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被別人撿了拿去貸款
身份證被別人撿了拿去貸款
身份證丟失了,趕緊就近的派出所去掛失,公安系統是全國聯網的,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同時申請辦理新的身份證,現在異地都可以辦理,不必要跑回原籍。
至于說,身份證丟失別人撿到,能用你的身份證去辦些網貸或者信用卡貸款嗎?這在理論上是行不通的,如果僅僅憑撿到的一張身份證就能辦貸款,那網貸公司和銀行還不早就傾家蕩產了。也許生活中你還真見到有人用撿的身份證去辦些網貸或者信用卡貸款,那百分之百的是放貸者或銀行有意甚至是故意把關不嚴,企圖嫁禍與人。
先說網貸的程序吧,網貸的好處是不需要本人親自去,通過手機和網絡就能完成貸款。但人家的的常規流程非常嚴格,也就是首先要確保身份證和你本人是一致的。所以首先需要人臉識別,也就是活體識別,眨眼睛搖頭張嘴等等,所以一張身份證根本無法蒙混過關。然后還需要手機認證,你的手機只至少是使用了6個月,需要輸入你的你的手機服務密碼,別人就算去營業廳,不是本人拿著呢身份證也無法查詢。僅僅上面兩項就可以判定身份證丟失對于網貸來說根本行不通。
再說銀行信用卡,雖說也可以通過手機銀行網上辦理,除了上述兩項把關外,銀行還掌握著大數據,你的個人信息,征信記錄,財產狀況,銀行大致是做過評估的。所以銀行更騙不了。
那么,具體生活中,你真的遇到被人冒名貸了款,這麻煩事怎么辦?如果已經掛失了身份證,你直接就以此為抗辯理由,不搭理銀行!如果你沒有掛失過,或者根本不知道身份證丟了,這也不怕,銀行找你要還貸款,你可以告訴銀行事實情況。或者你不用搭理他,等他起訴你了,你積極應訴就是了,本來這就是銀行承擔因審核不嚴帶來的相應法律責任。貸款合同都有簽字,不是你本人簽的字,可以要求司法鑒定。一句話,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不是你本人貸款,這就是客觀事實。況且,誰主張權利,誰負責舉證,舉證責任在銀行。
不會吧!現在什么都實名制,單憑外人拿一個別人的身份證就能貸出錢來?銀行人腦殘了吧!辦個卡還要錄相什么的別說貸款了,存錢還差不多,銀行不會問你錢哪來的什么辦法掙的,這么容易就貸出款來你哄三歲小孩呢吧?!
身份證丟失無需掛失,被冒用不擔責!公安部在回答網民提問時明確表示:公民丟失身份證后,無需再辦理掛失和登報聲明。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審查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看到以上公安部對網民關于居民身份證丟失后的解釋,你還認為這筆被人利用丟失的身份證辦理的網貸還用自己還嗎?顯然,自己真的沒必要去做這個冤大頭!
因為身份證丟失被人冒用,辦理了網貸,網貸到期不還,直接影響的就是當事人的個人征信記錄,雖然自己無需歸還這筆網貸,但是網貸卻真真切切記錄在了自己名下,并且產生了不良征信記錄,一旦自己需要辦理貸款就會深受不良征信的影響。
如果遇到涉事貸款單位對該問題一直采取回避的態度,甚至以此要挾受害當事人盡還款義務,受害人可以直接到當地人民銀行分管征信的部門提交“個人征信異議”,申請消除不良征信記錄。
很高興和你一起交流一下這個問題,身份證丟失,被別人拿去辦了貸款。這個可以起訴銀行嗎?
首先我們要清楚的一個問題,你的是身份證丟失了,被別人拿去辦理了貸款。現在有一個問題就是非常的清晰,就是你沒有到銀行去辦理過貸款,也沒有在銀行的借款合同和借據上簽過字。那么你就不存在和銀行有一種債務的關系,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么貸款辦理的銀行,他就有一定的責任。
如果現在已經確定了,你是沒有到銀行辦過貸款后簽個字的。現在銀行有你的貸款記錄,那么你現在首先要和銀行取得聯系。告訴他們你沒有在銀行貸過款,更沒有到銀行簽過字。證明你的銀行借款合同和借據是無效的。
你和銀行聯系的好處在于有銀行去解決他們的內部矛盾。如果你的確是沒有到銀行簽個字,是由別人冒名貸款。那么銀行會給當地詞的承辦這筆業務的業務員進行處理的。銀行也會很快給你一個交代的。
所以建議你正確的去找銀行協商和溝通,如果協商和溝通不能夠達到你的要求。你可以向經偵報警立案 ,這個不需要到法院去起訴。你把它當作刑事案件來做,比當作民事案件要好多了。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身份證被別人撿了拿去貸款“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