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風險及避免
二手房風險及避免
二手房的交易本身會存在交易風險,不可能避免風險,只能說交易的風險是大或者小,怎么來降低交易風險的問題。
那怎么來降低交易風險呢?我個人的觀點是有以下幾點可以來降低交易的風險。
交易的風險在哪里
二手房的交易風險在產權,首付的支付和產權交易。
①、產權的風險就是你購買的這套二手房產權是不是滿足產權交易的條件。
比如是否被法院查封,因為各種債務原因,債權人起訴業主而被法院查封后,是無法交易的。
是否有政府方面限制交易,比如業主在裝修中,由于不符合規劃要求,亂搭亂建,被規劃局限制交易。這種情況下必須把你的違規的建筑拆除后才能交易。
銀行抵押的產權是二手房交易中常見的交易方式,業主自己是否能夠到銀行還款解押來交易,事先在簽定買賣合同的時候,就要溝通好。
②、首付的支付。我是重慶的,重慶一般二手房的交易是在簽定合同的時候,支付賣家一定的定金,在產權過戶的當天再支付余下的首付款,這樣就避免了你交太多定金而業主失蹤的可能或者業主把錢用在其他地方,以減少交易的風險。
③、滿足產權交易的條件后,要盡快的產權交易,以免中途時間長了,出現意外。只要產權交易完成,你作為購房人的交易風險就減少90%了。
是否支付首付款給業主解押
為了降低交易風險,一般來說不建議買家支付首付款的方式給業主銀行解押贖證。
如果業主的產權證在銀行,自己無法償還銀行的按揭貸款,我是不建議買家用自己的首付歀來替業主解押的。如果業主把你解押的錢拿到其它地方去做其它的用途而不到銀行解押,或者業主還款贖證的時間拖延的比較長,那你的首付款就存在較大的風險。
遇到這種情況,業主可以尋求第三方墊資公司墊資來解押贖證,把銀行的產權證贖出后再產權交易。
墊資公司經歷過若干例替業主解押的案例,對這方面經驗豐富,能夠有效的降低風險。當然,墊資公司墊資是需要收費的。
物業的交割
產權過戶后什么時候交房,什么時候水電氣過戶,這些要在簽定合同的時候寫清楚。
物業交割是二手房交易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你支付首付款了,產權已經過戶了,下一步就是等待銀行放款(全款交易就沒有這一步),簡單的說,過戶后做了產權抵押,房子就大部分是你的了。
在什么時候交房要寫清楚,是產權交易、支付首付款后就交房還是銀行放款后交房?這直接關系到你的利益。
在交房的同時,要把水電氣和物業管理費等附在這套房上所有的費用都要結清。從上面三點分析來看,二手房的交易風險來自前期的產權是否符合產權交易的條件,物業交割是否順利等方面,只要這些地方注意到,交易就比較安全的。
當然,這是我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歡迎各位對這個問題在下面留言,發表你們的觀點和意見,相互交流和學習;也可以點擊關注我的賬號,方便以后交流這類似的問題。
相比新建商品房,購買二手房要復雜一些,不但名堂多,風險也大,稍有不慎,可能就會掉坑,或者給自己帶來意想不到的麻煩。無論是直接交易,還是通過中介,都需要格外謹慎。
二手房交易有哪些風險?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風險:
1、房屋產權風險
二手房的產權透明度低,遠不如新建商品房清晰,房屋的實際產權人未必只有產權證上的登記人,可能存在隱形產權人,比如夫妻之間共有的房屋只登記一人名字,借名購房的產權登記人并非實際產權人等。如果登記的產權人未經其他共有人或實際產權人同意,擅自出售房屋,可能就會出現交易糾紛。
另有一些尚未取得產權證的二手房交易,由于各種原因,可能導致最后無法辦理產權的情況,也會給購房人帶來財產風險。
2、房產不能交易風險
有些房屋處于被抵押或被查封狀態,但是產權人仍惡意出售房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騙取定金或者房款。
3、賣方不配合過戶或不按時交房風險
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操作不當,往往會出現賣方收到全款后不積極配合辦理房產的過戶手續,或者故意拖延交房的情況。
4、房屋存在長租的風險
有些賣方故意隱瞞房屋存在長租的事實,或者惡意串通他人虛構長租的事實,致使購房人在支付全款并辦理過戶手續后,無法收房。曾經有個房屋交易后十幾年無法入住的類似案例。
5、無法落戶的風險
有些二手房交易后原房主不及時遷移戶口,可能會給購房人落戶或者子女上學帶來麻煩。
6、歷史欠費風險
有些二手房由于長期無人居住,可能存在長期拖欠供熱費、物業費等情況,如果買方在購房時沒有與賣方做交割清欠,就會造成經濟損失。
7、買到兇宅的風險
有些賣方可能會刻意隱瞞房屋發生過刑事案件的事實,如果買方疏于背景調查,可能使自己陷入進退兩難的尷尬境地。
8、房屋質量風險
二手房由于房齡不同,質量方面可能存在問題,比如漏水、管道管線老化、用電負荷不足等,沒有專業知識,在交房時很難發現,一旦入住,就會麻煩不斷。
如何避免二手房交易風險?
