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定性為違章建筑怎么處理
被定性為違章建筑怎么處理
我感覺應該首先拆除故宮,因為他絕對沒有取得合法的手續,肯定是違建
違建也不是必須拆除。根據《城鄉規劃法》六十四、六十五、
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這說明,真是違建了違反城鄉規劃法,限期改,不改的可以拆除。
第七十六條 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土地管理法》也不是必須拆除。
違建通常不予補償,但并不意味著隨意拆除。違建的拆除需要以下程序:調查取證、作出“責令”類行政決定,對違建事實進行認定并作出處置決定、書面催告、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實踐中,政府往往急功近利,直接強拆,夜間偷拆,甚至因為暴力拆遷,出現流血犧牲的事件,這樣的強拆顯然違反了法律規定。當然,常常因為政府的違法強拆,成為律師為當事人爭取利益的一個突破口。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您好,感謝您的邀請,
違法建筑,一般是指未經城鄉規劃部門批準,擅自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筑物。實踐中經常會有部分企業因廠房沒有取得某一證件而被認定為違法建筑。
如果企業廠房被認定為違法建筑,首先,要對違建的認定主體進行審查;同時,對認定違建的前期調查程序進行審查;此外,針對違建認定的行為要及時的提起相關的復議或訴訟程序。
希望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對于農村違法建筑,政府可以限期拆除。如拒不自行拆除,縣級政府俯依法強制拆除或者申請法院強制拆除。 《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條 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違章建筑的界定與處理是怎樣的?違章建筑會強拆嗎?
這個問題單純從法律的層面理解很容易,但在現實當中要真正劃清這個界限,難度很大,農村的房屋有歷史的原因,也有現實的具體情況,不能一概而論,也不能實行一刀切。
從法律的層面講,沒有取得合法的審批手續,沒有相關部門頒發的《建設用地使用證》,就屬于違章建筑。但農村的房屋,從歷史延續到今天,經過了幾代人的變遷,情況非常復雜,各地的情況也不盡相同,用一把尺子去衡量,就很難解決問題。只有實事求是,既要尊重歷史,又要充分考慮現實,對于那些確實是為了生存需要所建的房屋,盡可能加以保護;對那些貪圖利益,為了享受,想占國家便宜的建筑,堅決依法強拆,這樣才能從真正意義上切實制止違章建筑。
農村的很多房屋,由于是從歷史上延續下來的,農民對有沒有手續,根本就不在乎。在土地管理法實施前建的房屋,有的地方要經過生產大隊和公社審批,而有的地方只要生產隊長口頭答應,有個空閑地就可以建房,這些房屋也都沒有手續。近些年來,由于農村分田單干時沒有預留土地,多年沒有審批宅基地,而很多農民家庭的子女都已分家另居,有的就在自家宅基地的空閑地建了房屋,有的在自家早年分的“自留地”里建起了房屋,這些建筑多數都沒有取得審批權。像這些房屋,即使是不合乎要求,如果沒有特殊的規劃,應當考慮農民的實際需求,給予特殊的對待,這樣的房屋從情理上講,不應作為違建處理。
當然,對于那些憑勢力惡意違章建筑的現象,不僅國家法律不容,農民對此也深惡痛絕。這樣的建筑,既損壞了土地,又影響了規劃,敗壞了社會風氣,虐視了國家法律,不強行拆除不平民心,無論花多大的成本,都應當強行拆除。
宅基地房屋因為超標準而被認定違建,這個應該怎么處理呢?
即使在你申請的蓋房子面積上面,宅基地的標準面積當中,在屋里已經超過了標準面積,肯定屬于違章建筑。
罰款,繳納相對應的罰金。
對于這個情況來看,一般而言如果說蓋好房子的情況之下。在農村里面是不會輕易的把你的房子拆了的。
所以這種情況看來在農村里面最常做的說法,就是需要你繳納一定的罰款。在繳納完罰金之后,才給你辦理相對應的手續。
如果你不繳納罰款,你是沒辦法辦理這個房產證的,所以基于這個情況來看,我們覺得在農村里面蓋房子,超出標準的時候,并不會受到多大的影響。
沒申請就改蓋房子。
到這里我們首先要重申一下。申請了蓋房子,然后超出了標準的面積和沒申請就蓋房子,這兩個是截然不同的反應。
當你申請了,然后蓋的面積超出了,那么這個情況之下只需要繳繳納一些相對應的罰款就可以了。基本上大部分地區都是這么處理的,總不能將你超出來,那么10個8個平方給拆掉吧。
如果沒有申請蓋房子,這個就屬于違章建筑。假如你是在老的宅基地上面可能還好說,可能因為這個當地的處理方式不同,可能還能夠得到一定的原諒,交點罰款也就算了。
如果你是在水田里面先斬后奏,先蓋房子再申請,然后又超出了規定的面積,那么這個時候,只能說麻煩大了。
在我們這邊這種情況,多半是要強行拆除的。因為沒有經過批準,私自使用農田,實際杠桿,土地的性質是不被允許的。
違章建筑,看具體的性質而處理。
其實面對于違章建筑這個問題很多地方都會有不同的處理標準。
比如說某些地方只要出現了違章建筑,他們就給你拆了。所以這個時候真的很容易出現的分歧,不同的看法就是這個問題。
比如說我們當地對于違章建筑還是比較分明的。比如說你違章建筑了,文章在什么地方沒有申請嗎?還是私自改變土地的性質,使用農田作為住宅用地進行開房子。
還是將這些農田又分為兩個檔次,一個是已經列入了國家保護農田里面。一個呢,不屬于國家保護農田,所以這兩種性質罰款以及對待又是不一樣的。
所以不同的情況我們覺得需要有不同的對待,希望以上的解答大家可以得到一定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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