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父母送養的孩子心理
被父母送養的孩子心理
世界上永遠沒有真正的感同身受!我可以對你說,不止是電視劇的孩子是這樣,現實中很多的孩子也是這樣,只不過他們沒表現出來。你所碰到的只是少數。
我們村就有一個孩子是抱養過來的,當時那對夫妻一直沒生出孩子來,就去領養了一個,剛剛領養回來一年左右,妻子懷孕了,這下加上他們抱養的孩子,一個兩個孩子。
當那個抱養的孩子長到十一二歲的時候,他的父親就讓他天天在家干活,而比他小一歲的弟弟卻從不干活。
父親讓他洗衣做飯,下田干活。起初他以為父親不讓弟弟干活是因為弟弟還小,可是后來在村里人的流言蜚語中,他知道了自己不是親生的了。他一直就比較內向,自卑。現在知道這個消息以后經常能看到他一個人坐在門口的大樹邊,不知道的以為他得了抑郁癥呢。
可是事情還不止于此,知道了他不是親生的之后,每次父親讓他去干活,他都非常抗拒,死活不愿意去,父親就打他罵他。再有一次跟他聊天的過程中,他說他非常恨他的父親,天天打他,等他長大后就擺脫這個家。
很難想象,這些話是從一個十幾歲小孩的口中說出來的。當然,這些話他只對我們說,在父母那里一點消息都沒透露,表現的和平常一樣,只有我們知道,在他老實的外表下隱藏著什么。
其實在這個情況分為兩種,一種是養父母對他們非常好的,他們便會心懷感恩時間長了就會把他們當作自己的親生父母,即使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是誰,他們也無動于衷。
還有一種就是養父母對他們不好的,這時候他們會把這些所有的不公平的待遇都歸結到他們是抱養的。他們會越來越恨養父母,性格可能變得極為自卑敏感。而我所遇到的,大多數都是對抱養孩子比自己親生孩子差的。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解開你的疑惑。
不管你怎么看,貓都是有感情的,但凡是養貓超過一年的朋友,都明白我在說什么。
如果你確實喜歡貓,而且自己也有一定的條件,不妨考慮養一只,養貓并不是多么麻煩的事情。
被主人遺棄過的貓,或者是流浪貓,它們都會有一個特點,不太容易相信人,也不太容易跟人親近。如果一只貓被人反復遺棄,然后又反復領養,這個特點就會變的更加突出:對它來說,有人照顧它,衣食無憂,它自然不會討厭新的主人,但要說跟人親近,恐怕是不容易的。你也不要指望它像剛帶回的小奶貓一樣整天圍著你轉。
喵叔去年帶回來一只成年的母貓,就是一個非常好的例子。
我發現它的時候,它看起來很臟,但是脖子上有明顯的項圈的痕跡,但是已經沒有項圈了。根據我的經驗來看,一般貓身上的項圈,它自己是很難弄下來的,所以極有可能這只貓是被人遺棄,遺棄之前還特意摘掉了它的項圈。
在我搬家的前夜,它在小區轉彎的路口坐著,我走過的時候它也不害怕,于是就對它叫了兩聲,沒想到它就走過來,在我腳邊轉了兩圈,停了下來。
由于我經常在樓下喂流浪貓,這種自來熟的貓確實不常見,一看就是肚子餓了,另外還想給自己找一個家。于是就抱著它回家了,路上也不害怕,也沒有掙扎。
洗干凈之后的樣子:
回去之后幾天,梳洗干凈,然后驅蟲,非常聽話,洗澡的時候讓它坐在盆里,往它身上澆溫水,看得出來雖然它很害怕,但始終都沒有叫一聲,更沒有伸爪子抓人。日常也很懂事,只吃貓糧,不跟其它貓打架。
但是就有一點,它不親近人,不喜歡被人抱,很少過來蹭我。我當時覺得它還不熟悉環境,也不管它,讓它自己自由自在的睡覺吃飯。就當時照顧它了,反正我還有別的貓可以抱。。。
這樣大概兩個多月之后,一天中午我在沙發上午睡,它居然自己跳上來,趴在我肚子旁邊,緊緊貼著我,一抬手摸到貓了,感覺手感跟別的貓不一樣。一看,原來是它。
它終于接受我了。
所以你看,對于一個被人遺棄的貓來說,你大約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才有可能獲得它的認可。
