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條件贈與合同的撤銷
附條件贈與合同的撤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的規定,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那么贈與合同可以附條件嗎?贈與合同為無償合同。一般在贈與合同中,僅由贈與人無償地將自己的財產給予受贈人,而受贈人取得贈與的財產,不需向贈與人償付相應的代價。這是贈與合同與買賣等有償合同的主要區別。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在一般情況下,贈與合同僅由贈與人負有將自己的財產給予受贈人的義務,而受贈人并不負有義務。《合同法》規定,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在附義務的贈與中,贈與人負有將其財產給付受贈人的義務,受贈人按照合同約定負擔某種義務,但受贈人所負擔的義務與贈與人所負義務并不是相互對應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條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附條件贈予滿足撤銷條件的才能撤銷《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92條的規定,贈與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銷贈與:(1)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2)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3)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應當自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行使。附條件贈與合同撤銷權贈與合同撤銷權是法律賦予贈與人行使一種權利,贈與合同的撤銷是指贈與人及其他撤銷權人在合同有效成立后,依照法律規定行使撤銷權,使合同歸于無效的行為。一般可分為兩種,即任意撤銷和法定撤銷。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則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后,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思不再為贈與行為。法律規定贈與的任意撤銷,源于贈與的無償行為。我國《合同法》第186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第194條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第195條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合同的撤銷可以向當事人提出或者申請法院要求撤銷。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附條件的贈與,條件成就時,合同才生效。附義務的贈與,贈與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生效,但如果不履行義務,贈與人有權撤銷贈與合同。 舉下例子,如果結婚了,贈一套房子給你,這是附條件的贈與。贈與你一套房子,只能自己居住,這是附義務的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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