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過刑事處罰對孩子的影響有哪些
我看不管是什么罪,判刑,坐牢他本人都受到處罰了,只要他出獄,他就是合法公民,既然是合法公民為什么還會影響到下一代呢,這樣對下一代是不公平的。應該有期限,例如:10年不犯事或者是20年不犯事的就不應該影響到下一代,這樣充分提現社會主義國家制度,有錯就改,改了就好,讓他們子孫后代好好做人做事,踏實安心的學習,工作,生活,使他們當事人永遠相性黨,相性國家給他們從新做人的機會。
一人做事,一人當,不應該牽扯子女的前途。子女是無辜的,他(她)們是中國花朵,我們國家要改變這種不平等制度。
父母的錯,父母擔著吧!孩子又沒犯錯,考學,當兵,還能影響孩子一輩子嗎?不公平,不合理,
我覺得一人犯法株連九族,不是我中華民族的光榮傳統
現在已經進入新時代了,有些不合理的法律要更改一下,自己犯錯已經受到了懲罰,不要在影響其他人了,不要在株連了。
對于老子犯罪,子女受影響邊種做法,不利與社會向前發展,誰犯法誰就應該受到懲罰,若其子女優秀也受其影響的話,這樣會埋沐人才,會激起分化,他人沒有上進心,破罐子破摔沒有奔頭,。應該以懲前備后,治病救人的方針不能一棍子打死,
如有影響就是不公,孩子能管了大人的事?
這個問題個人覺得是現行法律的弊端,大人曾經犯下的錯已經受到應有的懲罰了,為什么還要連累到下一代?這是不公平的,同時也會流失很多人才。毛主席曾經說過,錯誤不怕犯,改了還是好同志,搞封建王朝株連九族的方式要不得。
謝邀!這個問題看你怎么理解了。談談自個偏見與眾友交流。一,從心理,習俗方面講,是有點影響,這點無法否認。二,近幾十年來,我們不少人,還有一種狹隘之見,凡父母犯過重罪,受到刑事處罰,其刑罰已執行完了,可就子女在參加工作時,好多部門以該人上代人有過刑事處罰記錄,對子女招工,入伍,提干多有“理由”拒之門外。“血統論”@A森林老大“出身論”還有一定市場。有點古時商秧的“連坐”之法,還有“一人犯罪,株連九族”封建余毒。我們自詡民主,法治國家,罪刑法定,誰犯罪,誰受罰,由何?株連子女。三,最近這些年“出身論”,“血統論”不時在一些人身上發現,且有抬頭趨勢,這是一種危險的信號。另外,我們黨早期參加革命的不少先行者,有些人的家庭是無產階級革命的對象,這些人,投身革命后無怨無悔,為革命做出了重大貢獻。由上,父母犯罪,把子女在工作,學習,招工,入伍,提干等方面“聯線”考慮,大可不必。如果“生拉硬套”,我認為是對文明社會挑戰,也是對法治,憲政精神的否定。
父母犯錯不應該強加于子女
世界上只有父母無法選擇,父母的形象在兒女的心理有種天然的正面形象。父母整天和兒女生活在一起,耳濡目染,對兒女影響太大了,如果父母有違法行為并受到處理,對兒女的影響是毀滅性的,輕者兒女在人面前抬不起頭!重者兒女會破罐子破摔,自甘墮落。后果無法預測。因此做父母的首先要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素質,尊紀守法。如果說你文化水平不高,尊紀守法總能做到吧?不要因自己的“一失足”,成了全家人的“千古恨”。兒女的路還長著呢!
我覺得只要不是政治犯就不應牽到子女,一般犯罪是多種因素和條件所引起的,不應子女買單
一人做事一人當,難道孩子就沒有進步的一面嗎?父母的過錯行為永不能綁架孩子前途和命運,父母能給孩子的生命卻不能改變孩子的未來。
我受到過刑罰處罰沒想到會牽扯孩子真希望能一人做事一人當…將來孩子考學政審希望能改革…能看到社會進步
父母受過刑事處罰,對子女有何影響?
