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傷人賠償標準
開車撞傷人賠償標準
開車撞到他人,要根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按照比例承擔責任。并且,受害人受有損失的,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主張,并且每項費用的賠償標準要依據法律規定,并要提供相應的憑證。所以,如果受害人經醫院檢查沒事,肇事司機不用承擔相應的醫療費。
1.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前款規定的賠償項目應當按照實際情況確定,并一次性結算費用。
2.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6)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8)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3.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有關規定計算,按照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分擔,但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
4.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折價賠償。
5.在事故處理中,財產損失,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后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等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6.職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的,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處理后,職工所在單位還應當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給予撫恤、勞動保險待遇。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傷殘程度,責任劃分等。法律規定的保險公司需要理賠的方面很多,但是也有一定的限額,具體事故中如果賠償超出保險限額,需另行商榷。
根據法律規定,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應賠償的項目費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兩項,并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規定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中。
根據該條法律規定,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償標準具體如下:
1、死亡賠償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交通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就診、轉診、購費、購輔助殘具、參加喪葬)
3、住宿費
外地就醫、配置殘疾輔助器具、傷殘、死亡親屬參加交通事故處理、辦理喪葬事宜等費用
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天數(40元/天)
4、醫療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要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5、誤工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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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撞人后的處理步驟如下:撞車后的第一反應:打電話1、如果發生了有人員受傷的事故,第一時間打120叫救護車,然后再打電話112報交警。2、責任明確的無人傷事故可以先移動車子到路邊不要影響交通,按快速處理流程處理。在移動前用手機或相機把第一現場拍下來,注意要把兩個車的牌照拍出來,整車和路面情況一起拍。3、如果有人傷如果有人傷的,一定保留第一現場,人傷嚴重的要先協助搶救傷員,打120急救電話。如果對方輕傷的,可能需要事故雙方去醫院檢查治療。4、保險公司一般110到現場處理很簡單的,需要120的他們會做好份內事情,你報案后,保險公司不一定來現場。除非重特大事故,因為可以去交警隊調現場照的,一般小事情保險公司定損員可以當場出定損單,大點的一般都要改天在汽修廠拆解定損。5、要注意責任分擔和賠償費的協商。首先你需要明白交強險部分是只要涉及到責任就要全額賠償,次責和全責后果是一樣的。誤工費,只賠由于病假而造成的收入減少部分,不是對方想說多少就多少的,超過1600是需要提供納稅證明的,如果對方提供不出納稅證明那么只能按行業最低標準賠償。還有一個需要注意的,在交警隊協商的時候,如果對方傷者年齡在18周歲以下,60(女50)周歲以上是沒有誤工費的,你不需要賠償。營養費,沒有評到1-10級傷殘是不需要賠償的。交通費,如果需要賠償,那么是按照公交車標準賠償。精神損失費,必須經過司法途徑才可以認可賠償,否則你可以直接拒賠。6、怎么把賠償降到最低要想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事故對自己造成的損失,工作就不能單單做在發生事故以后。如今機動車商業保險越來越發達,有車一族在平日就應多了解一些適合自己愛車的保險。我們都知道,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額十分有限,如果你撞倒的受害人損害嚴重,不一定能全額賠償,這時投保一份較大保額的“商業三者險”就能發揮很大效用。
賠償一般包括醫療、誤工、護理、營養費,都按實際發生的損失賠付,如果只是門牙掉了,肯定配不了這么多,你問民警6萬元包括哪些費用項目有無明細和標準。
首先能賠多少,要看交警如何判定責任。先不管對方行人是否闖紅燈,交規有規定司機在通過斑馬線時一定要減速看清周邊環境再同行,若是遇到行人(無論對方是否處于違法使用路權的情況)我們必須禮讓對方。
若交警最后判定路人全責,但有些交警還是會主張讓你做出10%的人道主義賠償,這時候務必主動承擔不超過10%的責任,因為如果你在此次事故中被交警認定為無責,保險公司是不會履行保險合約對你償付的,那么你的人道主義賠償就可以說是被對方“訛走”了,你就承擔了這莫名其妙的經濟損失。
然后從你的問題來看這只是個很簡單的案件,保險公司一般是不會拒賠的,保險公司沒有網上傳的那么邪乎“這不賠那不賠”,你這種簡單案件若是沒有人傷可能連查勘車都不用來,你直接到保險公司合作的維修點維修然后提供損壞件(有零件在事故中損壞需要更換的話)和維修發票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立馬賠付(賠的多少取決于你當初投保了哪些險種,是否投保了不計免賠,事故的發生是否是因為你的違規),如果沒有違規且投保了不計免賠,并且找得到責任人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對這種簡單案件都是全賠的。
如果沒有顱內出血,也不需要做其他手術,醫療費的1萬限額基本夠用。其他的伙食費、誤工費、護理費只給住院期間的,交強險有11萬的限額,應該是夠用。傷者沒有工作的話,一般保險公司不愿意賠償誤工費。但對方畢竟未到退休年齡,如果對方是農村戶口,可能會按照農林牧漁業的行業標準計算誤工費,如果是城鎮戶口,有可能按照居民服務業的標準計算。你墊付的醫藥費,需要保留票據,如果能正常通過保險理賠,可以雙方協商由保險公司直接打給你。如果對方不同意理賠,要通過訴訟解決,你可以在訴訟中提出要求原告返還墊付醫療費的請求。最后判決生效后,待保險公司賠付后再由原告返還給你。
由事故認定書劃分責任,司法鑒定為賠償依據:殘疾賠償金=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喪葬費=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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