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合同能不能簽
勞務派遣合同能不能簽
勞務派遣公司就掙剝削勞動者的銭!
應該是勞動者給誰干活、就應該和誰簽合同!
現在勞務派遣攏斷全國勞動市場……
勞務派遣公司說給勞動者多少工資、沒人過問!
工作超時、超點、勞動者不敢問、不出現人身事故、勞務公司圈包走人……
一、不能,最少二年。否則違反《勞動合同法》,如果,對你造成權益損害的,可以提出實際(包括直接與間接)的經濟賠償。 二、如果是被派遣勞動者主動提出只簽訂一年固定期限的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并寫書面聲明,這樣合法嗎?不合法,因為個人的行為不能與法律相抗衡。三、勞務派遣單位可以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一年期的合同嗎?不能,除非這個用人單位的領導是法盲或腦殘,否則與你簽了一年勞動合同,以后一旦去告用人單位的話,那用人單位就違法了,違反了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平性與平等性,因為勞動法律的立法宗旨是優先保護勞動者。
勞務派遣合同可以簽,勞務派遣工也可以轉正。
勞務派遣是一種起源于國外的用工形式,后被引入我國。最初是為了解決一些企業臨時性、輔助性用工的需要。勞務派遣公司平時養著大量職工,這些職工屬于勞務派遣公司。如果有單位需要臨時性、輔助性用工,勞務派遣公司就把自己的人派到用工單位去工作。人還是勞務派遣公司的人,就是在別的單位干活。
引入我國之后,最初確實發揮了一些作用。比如一些外國駐華大使館使用了一些中國工人做保潔、廚師等。他們無法直接和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就由勞務派遣公司和工人簽合同繳社保,然后在大使館里干活。
后來,一些編制有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由于業務發展需要,需要大量人手。但這些單位受編制限制,無法及時招考正式職工,所以也會使用一些勞務派遣職工。
比如醫院、移動、聯通、幾大銀行,都有大量勞務派遣職工。
根據國家關于勞務派遣的規定,勞務派遣工只能用在臨時性、輔助性的崗位上,而且勞務派遣工的比例不得超過職工總數的5%。但是現在,勞務派遣有濫用的趨勢。許多企業為了避免用工風險,把所有職工都變成勞務派遣職工。在這個工廠里干活,但不是這個工廠的人,出了事工廠直接一推了之:“你是勞務派遣公司的人,不是我的人,有事別找我!”這樣嚴重侵害了工人的合法權益!
近年來,國家加大了對違規使用勞務派遣工的檢查力度!比如2015年就開展了專項檢查。當時,移動、聯通、銀行等單位大量勞務派遣工被轉為正式職工。
所以說呢,勞務派遣合同也可以簽,如果是企業的話有轉正的可能。一般國企都是先讓職工干兩年勞務派遣,然后轉正。機關事業單位就別想了,逢進必考。
勞務派遣公司就是欺壓勞動者!
人人在喊……都沒有用!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勞務派遣合同能不能簽“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