首先,這得看父母受過各種刑事處罰,子女以后走哪一條路?就是老百姓說的以后進“公門”,還是個人獨自發展?如果進“公門”,影響就大了,個人自由發展,影響就會小點。
其次,準備進“公門”,凡事需要政審的,都會受到影響。一入黨,二參軍入伍,三報考大學一些專業,比如航空,公安等,四以后從事一些職業,比如報考公務員等。
第三,如果個人自由發展,相對受限就少一點。
總之,父母犯錯不由我們,但是我們通過自身努力也可以改變自我,不要為此事責怪父母,與其責怪,不如好好努力。
約束是對的。
應該給已經是父母的人一個“戒”線,在犯錯誤以前想明白“代價”;也同樣讓即將成為父母的年輕人知道,沖動是要“付出”的,觸犯是有“記號”的。
不過,建議在這樣的規定上,加上“時間”概念。不能讓誠心誠意改正錯誤的人一輩子看到傷害,不能讓“烙印”永遠刻在后代身上。這樣做,是不公平的,也有背于我們華夏民族博愛無私的大胸懷。
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是不是根據觸犯的內容,確定懲罰的時間。或者一視同仁,定出一個既能有傷痛責任、又要有重新開始的機會的時間。
一味的長久懲罰,是會激起厭倦、放棄的不良思想的。
國家進步堅難了,父母犯了小罪牽連子孫后代,是不是還有九族?
我們這些文革受歧視的公民一看這些不合法公約氣不打一處來好漢做事好漢當難道父親是烈士也要給他兒子追認烈士嗎和成體統
等哪一天世界大戰了,規矩就沒有那么多了。天下太平之時某些人看著是好人,其實是漢奸,某些人看著是罪犯,其實是英雄。唉。
刑事犯罪判行在押期間是敵我矛盾,刑滿釋放后就不是了。刑事判行后數年后,不應該影響子女。
我覺得應當是一人做事一人當。你要的是他本人的條件而不是他本人以外的人的問題。世界上大凡有才能的人無論何種原因犯事的不在少數,這包括刑事政治等違法行為。記住一點,再好的家庭也會出不法的人,再壞的家庭也一定會有好人,人無完人豈不是如此。一個階級也是如此。
一人犯錯一人擋,該坐牢的也坐牢了,該罰款的也罰款了何必再連累下一代?每一個人的出生不是自己能選擇的,沒有必要把上一代的罪名強壓在孩子身上,法治社會要提倡人性化。
法治社會,依法行政!這種說法不可取,不應該牽連孩子!
我覺得這樣做!太絕點!若果父母改了!還這么作!只有埋怨!趕盡殺絕!父母有錯!不可連累子女!國家也得考慮!比方我開貨車了!改很多年了!就不該給機會嗎!一輩子完蛋!
誰犯的錯就追究誰的責任,偏見親屬是不人道的,他(她)的錯為什么要牽連九族,也打了也罰了,是誰的錯就追究誰
父母有過刑事處罰,對子女以后有何影響?我覺得首先應該看其父母犯的是什么罪!如果是殺人放火,奸淫擄掠,那子女好像欠著”債務”一樣,會在世人面前長時間抬不起頭來。如果是在自覺不自覺的情況下,犯下輕罪而受刑事處罰,那子女應該是無所畏懼,如常地學習、工作、生活。
我靠,這都是什么邏輯?老子辛辛苦苦跑大車養老婆孩子,出了交通故事,判了交通肇事罪,這就對孩子的政審有了影響了?要是這個邏輯成立,就不會有貪官污吏了,好人的孩子一定是好人,法官的兒子一定是法官!這個是流氓邏輯
我們開國元勛有好多人都是資本家地主的兒子,他們卻為新中國立下汗馬功勞,不能一概而論,誰的錯就是誰的錯……
影響孩子就是不公平,有的結婚前的犯的事,只要他結婚生子孩子就有影響,你們覺得公平嗎?這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
一人犯法一人當,不應該連累到子女
做人誰能無過、即然犯了錯、也受到了懲罰、那就等教育過了、就像讀書被老師罰站上課不認真、都是同樣的道理、有些人認為、犯罪人生下孩子就是犯人、基因遺傳、呵呵、那么、領導生下的子女或者富人生大的子女肯定不是犯人了嗎?現在關在監獄里領導太多了、所以請某人說話別太過、做人很難得、人生很短暫、世界很美好、多給別人生存機會、生活不易
個人認為:父母如果是政治犯,或涉黑,涉恐等重大惡性案件,會對子兒構成影響,普通案件不應影響到子女。
看不下去了,居然還有為這個洗地。
現階段,能夠影響子女上學就業的因素最大的有二個:刑事犯罪和失信人名單。
先說刑事犯罪,有人說刑事案件是小最,麻煩去翻一下刑法,那里面基本都是罪大惡極。普通案件適用的治安處罰法。
失信人名單,上那個名單有多麻煩,也就是說中間只要有任何一個環節還錢了,就沒事了。最著名的恐怕就是教科書式的老賴了,具體流程也可以百度。
父母是孩子都第一任老師,也是最親密的人,父母的言談舉止有意無意中影響著子女
,為了重點崗位的安全,在同等條件下,肯定優先考慮家庭背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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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和我探討交通肇事安全生產被判刑的例子,我特意去確認了一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重大責任事故罪;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條【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大型群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在安全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里面每一條的背后都是血淋淋的慘痛教訓,而不是簡簡單單的意外!想想這些事故背后受害者家屬的感受,就不會那么輕松了!