沒有到進校時間,確實有一些家長,早早的把孩子送到了學校,家長的這種行為,并不是一種原因導致的,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會讓家長早早的把孩子送到學校:
第一種,家長上班時間,跟學生的上學時間,雖然不同步,但是相差的時間比較短,這種情況下,家長就希望學校能早一點開門,自己上班和孩子上學,不耽誤了,一舉兩得。
但是,家長應該知道,學生上學必須有一個時間界定,學生很多,如果有的家長要求提前一分鐘,就有要求提前兩分鐘的,就有五分鐘十分鐘半小時一小時的。這樣就沒有了界限,學校管理也就成了空談,學生的安全也就無從保障。
第二種,家長對孩子的上學時間不是很關心,他們并不知道學校要求孩子上學的具體時間,,而孩子因為年齡小又說不清楚。這樣家長就早早把孩子送過來了,怕遲到啊。
這類家長,對孩子的關心不夠。孩子的上下學時間應該很清楚,要跟學校同步,按照學校的規定,送孩子上學接孩子放學,家校密切配合,才能共同做好孩子上下學的工作。
第三種,這樣的家長,他們把孩子在家的時間,當做負擔,越早送孩子上學,他們就解放的越早,眼不見心不煩。
這類家長真的很不負責任。但是他們從來不在自身找原因,總是責怪學校,學生來了還不開門,他們自以為有理,實際上,完全是無理取鬧。
學校對學生進校,規定一個具體的時間段,這是學校管理的需要,也是對孩子安全負責的需要。學校是個特殊的工作場所,只要校園有學生,就必須有老師。所以,所有的學校,老師都是提前到校的。
以上我們所說的三類家長,對于第一類,我們表示同情,也應該理解。但是,作為學校來說,只能執行制度,所以請這些家長,理解學校的苦衷和難處,想辦法克服困難。對于第二類家長,真心希望他們多關心孩子學習,要清楚孩子的上下學時間,按時送孩子上下學。對于第三類家長,希望有點責任心,對孩子負起責任,孩子的安全問題是大事,馬虎不得。
在這個世界上,特別是我國,出生就被送人的小孩很多,各種各樣的原因都有,多數為人父母都有不得已的苦衷。我們可以想想如果當時有足夠的條件,我想沒有哪個父母會放棄或丟棄一個孩子。下面談談個人的觀點:
一,在法律上。在我國法律上從小被親生父母遺棄或送人的孩子,對親生父母沒有養老義務,對養父母有養老的責任和義務。
二,在血緣上。俗話說血濃于水,孩子的基因來源于親生父母,根在親生父母那里。親生父母給了自己生命,沒有親生父母,自己也就無所謂生命。再說親生父母特別是母親懷胎十月也是不容易的事,出生之后親生父母雖沒有扶養,但沒有丟棄而是送人,說明親生父母想要自己活下來,也可能當時覺得送人對孩子更有利。
三,在感情上。父母與孩子的感情是扶養出來的,不是生出來。在感情上被送人的孩子與親生父母沒有感情,而與養父母感情很深。生活中很多被送養的孩子,都與養父母感情較好,與親生父母感情淺,只是因教育、道德、觀念等與親生父母相認相處。
四,在人道上。親生父母有各種理由放棄自己的孩子 ,那作為孩子也有各種理由不贍養。所以即使是自己的親生父母不贍養也不受道德綁架,養不養根據自己經濟條件和心情。經濟條件好的情況下,做義工還要做,對普通人還要行善,何況是自己的親生父母 。親生父母沒有扶養之恩,但有生育之恩。
這個問題還真問對了,我就是被我爸媽從路邊撿來的,我父母并沒有隱滿我,那是我十九歲那年的國慶節,我放假在家,父母把我叫到客廳說有事告訴我,我看他們特別嚴肅,還以為玩電腦讓他們的不高興了,我座下后父親就特嚴肅的告訴我說,你以經長大了,成年人了,有件事該告訴你了,我認真的聽著,就聽父親說,楊洋你不是我們親生的是我Xx年從xx公園檢回來的,我聽到這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我不相信那么疼愛我的父母會不是親爸親媽,這時媽媽說洋洋是真的,并把當時我穿的衣服,小被子讓我看,被子里面用鋼筆寫了我的出生年月日,求好心人收養,媽媽等字樣,看到這些我明白了,這些年為什么從沒打過我一次,即使再頭的錯也只是多說幾句,而姐姐確比我殘多了,常被父親訓的哭鼻子,這時爸爸說這些年找過你父母,但設找到,這時我才意識到每當我生日父母都要到那個公園那個老地方的意思了,父親接著說,當初你媽媽肯定有難處才這樣做的,有生之年你一定要找到她,那是你親生母親呢,我說讓我考慮考慮好嗎,明天告訴你們,那一夜我弟一次失眠了,我想母子重逢,也想了父母的養育之恩,經一夜的考慮弟二天早飯時我鄭重的向父母說明了我的想法,一,即然緣分使我們成為了一家人,成為了你們的兒子,那就要給你們做好兒子的本份,以后好好孝敬爸爸媽媽,二,關于找親生母親看緣分,如果有一天真找到了也不會離開爸爸媽媽的,因為是爸爸媽媽把我養大成人的,父母聽了我的話后只說了一句有良心的好兒子,我心里當時真的挺激動的,,,,真快呀我今年都二十七了,女兒都一周了,和父母關系好著呢。
