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過期多久無效
借條過期多久無效
1、約定還款期限的,通常是到期后兩年過期,過了兩年訴訟時效。
2、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從第一次主張還款起算,過了兩年,過了訴訟時效。
3、新的民法總則,規定訴訟時效為三年,但實際中對此如何把握有異議,保守起見,先按兩年判斷。
1.首先,看借條上有沒有寫明還款期限。如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期限,則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還款,不受時效限制。但應注意,如出借人第一次要求借款人還款,借款人拒絕或承諾在一定期限內償還的,此時就涉及訴訟時效的問題了。出借人應當自借款人拒絕還款之日,或其承諾的還款期限到期之日起3年內向法院起訴,逾期起訴的,即超過訴訟時效。如在此時間內出借人曾經要求借款人還錢的,一定要保留好相關證據,如郵寄催款函件的寄件單據,電話錄音,微信文字、語音等,這樣可以證明在時效期間內出借人曾經主張過權利,從而達到中斷訴訟時效的效果。
2.如借條上寫明了還款期限,借款人逾期沒有還款的,出借人應自期滿之日起三年內起訴,逾期起訴的,超過訴訟時效。
3.即便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仍有權起訴,法院也應當受理。根據規定,對于超過訴訟時效的案件,法院不應主動釋明并以超過時效為由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也就是說,超過訴訟時效才起訴的案件,除非被告明確提出原告起訴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抗辯意見的,法院不主動適用時效制度。但要注意,超過訴訟時效才起訴的案件,如果被告明確提出時效抗辯,且法院查明原告起訴確實超過訴訟時效的,應當依法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所以,作為出借方,一旦發生借款方拒絕還款或逾期還款的情況時,應當盡快起訴,以免超過訴訟時效,給自己帶來不利后果。
4.對于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案件,如被告承諾還款后,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抗辯不予還錢的,法院不予支持。所以,當案件已經超過時效后,出借方不要冒險起訴,應想辦法讓對方再次承諾還款,在取得同意還款的承諾后再起訴,就不存在因超過時效而敗訴的風險了。
借條超過三年是否自動失效是不確定的,若是3年的訴訟失效中斷,訴訟重新計算。1、根據《民法總則》實施之日即2017年10月1日起,借條的訴訟時效一般為3年。2017年10月1日,《民法總則》正式實施,其中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這標志著我國普通訴訟時效從《民法通則》的2年調整為了3年,而借條的訴訟時效一般為3年。2、關于訴訟時效的中斷:訴訟時效并非一成不變,其中一項制度便是訴訟時效中斷,這是指訴訟時效期間進行過程中,出現了權利人積極行使權利等法定事由,從而使已經經過的訴訟時效期間歸于消滅,重新計算的制度。
謝邀請!具體要看借條!
網上總是有謠言:借條的訴訟時效只有3年,欠條的訴訟時效有20年。
搞得大家以為借條不如欠條,紛紛要動筆把一個借款合同的標題,改成【欠條】兩個字。
以為這樣一番操作,就可以讓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了。
實際上,不論是借條或是欠條,關鍵是看【還款期限】。
不管借款/欠款是2013年形成的或者2015年形成的,關鍵要看寫了什么時候償還。
1.如果寫了2018年1月1日償還的,就從2018年1月1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2.如果沒寫訴訟時效的話,就看你什么要求對方什么時候還。如果你要求對面在2018年3月1日還的,那么就從2018年3月1日計算訴訟時效。
3.如果你要對面在2018年3月1日還,對面說了句:我要當老賴,我不還了。那么就從他說出這句【不還了】的話,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條 【借款的返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訴訟時效司法解釋》
第六條 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可以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不能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但債務人在債權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另外,如果有人欠了錢,要記得及時發函、發微信、發短信過去催告。
建議不要打電話,因為電話錄音麻煩,而且容易滅失。 如果去調取,只能調取你打了電話的記錄,但是調取不出你電話的內容是什么。
還有一個么,就是盡早委托律師起訴。不要等若干年過去了,訴訟時效過了再后悔。
筆者經常接受代理,幫人家發律師函,主張債務,中斷訴訟時效。
希望上述建議對你的生活起到幫助。
你好,作為一名專業律師,為你解答如下。
1、你好,借條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借期的話,訴訟時效最長為20年。
2、你說對方“現在拿出來讓還錢”,說明對方在收到借條后10年內從沒有主張要求你還錢,所以債權請求權的3年訴訟時效還沒有開始起算。
3、你說的這種情況不屬于超期,也不屬于過期,你應該還錢。不然對方可以起訴到法院,你會敗訴。
4、唯一一種可能是,在10年內的第7年前的某一天,對方曾經要過錢,但是你一直沒還錢,到現在超過了3年訴訟時效,你有證據證明的話,可以拒絕還錢。即使起訴到法院,對方也會喪失勝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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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為賴債找借口,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不要說借錢超過三年不還,就是超過10年還是要還的。對于那些有良心的人,就是借款超過30年,他們也會還的。
借別人的錢給別人出具借條,如果借條上沒有寫明具體的還款日期,那么債務人只要沒有超過20年的最長訴訟時效都可以主張權利;如果借條上寫明具體的還款日期,那么按照《民法總則》的規定,訴訟時效為三年。但是這還不包括訴訟時效中斷等情形。
另外即使訴訟時效超過了三年,但是這并沒有免除債務人還款的義務。超過了訴訟時效這是法律的規定,起訴到法院,法律不支持了。但是債務人主動還款的不在此限。
所以說:別人借給你錢是人情,三年不跟你要、十年不跟你要,那更是人情。借了別人的錢后,卻想著各種辦法不還,這才是無情!
不是無效;有證據證明,借條借的錢,債主在兩年內連續討要就繼續有效,沒有時間限制;兩年以后也是這樣,最好是經過法院起訴,對欠債人強制執行,債主保留要債的權利。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借條過期多久無效“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