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按揭房除名流程
在現實生活中大部分購房者是通過按揭的方式購買房屋的,按揭購買房屋的,購房者暫時是未取得房屋完整產權的,還完貸款后才擁有產權,那么離婚后按揭房除名流程是什么呢?下面由大興離婚律師小編為讀者進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
一、離婚后按揭房除名流程
(一)、協議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協議離婚(離婚雙方協商一致)的,要辦理離婚后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雙方憑以下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部門公章或民政檔案部門印章);
3、離婚證以及能說明屬婚后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4、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
5、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此外,如離婚協議書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記時間,還須提供原結婚證明。
(二)、訴訟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訴訟離婚(通過法院判決離婚)的,單方可以憑以下證件和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申請房產證更名手續: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決書以及能說明屬婚后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3、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
上述兩種情況,如果產權設定抵押的,須提供銀行同意函;如果原權證上的產權人姓名有錯誤,須補充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
二、離婚按揭房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該房屋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按揭貸款為個人債務。在離婚分割財產時,對配偶參與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但離婚時,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房屋的,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的第二十一條的規定,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取得房屋所有權后,當事人如果有爭議,可以另行起訴。
夫妻一方婚前訂立房屋買賣合同,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夫妻雙方共同還貸,且房屋產權證也在婚后獲得,該房產應屬于訂立房屋買賣合同一方的婚前財產,但另一方有權就該部分用夫妻共同財產支付的購房款要求法院進行財產分割或要求獲得補償。
婚后雙方按揭貸款購房的,該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平均分割,一方留下房屋的,對另一方給予折價補償。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離婚后按揭房除名流程問題進行的解答,離婚后按揭房除名流程分為協議離婚除名和訴訟離婚除名兩種,如果產權設定抵押的,須提供銀行同意函才能辦理除名。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進行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