從小被送養的孩子,至于認不認這看這個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
我認識一個長者,在七歲左右的時候,跟著一家人出來逃荒,在一天早上醒來的時候,發現一家人都走了,就剩他一個人,七歲的孩子還沒有生成的能力,就在他被拋棄的那個地方,一直沒有離開,是等著他的父母回來找他,還是不知道該往哪里去,但是他從來也不對外面人說他父母走了,時間長了,周圍的人都認識他,他非常的勤快,賣菜的沒有水喝了,說你去把我打點水來,趕緊就去把人家買水,有的沒有煙吸了,你跑去幫我買一包煙,他也跑的很快,就把煙買來了,那些找他幫忙的人把買東西找的零錢給他一毛兩毛的,有時候別人沒有時間去買飯,他也替別人去買飯,好心人故意多買一點給他一點吃,就這樣子,在那一條街上認識他的人非常多,每個人都在忙不過來的時候,都會喊他幫忙,也相應的買三個燒餅給他一個燒餅吃,就這樣,他堅持在那個地點過了有七八個月,后來被好心人收養了。
在他被收養了以后,養父母送他進了學堂,在那時候能上學的人很少,他幸運了的一個好的家庭,后來就參加了工作,一直以來,誰要是提到親生父母,他從來不接話,我猜想他那時候對父母用這種方式給他拋棄了,心里面這個坎一直都沒有過去,他始終都說生母沒有養母親,我一定要善待他們,閑聊的時候,我也曾經問過他,想找你的家人嗎?他沒有理我,沉默了許久,他說是他們想好了才拋棄我的,他們不會來找我的,我也沒有他們的線索,從哪里來的我都不知道,我上哪去找他們,總體來說,他心里抵觸還是比較深的,像我們沒有脫離過家庭的感受,體會不到他的心情,像他這樣已經七歲了,應該能記住父母,關鍵是拋棄他的地方,離家很遠很遠,兄弟姊妹很多,為什么要把他拋下,在他心里面留下了永遠的痛。
他知不知道他的老家在哪里?這一段對他來講是很傷感的話題,由于小時候饑一頓飽一頓的,他身體一直都不是太好,50多歲的時候就去世了,死也沒有和他的家人取得過聯系。給家人留下了永久的迷。
所以不管在什么情況下,自己的孩子所以不管在什么情況下,自己的孩子也不要輕易的送人,會給孩子留下抹不去的陰影,家長也會一輩子遺憾。該不該認親生父母?還是取決于他們自己,別人說了都不算,融入他們的選擇吧!
現階段正是養老觀念更替階段。大多數老人還有居家養老的觀念。但現實生活中,由于子女還要工作,或自身年歲也大身體狀況較差,不能很好照顧不能自理的老人,不得已情況下將老人送到養老院。
我的養母82歲癱瘓在床,養父當時88歲。因為養父身體還很健康,養母四年間是在家養老的。期間請保姆不下20個,我經常穿梭在家政公司與父母家之間。養母走后,養父也在家養老了三年,后因不能自理,請女保姆不易,沒辦法將他送到養老院。養父去世近二十年了,直到現在這仍是我心中一大傷痛。
養老院雖好,但人越老越需要親情的安慰。除非老人們想開了,子女也經常能夠去看望。
現在五六十歲的正進入老年生活的人,因為自己經歷了照顧老人的艱辛,理解其中的苦衷,且能夠接受新的養老理念,因此去養老院應該是大部分人的選擇。但親情的牽扯依然是心中最大的隱痛,希望各個家庭能夠充分考慮清楚,照顧到位。
我的觀點就是:如果父母能夠接受被送到養老院,小輩們也能經常去探望,那么這樣做是大孝。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被父母送養的孩子心理“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