之前看過一個帖子,中國該不該廢除死刑,和我們這個問題類似。死刑最大的威懾不在于犯罪后的懲戒,而在犯罪前的威懾。就像核武器最大的威懾是在發射架上一樣。
同樣,正是因為有強大的威懾,才讓那些有潛在犯罪想法的人在實施之前考慮一下嚴重后果而放棄行動,保一方平安。
之前看過一個新聞,就是限高和失信人名單出來后,全國有463萬人主動旅行了義務,你們真以為他們是良心發現啊?
這個不能有影響,小孩是無辜的,他們要有將來,他們要面對美好的生活,不能給他們陰影,如果真的有影響的話,那就是這個社會有弊端,不公平。
我一般不會和刑事犯罪分子的家人交往,犯罪是有基因的,除非證明是被冤的。
刑事犯罪分子,要么是遺傳問題,要么是家庭教育問題。
(補充)看看那個打老師的常某,其父、其妻是怎么樣的態度,將來其子女的態度會好嗎?此復評論區!
中國的法律不是一個人犯法一個人當嗎?為什么還要牽連下一輩,
父母犯罪要看是什么罪如何犯下的!如果是殘疾人沒有勞動能力或者不懂法被人利用,再或者被強迫行事,應該另當別論!如果父母真的犯了錯,其子女想要不影響就業我覺得應該從小學到大學通查一遍,如果沒有任何略跡一直表現很優異那么國家可以放寬政策,不應該直接剝奪了一個優秀孩子的前途,日本犯下了滔天大罪戰犯都可以平安回國咱也沒追究戰犯后代來償還什么的,為啥對自己國民這么狠(當然前提是父母犯的錯犯的罪是什么也很重要)。終上所述應與實際情況國家相關部門慎重審查批閱!
父母有過刑事處罰,那以后孩子就不用政審當兵了,起碼不用上戰場!!
應區分什么性質的案件,分別對待,不能一刀切,假如有的父與子女其中一人犯罪,難道要把其它一人開除公職
不公平,國家也會損失人才,對一個家庭的希望,也是一個災難。
你好,我是鮑磊律師。以下我的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我們所說判刑指司法部門依據法律給罪犯以刑事處分。如果父母被判刑在法律上對子女沒有影響,不會產生所謂的連帶責任,但是會影響子女的政治審核,子女進入國家單位即考公務員、報考軍警院校、參軍等會有影響。
例如:《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第九條就明確規定,對政治條件有特別要求的單位征集的新兵除執行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外,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征集;
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被刑事處罰或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
當然,如果子女以后從事自由職業自己創業等工作,基本無影響。我們也不要過于擔心,以后說不定政審也不會有影響的。
我個人認為,這不公平,父母有錯,和子女有啥關系,意思父母要是殺了人,子女也得跟著父母償命唄,太不公平了
父母犯錯柱連子女是社會的倒退
這個有點不人性化了,一個人犯錯最后改了就行不能牽扯到孩子身上孩子是無辜的呀。孩子有孩子的理想在因為家鄉的原因導致孩子的前途孩子會恨家長一輩子的,有些事是可以原諒的,十惡不赦的罪行那就不可原諒了,畢竟國家也要為國家的前景想想萬一這個孩子有報復心里怎么辦。說白了要因事做定論,就算這個家里以前有過十惡不赦的人但是只要通過努力為國家做出貢獻國家也可以破例呀。
一人做事一人當不能連累下一代
父母犯過錯誤,子孫后代都不能保家衛國當兵才好,看招誰去保家衛國抗震救災
對下一代,不公平!!!!!
