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產賣掉后怎么證明是婚前財產
婚前房產賣掉后怎么證明是婚前財產
謝謝邀請;婚前財產怎么認定,這是個法律界定問題,只好用通俗的語言,依法來做出詳細回答,大家才能牢記在心。
法律認可家庭財產是由個人的婚前財產和婚后共同擁有的財產組成,婚前的個人財產歸屬確權,是不會因為婚姻而改變它的歸屬性質的,永遠屬于個人擁有。
那么什么是婚前的個人財產,婚前的個人財產是指;在領取結婚證以前,用個人的收入,或者是家庭的收入購置的動產或者不動產,例如房和車,現金等等有價值的物品,只要是在婚前用個人資金購買的,就屬于婚前的個人財產。
還有一點必須提醒的是,彩禮是一方送給另一方的婚約定金,只要收取彩禮的一方,履行了婚約,領取了結婚證,舉行了婚禮,并且共同生活在一起。如果收取彩禮的一方,把這一部分財產帶到新組成的家庭的話,依據最高法對《婚姻法》實施解釋最新頒布的法律規定,就屬于婚前的個人財產。
婚后買的,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無法證明是婚前的。如果防著離婚后分財產,不要買新的就是了,或者將婚前房產贈與他人,由他人來賣,得到的錢,自然不屬于你的另一半。
謝謝邀請。
婚前房產變賣,重新購置房產,新購置的房產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房產?
這個過程屬于財產的轉化,此轉化后的財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財產并不因為婚姻關系的延續或存在,而轉化為共同財產。從婚前房產到貨幣,再到房產,從法理上分析,如果婚前財產只是財產形態上的轉化,那么此財產不屬于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所以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仍為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但是,女方要保護自己的房產,則必須保留相應的憑證,用以證明該房屋是用婚前房屋所置換,那么該房產原則上就歸其個人所有。
=^_^=你問這個是在準備以后離婚嗎?你是在為以后的離婚作打算嗎?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還是不用結婚了,這樣會少了很多的麻煩!還是不要說什么是夫妻共同財產了,還是說說你們夫妻共同的親人吧!如果兒女們覺得他們的父母都在相互算計的話,你會覺得這種生存環境對他們的影響會是什么樣的結果?
=^_^=在我們這個地方的偉統就是,如果夫妻雙方離婚的話,如果你們有共同的兒女,那你就凈身出戶吧,所有的家產都歸還未成年的兒女所有,當然了,這就是說兒女跟誰財產就歸誰暫時使用,最終這些財產都會落到兒女的頭上。就算是兩夫妻不離不棄的話,最終那點有限的家產也應該歸自個的兒女們所有!
=^_^=別來不來的就把自個當成大富翁——爭不完的家產、動不完的心思、忙不完的算計……不是說愛情是無價的嗎?既然已經走進了婚姻,既然已經生兒育女的話你覺得和自個的妻子兒女來相互算計還有那個必要嗎?既然是結了婚生了兒女還一天在心里尋思著離婚分家的那種過日子,這還算是正常的一家人嗎?所有這些都是現代人的悲哀——唯利是圖!在古話里的那句“虎毒不食子”轉變成了如今的——是人就不一定了…….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婚前房產賣掉后怎么證明是婚前財產“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