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單方斷絕親子關系
可以單方斷絕親子關系
法律沒有不允許斷絕親子關系 法律只是說,血親有法定撫養和贍養義務 以及監護人要承擔相關義務 以及等等 所謂一般來說,斷絕親子關系沒有什么意義 而且沒有斷絕親子關系這一法律程序 僅僅而以
①如果是親生父親,很抱歉,斷不了。除非你和其他人形成合法的收養關系,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②如果是你繼父,你隨時可以回到你親生父親那里,從而與你繼父斷絕關系。
③如果是你養父,仍舊可以達到斷絕父子關系的程度。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協議解除養父母關系的,應當去民政局辦理相關手續。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哪個都不合法,法律不認可。
目前我國法律是禁止斷絕親子關系的.因為這有悖于社會主義道德.即使起訴到法院,法院也不會受理的。 但這并不意味著對家庭關系糾紛沒有處理辦法.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的義務,如果父母沒有盡到撫養的義務,子女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父母履行法定義務.法院會強制其履行.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如果子女不盡義務,父母也可以采取相同的辦法. 但不管父母一方還是子女一方,即使對方不履行其義務,也不妨礙另一方義務的成立。也就是說,這種身份關系產生的義務是不可以拋棄的.
現在無法可依。 斷絕親子關系只是個人行為,不受到法律保護。如果子女不承擔贍養義務的話可以去法院起訴。
不可以,在她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下,你還是屬于她的法定監護人。
法律上子女可以和親生父親斷絕關系嗎?需要什么條件?
這個一般是不行的。父母與子女之間是血親關系,血脈相連的關系是沒有辦法斷絕。不過,收養關系可以改變父母權利義務關系。收養法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這也就是說,一旦成立合法有效的收養關系,雙方就不再需要承擔法律上關于父母子女之間的義務。當然,這個只是另外建立了一個關系,仍然是父母子女的關系。其他的斷絕父母子女關系,這個不符合我們法律規定。
刑事的責任都要孩子本人承擔,在14至16歲如果犯重大搶動殺人放火等重大刑事案需本人承擔,16歲以后任何刑事都自已承擔; 民事責任原則上是16歲以后本人承擔,但視現實情況多數由其監護人承擔,如果你想問這個問題我勸你想要孩子要想好,因為如果你想要孩子還想這么多,那你最好想好,因為如果你有了孩子不管他到多大你也永遠是他的父母永遠也不會因為法律上的規定而不去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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