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判緩刑的幾率
取保候審判緩刑的幾率
謝謝邀請!
你的案件說白了,就是你有參與組織賣淫過程中的一個環節,當時警方認為你是組織賣淫過程中的重要份子,所以才以組織賣淫罪將你拘留,但是檢察院在查閱案件后,發現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以組織賣淫罪進行逮捕,于是發回公安機關重新偵查,由于你確實對該案件有重大嫌疑,所以給予你取保候審。
而公安機關以容留賣淫罪,重新向檢察院提交材料,屆時你是否能判緩刑,取決于你在該案件中起到的作用程度,以及檢察院是否起訴你。
容留賣淫罪一般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你的犯罪情節在3年以下,是有機會判處緩刑的,因為我國緩刑的適用標準是必須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既然你能被取保候審,那一般證明你的犯罪情況減輕,這也是能有機會判緩刑的表現。
當然,是否判緩刑還是要取決你的犯罪情節和檢察院的認定,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該來的還是要來的,如果判實刑的話,應該是在2年左右。
多給自己準備點錢吧,里面有錢的話,日子會過的很舒服,不過你既然是干這一行的應該也不怎么太缺錢。一個月2000塊,夠自己過的很瀟灑了。
取保候審與判決結果沒有直接關系。從司法實踐來看,只有罪輕的可以辦理取保候審,爭取緩刑的機會就大一點,但不是必然,幾率多少是不好說的。 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你好。
從問題里可以看出你所描述的有兩個對你比較有利的條件。
第1個是,人在取保候審的狀態。
第2個是,檢察院的量刑意見是三年6個月。
而你的目的,是想達到判緩刑的結果。其實根據你所描述的情況,想判緩刑還是有一定的難度的。
因為判緩刑的條件是:
1.必須是有期徒刑三年以內的。
2.如果判緩刑沒有社會危害性。
這兩個是必須具備的條件,而目前有一個條件,你很有可能達不到。
檢察院的量刑意見是三年6個月,法院最終量刑三年的可能性有,但是并不是太大。
因為法院最終的量刑結果一般和檢察院的量刑意見差不了太多,除非是雙方爭議過大的案件。
比如這一類案件,檢察院建議量刑三年6個月那么法院量刑的結果大概是基準點上下三個月的浮動。
想達到量刑三年以下或者三年有期徒刑,機會肯定是有的,但是不會是特別大。
所以想要爭取緩刑,必須盡量的提出對自己有利的條件,爭取讓法院量刑三年或者三年以下。
只有這樣你才有機會。
希望上述解答對你有所幫助。也希望你能有一個比較好的結果。
作者:鄒玉杰律師
職務:九章刑辯創始人;金亞太優秀刑辯律師;亞太刑事司法研究所副所長
目標:窮二十年蠻力,救一百條人命!
這個沒有絕對的,但是我可以說判緩刑的幾率非常大,本身取保候審這個強制措施就是針對罪行非常輕的人的,否則的話肯定刑拘,不會給你取保的,至少根據我的辦案經驗來講,90%的取保候審最后判的都是緩刑,甚至撤銷案件都有。
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中的臨時性強制措施,能取保候審一般說明案件情節比較,也可能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但這并不意味著就百分百會判緩刑。緩刑主要考慮的是,犯罪情節輕微,適用緩刑沒有社會危險性,在法院未判決前,任何事都可能發生。開庭前,如果法院認為會判實刑,會撤銷取保而關押,這樣基本就不存在緩刑可能。
是的,被決定取保候審的,判處緩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原因是:
一、能夠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是判處的刑罰不會太重。比如(1)對于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
二、除了上面所說的,那對于被判處刑罰比較重的犯罪嫌疑人也有被取保候審的可能性。(1)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2)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3)羈押期滿案件尚未辦結的,需要取保候審的。
三,能夠被取保候審,主要是因為他放到社會上并沒有什么危害性,不會妨礙公安機關的偵查,也不會再對社會造成危險,所以檢察院才決定給予取保候審。
四、取保候審需要保證人保證。保證人不能與案件有牽連,保證人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保證人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保證人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五、取保候審期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經公安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和縣,在公安機關傳訊的時候要及時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出庭作證,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取保候審出來的案子,說明社會危害性不大,只要符合緩刑條件,判緩刑概率較大。
《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在檢察院取保候審,法院收監了,這種情況下有可能判緩刑嗎?
從理論上來說,采取何種強制措施和是否能判處緩刑沒有關系。但司法實踐中不是這樣,法院決定對被告人逮捕,判處緩刑的希望很小了,因為作為公訴案件的審查起訴機關,檢察院對嫌疑人采取各種強制措施,目的是為了保證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而法院就不同了,除了考慮要保證訴訟活動順利進行,還得考慮刑罰執行的便利性,如果取保候審,判決為實刑,在判決送達前一旦消息泄露,被告人很有可能害怕被關押而逃跑,造成刑罰執行的麻煩,可能又得上網追逃,手續繁瑣,也沒法及時結案。
所以法院在審判環節決定改變強制措施逮捕被告人,已經做好判處實刑的前期準備工作,判處緩刑的可能性很小了。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取保候審判緩刑的幾率“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