上一代人的錯,何苦為難下一代?
我覺得不應該有影響,每個人犯下的罪不應該讓那些無辜的人去承擔相應的責任吧
很多都是初犯偶犯的,結束刑事處罰完畢后如果在一定時間內(比如10年內)沒有再犯就不應該作為子女的政審的理由。公務員犯罪的也不少,也不見他的配偶父母子女被辭退。
一人做事一人當,不應該誅聯子女。
大家都說株連什么的不好,我個人認為,這個非常好。至少好多人在做什么違法亂紀的事的時候,總該想想自己的家人吧,一個缺失了良好的家風教育,會不會有一些品德上的不足啊?所以,我對這個問題是支持的
刑法本身就是對的,無人可以反對,無人可以兒戲,刑法的本意就是約束人,使我們遵紀守法,犯了法就要受罰,沒有人可以逃脫法律的制裁,本人犯罪影響到下一代,這個問題有點窩心,對于孩子來說是無辜的,可憐的!也有失法律的不平衡。前幾天看到一個新聞,說,未成年人觸犯法律,父母也要受到連帶責任,說實話對于這種連帶責任,我們很無奈,現在是高度文明發展的社會,這種連帶責任本身就帶有很大歧視。希望可以改一改,再次聲明,不管誰犯法了,都難逃法網,做一個奉公守法的好公民是我們的責任也是我們必須遵守的,任何人都不可以踐踏法律法規。
法律也要人性,他人犯的罪與孩子無關
這個社會已經黑到兩高了,依法制國,難,難,難
中國法律應該把以前的老皇歷接下去了,比如說,父母犯罪了,孩子沒有罪的,不要把罪也安在孩子頭上,孩子是國家的未來,就不能讓孩子發輝自己的才華了,國家應該重示父母犯罪的,孩子是不要受現治的
干脆把犯罪分子的孩子都歸攏到一起上學工作得了唄大人犯罪跟孩子有啥關系往上數還沒好人了[靈光一閃]
父母犯罪對子女當然有影響啊,毛主席說,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愛。這是真理!
對嚴重犯罪分子應如此。一般的不應牽扯他人。
有政策規定,父母只要不是正在服刑,只要不是報考國家安全部門及警察類,其他的影響不大。
太不公平了
以后小孩進小學后難道還要分班?上輩有案底的和上輩無案底的要分班?…………..?
說個實事,我鄰居有個小男孩報名去當兵,什么都合格了,在政審時發現其伯父在當年參與賭博,被行政拘留了五日的案錄,結果取消了當兵資格,一年后再次報名才當上了兵,如果是刑拘就不能當兵了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是現實,株連九族也會是現實么?
不要涉及子女,對悔過自新社會穩定大有好處,
這樣會把一層人才埋沒了,哎,
正確來說不應該受到影響!
你們覺得這樣做公平嗎?將來孩子他向社會,對社會是怎樣的一個看法?將來孩子對社會也是有陰影的。
不應該。這是錯誤的問題
株連是落后的、封建的一套,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選擇,重在個人表現,難道都不起作用了嗎?
看了回答,竟然大部分人還可憐起罪犯來了,真是費解。怕孩子政審通不過當初做壞事的時候就多考慮考慮被你害的受害者。別等到孩子挺優秀的跌在你當家長的這關上的時候再流鱷魚眼淚。政審也給正要犯罪的人提個醒,為了自己的子孫,做個好人吧!
