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非要請律師嗎
起訴非要請律師嗎
是否聘請律師由雙方決定。法律沒有規定訴訟必須由律師代理。無論在民事、行政還是刑事訴訟中,委托律師都是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由于這是一項權利,當事人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所以只要當事人認為他們能夠應付整個訴訟,他們當然可以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出庭。
訴訟過程:
1.準備起訴狀(一份給法院,幾份給幾名被告)、證據(與起訴狀副本的數量一致)和其他基本材料到法院備案法院備案。
2.如果法院接受,它將發出接受通知和付款通知。有些法院不遵循程序,只是根據備案法院。
3.立案后,你會接到初審法官的電話,要你出示傳票并記住開庭時間。
4.出席庭審。注意詢問一些法庭程序,最好是提前看看法庭程序。
5.目前,法院非常重視調解,在審判過程中,如果愿意,也可以進行調解。
6.參加審判后,我會等待判決。
擴展知識:
律師(lawyer)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等法律服務的人員。
律師須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并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方可執業,按照工作性質劃分,律師可分為專職律師與兼職律師,按照業務范圍劃分,律師可分為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和行政律師,按照服務對象和工作身份,分為社會律師、公司律師和公職律師。律師業務主要分為訴訟業務與非訴訟業務。
深圳打過一次官司,我們是被告。第一次遇到,難免緊張,馬上網上找了幾個律師電話咨詢,選了一個感覺底氣比較足的約來面談。律師來了也就是問了一下情況,然后告訴我們要準備的材料,收了12000的律師費就走了。再就是開庭前一天帶走了我們準備好的材料。第一次進法庭打官司,覺的是那么的神圣。可是整個過程下來,對律師看法跌至低谷。整個庭審過程,基本上就是雙方互相陳列證據,然后對對方的證據表態,一般就是認可對方的證據,但是證據與對方主張關聯性不強,或者沒有關聯性。整過過程,完全不像電視上面的嚴肅,連貫,反而顯得很隨便,因為雙方的律師對材料都不是很熟練,經常要找到材料對著念,然后遞交材料也有點慌亂。最有味的是最后互相總結觀點階段,法官問了對方律師一個問題,對方律師遲遲答不上來,手忙腳亂的找資料,找了好一會沒找到,最后坐下面的助理上去幫忙才搞定,搞的法官都有點情緒了。原告我看著也是一肚子火,可能都沒想到他們請的律師是這個樣子,感覺是被忽悠了吧。最后我們勝利了,對方也沒有再上訴。
綜合來看,如果是一般性質的民事訴訟,如果你自己有確切的把握覺的沒有錯,那就按照自己的想法找材料來證實就好了,最多咨詢下律師補充下材料,請律師確實是太貴了,也沒必要,跟最后心里想的反差確實很大
可以作為證據去法院起訴,如果有聊天記錄、轉賬記錄,完全可以不用請律師,費用不高,根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第三章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也就是說,除去時間成本,你那個每件交50元就行了,當然,勝訴了可以要對方承擔這個費用。
自己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不一定要請律師。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起訴非要請律師嗎“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