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共有人賣房需要什么手續
房產共有人賣房需要什么手續
房屋產權人可以不經過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啊,不能獨自賣房,須經商量同意后才可以辦理。賣房子要注意的事項:一、議價:出售房子時,若有買方意愿出價,一定會殺價。因為房子的價錢不像一般的商品能夠計算出成本。二、付訂金:若『雙方』決定房子了,而買方買下房子,必須先付訂金。三、簽約:下訂金之后1星期左右,買方必須準備:1、印章2、身分證3、訂金收據,和賣方簽訂房屋買賣契約,確定買賣銷售,并付簽約款四、用印:(簽約后7-10天)買方必須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鑒證明,做為買房子契約中所用印鑒的法律效力。備注:賣房子需要跟共同擁有人商量協定后再賣。
可以先析產,按各自的比例份額把房產分成兩份兒,各自辦理自己的房產證,就不影響出售自己的那部分房屋了。
有貸款,也就是說房子現在抵押給銀行了,那么在含抵押的情況下,進行變更房屋的共有權人,就必須征得銀行的同意,還需要銀行給出具同意變更房屋產權人的證明函,從北京這邊的情況看,一般沒有銀行配合出具這種材料。所以操作方法只能是1先還清貸款;2辦理抵押注銷;3你未婚夫和他哥哥兩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4過戶其中的50%產權。
PS手續相當麻煩。。而且還得交稅,稅額的基準是按照房屋50%指導價來算的。
如果是夫妻共同購買房屋,丈夫去世后,首先要解決的是屬于丈夫那部分的遺產繼承問題。
遺產繼承分為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
遺囑繼承比較簡單,只要遺囑合法,繼承人按照被繼承人的遺囑進行繼承。
法定繼承就是指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留下任何遺囑,那么,繼承時,先按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實現繼承,有一個符合法定第一繼承條件的人,算一個,并平均各繼承一份。如果丈夫死亡時,父母還健在,不久,丈夫的父母也相繼離世,那么,丈夫的其他弟兄姐妹,甚至七姑八婆的也會間接繼承。這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若要丈夫的直系親屬完全繼承,需要眾多證明(父母于丈夫去世前亡故的證明,或間接繼承的非直系親屬放棄繼承的證明……)
在諸多證明下,由丈夫直系親屬(或第一順序繼承人)實現繼承。
繼承后,才可以進行產權的轉讓。轉讓房屋產權時,必須所有合法繼承人簽字,并到公證處公證,即可到親房屋產權登記部門進行過戶手續。
你好!你提的問題是這樣的,房產證上的名字有多人,另一方不可以直接過戶給他人。要辦理房產證過戶,需要房產證上有名的人全部同意,簽好同意轉戶申請,才可以辦理房產證過戶他人,沒有經過房產證姓名的同意,不能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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