一人犯罪一人當
我認為影響很大,父母受刑罰處分對孩子首先造成無法愈合的是心靈上的傷害,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傷害更為嚴重,這種陰影將伴隨孩子的終生。無論受到刑罰處分的輕重,必競是犯罪。故意的,無意的,一時沖動的,只要觸犯了刑法,就是犯罪。父母是榜樣,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責任重大,可得要慎之又慎!
是不是意味著父母殺了人,可以用孩子來贖罪??這是法律的倒退,不負責任
不應該有,傳統的做法以過時,
要與世俱進。
肯定有影響!入黨提干,重要部門都不行。
社會倒退了吧
不影響當村委干部
按理說,應該區別對待。
肯定有三代都有影響入黨提干公務員事業編當兵都不行
感覺這是最不公平的
我認為不是惡性暴力犯罪,不是政治犯罪,應不該影響其子女。希望能采納!
如果有規定那就只能承受,下雨打傘降溫添衣,不要預設立場以感覺處事。真有相關規定,那就只有受著。談公平公正就是幼稚。
有影響入黨提干等
父母有前科,對子女的將來未來有一定的影響。
祖國不允許就去國外生活貢獻力量
當然有影響。雖然說各人做事各人當,不搞連坐,但某些崗位還是不能去的,比如機要、檔案部門,飛行員等等,是不可能去的。
請問,兒子犯事能引響父母嗎,如果是連座?
父母犯法不支持孩子有連帶得關系
家庭熏染,近墨者黑,近珠者赤還是有一定原因的
大人的過錯己經受到懲罰,社會文明的今天,不應株連孩子。
家庭熏染,近墨者黑,近珠者赤還是有一定原因的
打仗時也不能用有過刑罰父母的孩子就公平公正了。
是那個提出這樣的問題,他全家都會絕種!這樣太過離普,那個人沒有錯,父母錯為什么會連累孩子。所以講那個提出這個問題的人沒有好下場的!
貧污保護傘及黑惡者子女限制公務工務工作
時代發展,人口老齡化,各管各一代。制度是人定的。教育要從新一代抓起。
任何仇恨都可延續
如果孩子到政府機關或政治審查要求高的部門是不行的
張春橋…壞嗎,他弟弟是否也是壞家伙?不應該,影響下一代
肯定有影響的
有影響也是對的,提高犯罪成本,讓人有所顧及。
血統論還存在,危害很大
影響很大。
直接了當說。
有影響的這是肯定,孩子入黨,當兵,公務員都過不了政審。有些國企也會有政審這一項,事業單位招聘也過不了政審。
80年代前,連工作都難找,討老婆都討不到,要么就是最差的。
我們的立法機關是否更應該聽聽人民的呼!!!
應該對子女有影響才會讓人敬畏違法犯罪,否則,無后顧之憂的犯罪會陡增。
父母有底牌的,肯定會影響到孩子的將來。一直是這樣的,有什么可以大驚小怪的呢?
隨著國家不斷改革政治體系,精神文明,有,物質生活不斷提高,這些問題都會迎刃而解。
最不合理的規定了,這種珠鏈九族的法規太過分了吧
如果父母被判刑在法律上對子女沒有影響,不會產生所謂的連帶責任,但是會影響子女的政治審核,子女進入國家單位即考公務員、報考軍警院校、參軍等會有影響。
當然,如果子女以后從事自由職業自己創業等工作,基本無影響。
除非你是特殊人才!
珠連三代,法治社會完美體現!
沒聽說會明文規定
壞人存活期間,他的近親人都會有仇恨社會的可能
有句老話,爹犯法爹堂,崽犯法崽堂,不能推翻老一輩的傳統觀點!
對老賴來說還是很有作用的呀,家長不誠信行為對孩子的行為產生消極影響還是比較大的。
好像是當兵或者考公務員不行吧
影響三代子女進入公門時的政審。
罪不及子女?
如果孩子要入伍,軍校,公務員等行業就會受到一定的影響,其他就問題不大!!
沒影響,只要有錢。我們這兒村支書犯罪坐監獄出來的,花錢入黨當支書呢
平安144
你有朋友嗎?虛偽!不要表白自己!過份表白自已說明內心很空虛!