買二手房一定要做足功課,自己不懂,一定要請個有經驗的朋友幫助把關,對中介也要謹慎選擇,不能完全相信他們。畢竟在現實生活中,像《安家》中安家天下那樣真正為客戶著想的中介少之又少,關鍵還是要靠自己把握。
購買二手房應重點做好以下幾點:
1、做好房屋背景調查。主要摸清房屋實際產權歸屬,是否存在隱形共有人?是否存在長租情況?是否發生過刑事案件或其他異常情況?房屋的性質是商品房,還是安置房、房改房、經適房、集資房、共有產權住房?土地使用權性質是國有劃撥還是出讓?房屋是否存在按揭貸款及還款情況?產權證是否“滿二”或者“滿五唯一”?
要認真進行現場看房,了解掌握有關房屋質量的現狀,根據以上信息評估購買和稅費風險。
2、到不動產登記中心查冊。這個必須邀請原房主一同前往,主要是看房屋是否處于可交易狀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凍結或限制交易狀態?有問題的房屋絕對不要買。
3、及時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這個房屋買賣合同不是指網簽合同,但卻是買賣雙方真實意思的約定,是日后出現交易糾紛時維權的重要證據。而網簽合同由于避稅的需要,可能做低交易價格。根據房產交易糾紛案件的有關司法解釋,像這樣出現兩個合同時,法院一般會采信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而不是網簽交易合同。因此,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必須內容詳盡,對于房屋坐落、產權情況、戶型結構、交易價格、交房時間、交房條件、稅費分擔、費用清欠、付款方式、付款時間、過戶時間、戶口遷移、違約責任等做出具體、明確的約定。
4、控制好付款風險。要盡量避免在辦理過戶交易前支付全額房款,最好是在窗口提交資料經初審合格后,現場轉賬交易。由于二手房交易分為房產交易和過戶辦證兩個環節,需要買賣雙方兩次簽字,一般網簽交易的審核時間為7個工作日以內,然后才能進入過戶辦證環節。可以留少量尾款在過戶辦證時現場支付。
當然,也可以找一家銀行進行資金監管,這樣雙方都比較容易接受,但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
要堅決避免由中介監管交易資金的做法,這也是很多地方明令禁止的行為,這種做法不但不靠譜,反而會增加資金風險,因為中介公司極有可能挪用、占用資金或者拖延付款,最后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或者扯皮。
5、做好物業交割。交易過戶后及時交割物業,清欠費用,查詢戶口遷移情況,并辦理專項物業維修資金的轉移手續。
6、不買有問題的二手房。以下幾種二手房不要買:
(1)產權不清的房屋;
(2)被查封、抵押、凍結的房屋;
(3)限制交易的房屋,比如限售期內的商品房或者安置房;
(4)共有產權住房;
(5)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
(6)小產權房。
(7)房齡在30年以上的非商品住宅;
(8)商住公寓;
(9)產權證不滿兩年的房屋;
(10)轉讓多手沒過戶的房屋。
結束語:買二手房只要遵循以上原則,就會最大限度地減少風險,保證資金和財產安全。
購買二手房,主要風險都在買方。見證過很多糾紛啊,給大家提醒一下。
1.房屋產權風險。一定要到房地產中心去打印對方房屋產權情況,這是首先要抓住的要點。從房屋產權信息,可以清楚的看到產權人有幾個,是否有抵押登記,以往買賣過戶情況。從而確定房屋狀況,是否在限購之內?稅費多少?產權是否完整?
