員減少表》、死亡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到社保收繳部門辦理死亡減員。收繳部經辦人員審核無誤后,辦理業務。在報表上加蓋名章確認,一份報表返還企業,一份報表及申報材料裝訂留存歸檔。
2、每月5-25日參保單位攜帶《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工傷職工死亡前12個月的工傷保險繳費基數證明、死亡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工傷職工登記表》到支付部門申請工亡職工待遇。有供養親屬的工亡職工同事還需提供被供養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在校學生的學校證明、及街道辦、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養人經濟狀況證明,有下列情形質疑的,還應分別提交相應材料:A、被供養人屬于孤寡老人、孤兒的。提交街道辦、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證明;B、被供養人屬于養父母、養子女的,提交公證書;C、被供養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提交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D、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后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證明。一次性領取待遇的外埠農村戶籍工傷職工供養親屬,同時提供本人申請,簽訂《一次性領取工傷保險待遇協議書》。
3、經辦人審核無誤后辦理工傷登記及待遇核準,打印《因工死亡職工工傷待遇核準表》,企業在報表上簽字確認,經部門主管確認、中心主任審批后,返回企業兩份,將復核后報表同申報材料一起裝訂留存歸檔。
4、每月1日前支付部核對后進行業務結賬,打印《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月報匯總表》,由經辦人簽字確認、部門主管確認后,經中心主任審批后轉財務部,同時將報表歸檔。出納核對報表信息及系統信息無誤后,蓋章確認。經財務主管審核蓋章后,進行基金支付。
二、具體材料清單
1、《工傷認定書》/《確認意見書》;
2、工傷醫療費用憑證:
(1)醫療費用原始票據(含費用清單)、門急診病歷(門、急診)
(2)醫療費用原始票據(含費用清單)、出院小結(住院);
(3)醫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審核憑證(醫療費用以現金結算);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證;
4、因工死亡人員有明確關系的戶口簿或者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或者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文書;
5、待遇享受人在本市開立的本人實名制銀行結算賬戶卡或存折。
6、委托他人: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用人單位申領無需提供);
7、因第三人的侵權行為被認定為工傷:《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書》、《人民法院調解書》或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8、用人單位已墊付部分工傷保險待遇:因工死亡人員近親屬簽收的已墊付的相關憑證。
9、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協保人員:有效勞動合同/勞務協議/用工登記名冊以及因工死亡人員工亡前12個月的工資性收入憑證;
10、供養親屬申領撫恤金待遇的另須提供下列材料:
(1)生活來源證明(無任何收入,依靠因公死亡人員生活);
(2)就讀學校證明(供養親屬年滿18歲,在全日制院校就讀);
(3)勞動能力鑒定機構或外省市級以上勞動能力出具的相關證明(供養親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4)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情診斷證明(供養親屬因患嚴重傳染性疾病需住院短期無法就業);
三、工傷死亡賠償計算標準
可以申請工亡,要求支付喪葬費、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
喪葬費標準為6個月的單位所在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2、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為:配偶,每月按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的40%;其他親屬,每月按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按工傷待遇辦理,國家有專門此項規定。
那要看工傷的事情處理到了什么程度。建議你就具體問題詳細咨詢專業律師。不要在這里試圖通過這種免費的咨詢方式得到明確權威的解答。因為不了解你的具體情況,也無法給予你明確具體的解答。付費咨詢律師對你來說應該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所以,有些人就感覺有明明是工傷,48小時死了就沒有任何賠付了嗎?
大家千萬不要誤解。這是屬于工傷認定的條款之一,而不是工傷賠償的條款。
工傷死亡的,享受三種待遇。第一,喪葬補助金,為統籌地區的六個月上年度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第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生前工資的一定比例發放。第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7年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9396元,20倍是787920元。
如果是工傷的話:
首先,不管48小時以外死亡還是什么時候死亡,只要是因工傷死亡,那么必須要按照工亡標準進行賠付。
大家想想,假設在工作時間被掉落物砸中腦袋,搶救72小時死亡,這明顯是工亡。
視同工傷,其實主要指的是突發疾病,原因不明的疾病。不是因工作導致的傷害,但是因為你是來工作了,僅憑你這種敬業精神、法律也應該褒獎,所以視同工傷。
第二,鑒定工傷也是需要時間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工傷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而且工傷發生之后,一般用人單位會提前組織救治,不會顧得上申請工傷認定。
而且工傷認定結論,一般會在15個日內作出,時間長的需要60日。
所以,48小時跟工傷認定沒有關系。
第三,工傷賠償標準要看結果。
一般需要治療結束之后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根據鑒定傷殘的等級來予以賠償。比如一級傷殘可以賠27個月的繳費工資,而且以后還可以享受傷殘津貼待遇,包括護理補貼。
死亡肯定是比一級傷殘要重了,如果僅僅因為在治療48小時后就沒有賠償了,多么不公平?
雖然工傷保險條例中有兩條規定。第一,傷殘職工停工留薪期內死亡享受,享受喪葬補助金待遇;工傷1到4級傷殘職工停工,留薪期內死亡,享受工傷喪葬補助金和供養親屬待遇。但是,這兩條都是只有確切的傷殘等級了,而直接死亡的,肯定無法確定傷殘等級了。
因此,工傷事件發生后,只要一直在搶救,最終搶救無效去世了,應當享受工亡職工的待遇。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我們工傷死亡待遇一般有三項:
第一,喪葬補助費。所在地區六個月的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2018年大家都使用2017年社會平均工資,2017年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是8467元,青島市是5309元。注意,一些地區會有好幾個社會平均工資。比如天津市用于計算養老待遇的是7073元,但是用于計算工傷喪葬待遇的是5607元。
第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了體現同命同價的原則,國家是按照上年度全國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進行補助。
2017年,全國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6396元,20倍是727920元。
第三,供養親屬撫恤金。這個是為了保障因工死亡職工生前以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職工直系親屬的基本生活。
標準是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老和孤兒在此基礎上提升10%。
供養撫恤金之和,不得超過職工原工資百分之百的標準。
供養親屬的資格要根據職工去世時的資格確定。曾經遇到一個王大姐,她丈夫去世時她沒有到退休年齡,可是很快到50歲了沒有退休金。這種情況很可憐,不過確實也不能享受遺屬待遇了,希望規定能更完善一些。
工傷賠償金支付,一般都是要求提供經過公證的繼承證明或者相應繼承人的委托書,才可以打到某一個人的賬戶上。也有的是支付給用人單位,有用人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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