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后折舊費一般可以賠多少
撞車后折舊費一般可以賠多少
合理,一般車禍,精神損失,誤工費,折舊費,都是通過協商進行賠償的。
交通事故全責的意思就是指交通事故是由于其中一方的違章行為引起的,應該由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另一方對事故不負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后,負事故全責的一方要賠償另一方因此次交通事故而在人身和財產上所產生的所有經濟損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您新買的車子被撞、對方全責,就目前的司法規則來看,并不能要折舊費;換句話說您可以向全責方車主要折舊費,人家肯定不會給您,所以您可以選擇起訴、可司法根本就不支持您(缺乏關于折舊賠償的相關法律支持),司法不支持您、就只能證明您所要折舊賠償的要求不合法,所以誰都不會給您折舊費的,除非您的車子被撞嚴重、保險公司推定全損,直接給您的車輛報廢,賠償中包含折舊!
從理論上看,折舊賠償是合理的,但并不適合咱們現有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簡單點說就是目前我們的社會還不具備支持貶值損失賠償的客觀條件;首先貶值賠償問題要結合一個國家的實際交通狀況,汽車進入我國的時間畢竟還比較短,目前我國的交通事故比率較高、很多朋友對于道路安全標準的認知度還比較低,所以在這種實際條件下,強行支持貶值賠償、會增加交通參與人的經濟負擔;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今天您被別人撞了、您想要別人賠給您折舊費,那明天您若把別人撞了呢?人家也向您要折舊費,您給是不給?現在車子那么多,支持貶值賠償,我們既得到了保護、但也等同于都受到了傷害,因為角色都在不斷轉變,今天的無責方、很可能就是明天的全責一方!
其次就是現如今咱們國內的鑒定市場非常的不發達、也不規范,一些鑒定機構很可能在利益誘惑的條件下,背離初心、對鑒定的結果往往肆意妄為,對全責一方造成經濟損失;況且我們也缺乏最起碼的車輛貶值的相關標準,比如一輛新車、剛上路,前杠被撞、換個杠子才花幾千元,結果鑒定貶值兩萬,這合理么?這就是信口開河,誰規定了、換個杠子,就會折價兩萬?換杠連事故都算不上,即便產生貶值也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有時候鑒定出來的結果往往難以服眾,缺乏一個對照標準、所以究竟貶值多少如何鑒定?
折舊賠償,更多是尋求一種心理安慰
上面鄙人提到的換杠,其實就是鄙人的一次實際經歷,給人家的一個新卡羅拉追尾了,但并不重、只是杠子裂了一個逢,咱人全責、換杠就完事唄,對吧?人家不依不饒、非得讓我給她賠折舊費,開始鬧、后來哭鬧,讓警官都看不過去了,一輛十萬出頭的車、張嘴就敢要兩萬折舊,還揚言起訴我;實際上一些小的碰撞導致的小損傷,根本不會造成車輛貶值,誰的車子沒換過杠?無非就是想獲得些心理上的安慰罷了!
從感情上講,折舊損失該賠,但到底應該賠多少,誰說得清楚?就像上文換個杠、索賠折舊損失兩萬合理么?該賠多錢、不是想多少就有多少的,那需要專業的機構鑒定,而現在符合標準的機構太少、收費又高,鑒定的花費甚至比貶值損失還要大,況且真的鑒定完畢后、上了法院,還沒有具體的律法去支持、所以敗訴的幾率很大,這樣一來鑒定費、訴訟費都得您自己承擔,反而是得不償失!想要貶值賠償是合理的,但利用貶值賠償想多牟利者,該誰去約束?這些都沒有解決之前,貶值賠償是不可能全面推廣的,最多就是能支持一些非常的極端、特殊的事件!