風險:很多時候房屋沒有仔細了解產權情況,買賣做到一半,才得知還有抵押情況等他項權利登記信息。如果想繼續下去,必須要將抵押解除,那就要給對方墊款。如果首付款對方沒有給全抵押方,房屋買賣程序就無法繼續下去。
2.房屋產權人風險。一定要見到賣方,而且是房屋產權證書上的所有賣方,驗明身份信息。而且所有房屋產權人都一致表示出賣此房屋,或者有書面授權的手續和完整的簽字信息。
風險:很多房屋產權人是夫妻倆,或者一家人,有時一方賣房,而另一方在其中不配合做手續,很多流程就無法進展下去。或者一方已經收了首付款,但另一方明確表示拒絕賣房。
另外如果碰到老人賣房,最好要取得其子女的同意,且一定要問清楚老人最后安置所在有沒有。否則有時候房屋賣掉之后,老人表示無房可住,遲遲不肯搬離。這個風險巨大。
3.資金交付風險。現在買賣房產,一般交由房產中介辦理,風險已經降低很多。但是記住,所有付款都必須在合同協議中寫清楚, 每次付款都必須在房產中介的見證下進行付款,或者轉賬后,要求對方出具書面收款憑證或電子收款憑證。尤其給付現金更要小心,最少要有兩個三方,才能確保將來沒有糾紛了。
風險:收款后沒有及時打收條,有可能出現抵賴情況。尤其現金交易,更加風險巨大。不要違背協議資金安排時間,給付款項,將來可能會有巨大糾紛。
4.房產中介風險。現在房產中介基本包攬房屋買賣過程,但是其為了促成交易,有時候會采取兩邊瞞騙的情況。所以也不要太過相信中介,每進一步都要向買賣雙方和中介進行確認留下證據。同時資金給付一定要按照房產中心的要求,放到保證金戶內,不要交付中介代為繳納。
風險:中介代為繳納資金,有時候會挪用資金。買賣過程繁瑣,有時候中介會隨口開河,隨便許諾或答應什么,沒有得到買賣雙方確認。說一方面要相信中介,另一方面每一步都要留下證據,三方確認。
5.協議制定及交房風險。現在二手房買賣協議一般都是格式合同,但是其中也有許多細節需要雙方確認。例如付款的安排、收房時間的安排、違約懲罰的安排,買賣失敗退款的安排,房貸申請成與不成的安排。當然還有一個定金與訂金的巨大區別。
風險:主要在于交房和違約的約定。例如房屋哪些設備必須保留給后面房主,買賣過程中出了各種問題,如何約定雙方責任和違約賠償。雖然可能涉及的錢數都不大,但是風險挺大。
以上是二手房買賣過程中的最重要的幾類風險。如涉及具體買賣糾紛詢問,可以留言或私信我,進一步溝通。
德先生將金融和理財,由專業變得通俗。覺得好,關注我,再多點點贊。
二手房巿場,是個錯綜復雜的巿場。
①、但因為二手房產權很快歸屬自己,不象期房會有爛尾的現象。②、還有二手房的可看性,可真正看到房子的細節,讓購房者一目了然,不像是期房買了也看不上自己的房子是什么樣子的。③、二手房周期短,買上以后契稅交上以后,如果有緊急情況的話,需要資金,可以拿房子來變現,或者是做抵押,資金周轉快。
所以說這幾年二手房市場生意也挺好的,很多人為了規避爛尾的風險,選擇二手房,還有急于入住的等不及期房的也是會選擇二手房。
二手房買賣也有很多風險在里面,因為買二手房產生經濟糾紛的案例很多。
二手房都有什么風險存在呢?
一、如果是有產權的房子,那房子的產權一定得確定和確認,賣房人和產權證上的人名字一定要一致,簽合同一定要是當事人簽才可以。
簽合同決定賣房人的意愿,當事人簽合同,很多可以約定的條款,一定要寫清楚,當事人在場,很多約定基本上都會起到法律的約束。現在很多信息都聯網了,所以說當事人簽合同,可以規避一定的風險。
二、還有一個是按揭的問題,如果業主是按揭買的房子,簽完合同給業主首付款,肯定要解壓還那個尾款,這是個細節問題,如果業主有問題,業主想作文章,也可能他把這個尾款還了,或者是人不見了,或者是用各種的理由塞搪不進行下面的手續問題,或者是毀約不賣了。如果是當事人,雙方交易沒有第三方,這樣的風險不好控制,如果是有中介方,你還可以嫁接一部分。
三、過戶問題,只有房子過完戶了,房子才完完全全屬于買方,但是很多業主,對房子有一定的感情,特別是業主居住過的房子,真正到過戶的時候,他會猶豫,或者會出現問題。這一點有時候也是不好控制,但是合同上一定要約定好,現在二手房交易合同法律效益一般都有。
二手房交易,如果是雙方互不認識,還是找個中介公司合適,因為當事人雙方都很難把控風險,那最好的辦法,就是嫁接中介方來承擔這個風險。中介公司有一定的規避風險的方法,他們簽的合同也比較完善一點。雖然多出了一點費用,但是安全得到了保障。
希望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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