刑事犯罪子女不能從事與國家公務有關的職業
子女不從政影響不大
時代在進步,對于老子犯錯,還要影響了女,這是不是有點過份了,一人做事一人當,子女是無辜的,他們單純的就向花樣開放,希望國家政策,能有所調整,期盼
1、終身為奴。
2、禁止讀書。
3、禁止戀愛。
4、禁止消費。
父母有過刑事處罰,對子女有關嗎,這個不懂,該談什么法律了,從古到令是往好的方面發展,不能在回去吧,這個事,兩碼事,非要在一起,有意思嗎,子女永遠根父母,是兩碼事,不要談,沒有多大意意,說個不好聽的,兩個蓋念,幼稚太幼稚?。
只要是自己開公司,自己給私營個體戶打工都沒影響。至于入黨,考公務員,參軍入伍,考軍校等等一切香餑餑的行業就別想了,一切與他無緣,如果確實優秀是人才,那就出國去美國發展。
這是百年大計,除非人數超過7億要不就堅決執行
真正犯案的都是大老虎
對此問題,既不能一概而論,又不能過于放縱。因為每一個人各有不同的思維方式,有不同的想法。
再過二十年我們國家人口下降特別厲害假如這樣用人機制會帶來很不好的后果!
一人犯錯,影響子孫后代。是封建思想,該改改了,否則不利于國家穩定。避免破罐子亂摔因素!
你問對孩子的心里還是在社會處境呢?首先說明:凡事都是黑白兩面,有說錯有說對,犯罪也是同理。傷害你你說他是犯罪,為維護我而去傷害你,我說他是有功。如果父母是為家庭兒女被刑事處理的在子女心里不會有陰影!
影響非常大!
跟古代一樣,這輩當皇上,兒子是太子
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孩子會打洞!
孫子以后政審可以通過不
根據罪刑大小,影響大小
國家與社會不能筑地為牢,應化干戈為玉帛!
據我所知,兒女可能長大后,有些大學有些專業不能上,有些工作不能做
這還真的不應該。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經歷,不應該影響其他人(除非反黨反社會分子)
父母犯了法!父母承擔!不應該影響孩子的未來!這對孩子是不公平的!
我不認同父母犯罪牽連子女的做法,若以后發生戰爭,要求匹夫有責上戰場,是否也要通過政審才能保家衛國呢?
能拿孩子說事的人其心可誅,孩子是國家的未來,也是老人的希望,沒有未來沒有希望的一個家庭會給社會帶來什么影響,
曾經遇到交通事故,錢賠了,駕照完了,工作丟了,看守所也進了,但是想不通,為何非要牽連到孩子身上,有時候真想辦離婚,省的老婆孩子跟著受牽連!
老調重彈,沒有新意,無言。
有啊!比如考學
確定有
入黨和考公務員就別想了
父母受過刑法處罰的,將給自己的孩子帶來一生的污點。
我問題是!醉駕,騎摩托無事故無逃逸!
到底對孩子有影響嗎?
應該是不影響!與孩子無關!
這種法規確實對下一代不公、應當修改掉。
什么叫浪子回頭金不換?什么叫知錯能開善莫大焉?
父母的事情,為什么早牽扯到“無辜”的孩子?何況父母都已經受過國家的處罰以及制裁。
這與古代時期的株連九族有啥分別?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在哪里?跟以上的平等嗎?
不公平。一人做事一人當。不能株連九族。
我本人多年前就受過刑事處罰,就安現在的政策,我的兩個孩子都受牽連,這能給孩子有啥關系。
我本人多年前就受過刑事處罰,就安現在的政策,我的兩個孩子都受牽連,這能給孩子有啥關系。
這就讓人傷心的一刀切
劉邦推翻了秦朝,他應該是秦朝的反賊,并且他還殺了很多的人,他是不是應該世代定位反賊?
想看印度電影《流浪者》。
“血統論”會造成逆反心理。
這法有點
應該不會有什么影響吧
其實很多坐過牢的父母在管教子女方面別比的家長更嚴,因為他們已經受到過了教訓,知道了自己犯了錯誤是不對的,所以在管教子女的時候更懂得怎樣去教自己的子女做個好人,做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有的人可能會說有其父必有其子,那么請問殺人犯的父母就一定是殺人犯嗎?小偷的父母就一定是小偷嗎?貪污犯的父母一定也是貪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