所以就目前而言,您新車被撞、對方全責,您是沒有辦法要折舊的,因為人家根本就不會給您,憑什么給您呀?法律上又不支持折舊,也就沒有必要給您對吧?任何賠償不是您想要就能要的,總得有相關法律法規支持的,律法不支持您、您要折舊費的做法就是違法的!對方把您的車子撞壞了,把您的車子復原就等同于對您進行了賠償;一般而言、小碰撞并不會導致嚴重的貶值;而大事故,一旦修車費用達到市場價格的60%以上,一般直接推定全損,保險公司會按照市場的實際價格,來買斷您的車子,這時就包含折舊費了;比如您車子市值十萬元(二手車最高價),來了次大事故、修車費用12萬,修車后市值八萬,這個時候保險公司就會推定全損,一次性賠您十萬,是不是也等于附帶了折舊費呢?至于小碰撞,就那么回事吧,今天您向人家要折舊、如果支持;那么明天您全責時,人家也會想您要折舊費!不支持您、也是不支持別人,保護別人、其實也是在保護您!
謝邀!首先來說,折損費算是車主之間自己溝通的一筆費用,不同于出租車出險之后的誤工費,有憑有據可以收到保險的保護!折損費顧名思義,有兩個含義。第一、當這一年車主被迫走保險修復之后,來年在上保險的時候,沒有了相關的優惠,會造成自己的保費增加;第二、因為車輛被迫出險,遭到磕碰等事情,部件更換等等會造成二手車買賣的時候,價格折損!有些嚴重的話可以到攔腰砍的地步!所以索要一些賠償,折損費這個詞就應運而生!也被很多車主所接受和理解!
不過就保險方面來說,只是保障車輛的修復和整備費用,至于其他的潛在誘發的花費,什么停車費,拖車費,修車之后再加油的費用等等,都是不能走保險的。具體勝算不是很大!倒不如直接找對方協商來的容易!
車禍賠償一般不包括折舊費。不管是否發生交通事故,車輛只要由消費者購買就會產生折舊費用,所以,車輛折舊費屬于車輛本身的損耗,不屬于交通事故造成的。
您好,感謝您的邀請:
首先修車部分:要看對方有沒有買保險,如果買了保險,需要保險公司到第一現場拍照,然后由保險公司進行理賠。如果沒有買保險,那就直接讓對方到ssss店進行維修,對方全部承擔。
然后是誤工費和交通費,如果您的車輛不是營運車輛的話,誤工費和交通費應該是算在一起的,比如:修車需要3天,您就估算一下這3天您租用同級別的車輛和用車需要花費多少錢。這個數額就是誤工費和交通費。如果是營運車輛,那么需要算這幾天損失多少錢,以損失的錢作為誤工費。
最后是折舊費,這個要看車損傷的程度,一般追尾不會太嚴重,畢竟尾部沒有什么致命部件,可以自己估算一下,或者去估價中心咨詢。這個問題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需要協商處理。祝盡快解決問題。
交警部門一般不處理諸如誤工費折舊費等,需要你們協商處理。如果你們持續半個月以上僵持不下的話,交警部門會移交給法院,由法院出面調解。對于誤工費折舊費等,建議你報個差不多的價格,你不吃虧他也能接受的限度最好。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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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 如果對方不賠償或者保險公司不賠償的,可以起訴對方,但起訴的時候,也必須把保險公司一起起訴,對方的司機是第一被告,對方的保險公司是第二被告。 起訴的是時候,可以在起訴書中要求賠償你的車輛折舊費,看法院怎么判了,一般的車輛在買后半年內的,可以要求賠償折舊費,過了半年的法院一般不支持賠償折舊費的,因為車輛的貶值很快的。
根據法律規定;已主張機動車維修費用等財產損失賠償的賠償權利人,又主張機動車貶值損失賠償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屬于待售中或者運輸中的新車受到損害等特殊情況的,可酌情予以賠償。
相關法律;這位律師的書法是準確的,支持。另提供以下處理經驗:
1、再打電話來,你就錄音,然后告訴對方你錄音了,特別是辱罵、威脅之類的;
2、整個賠償過程、定損過程、到修理廠過程等由保險公司全程參與,什么拖車之類的,都是會賠的;你適當要求保險公司,去正規4S店維修。
3、走法律途徑吧,理論上,最后法院判決的所有對方車的損失和賠償都是由保險公司出的;
4、對方肯定會要1萬、5千、3千之類的降級的,都可以不答應5、別著急、別害怕,法律還是比較公正的。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撞車后折舊費一般可以賠多少“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