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房產證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嗎
這個需要分兩種情況。
情況一:結婚后,以夫妻共同的財產買房辦理房產證
這種情況是不需要的,只要一方在場辦理就可以了。
因為無論房產證是否是夫妻雙方名字,房屋產權都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房屋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并不是以房產證上記載的是雙方姓名還是一方姓名為標準。婚后只要是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不論是登記在雙方的名下還是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下,都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如果房產證上要寫兩個人名字,那么需要帶著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維修基金收據、購房合同。
若買的是新商品房,辦理房產證的時候還需要開發商到場,如果開發商不能親自到場,就需要開發商向代理人寫一份委托書。
情況二:結婚后,父母贈與夫妻一方的的房子辦理房產證
如果是婚后父母贈予給子女的房產,指明贈予夫妻一方的,為一方個人財產,這種情況下也不需要配偶簽字。
參考: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視為父母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第一,如果是繼承或者贈送的房子,不需要夫妻共同簽字,只需要被繼承人或被贈送人本人和帶相關手續資料就可以,因為不屬于婚姻財產。第二,如果是婚后購買的房子,這個是需要夫妻雙方本人到房管局簽字,不然過戶后的所有手續作廢。當然除非你有辦法證明出資全部用你本人的資金,不是用到家庭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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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雙方必須共同到場
如果要辦夫妻共同共有房產的,必須兩個人都來。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寫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托手續,并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2帶齊所需證件
夫妻雙方一定要把結婚證、戶口本都帶上,這樣才能完成登記。除了在辦理產權證的過程中需要夫妻共同到場之外,在共同申請房貸時,則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3提前約定好份額
對于這種夫妻共同購買的房子,一般是規定夫妻雙方共同共有,就是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權。但對于實行財產AA制的夫妻,在共同買房時,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產證上寫明。
4準夫妻共同買房
在此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準夫妻共同買房。這里所說的準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并不能當作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
5房屋產權變更登記
有一些夫妻約定共同買房,由于男方出的錢多,房產證上寫的是男方的名字。但婚后又提出希望女方向家里要部分資金把房貸提前還掉,這種情況下需要注意,我國物權法規定的不動產所有權是以登記為準,如果還款雙方沒有約定相關合同,房產證上寫的男方的名字,那么房子所有權仍
是男方所有。
6房產證更名注意事項
沒有貸款的房屋,夫妻雙方任何時候都可以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更名(包括加名、減名)。但是,貸款尚末還清的房屋,可不是這么簡單就能加減名字的,一般不能變更房產證的的名字,這還需要銀行同意。
你需要首先到貸款銀行,憑結婚證向銀行提出增加共同還款人,將對方的名字加入到貸款合同中的“還款人”中;然后銀行會變更房屋抵押權證上抵押人的名字(增加對方的名字)。但是這一步需要銀行同意。
由于抵押人更名視同過戶,貸款尚未結清,抵押權未注銷的情況下是不能辦理過戶的。因此,房產證上是不能增加或者減少名字的,如您確實需要辦理,可以申請提前還款,結清貸款后可以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增加或減少名字。
所以,夫妻共同買房最好在貸款前就將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想好,貸款之后再想要更改可就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