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公證和遺囑的區別
房產公證和遺囑的區別
立遺囑不一定需要公證,沒有公證的遺囑也是可以據有法律效力的。
按照我們國家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我們國家的遺囑主要有五種形式: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還有公證遺囑。
這里面只有公證遺囑是被公證過的,但是這種遺囑是需要去公證處辦理的,不是立遺囑人自己就能夠辦成的。
如果大家不想去公證處辦理,最簡單的辦法就是自書遺囑,就是立遺囑人親筆自己書寫即可,但是這里面的要求就是,遺囑所有的內容,包括正文,還有落款簽名處,日期,都要立遺囑人親筆手寫。注意是手寫!打印也是不可以的。
這種遺囑只要遺囑的內容符合法律規定,遺囑的形式符合法律要件,就是合法有效的,不一定非得要去公證處進行公證。當然,公證遺囑是效力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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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公證需要怎么辦?
李老太太年事已高,身邊有四個女兒,一個兒子。女兒都已出嫁在外地,只有兒子留在身邊照料她。老人想寫一份遺囑,把自己的財產、房產全部留給兒子一個人繼承,女兒們都不繼承,女兒們也都同意由兒子一人繼承。老人由兒子陪同到公證處辦遺囑時,需不需要把外地所有女兒都叫到公證處現場?
生前對自己財產進行分割并通過司法公證的行為,在其死亡后生效的就是遺囑公證。
題主的意思很明了的,問老太太辦理遺囑公證的時候需不需要把在外地的女兒們都叫到公證處現場?這個是沒有必要的,而且也會增加麻煩。只要老太太屬于頭腦還是比較清晰的,能夠表達自己真實意思的,就可以了。
這個不是被繼承人死亡后的遺囑公證,沒必要把所有有親屬關系的人都到場來辦理的。很多人認為其他的親屬必須到場,是混淆了活著的被繼承人和已經去世的被繼承人之間的辦理公證的程序問題。如果老太太自己身體好,不需要兒子陪同,自己帶著全部的證明材料去司法局公證處辦理公證就行了。
問題就怕會出現其他女兒和兒子對老太太的財產在老太太去世后會出現分割異議。但是本案例中的其他女兒表示自己都不繼承老太太的財產,全部有其兒子一個人占有,這個權責就很簡單明晰的。
至于遺囑公證怎么辦理?按照正常的流程走就好。先寫好遺囑繼承書,然后再去司法局公證處申請遺囑公證書。首先立遺囑必須符合以下的條件才能辦理。
(1)立遺囑的當事人必須神志清楚,有行為能力.
(2)遺囑的內容要合法,不能剝奪無行為能力或無獨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繼承權;
(3)遺囑中的財產是個人合法財產.
遺囑公證辦理的條件有如下幾點:立遺囑人有完全民事能力,意思表達真實,不得違法和社會良俗,必須是自己的合法財產,辦理遺囑公證必須自己親自辦理。
遺囑要包含的內容和遺囑公證書的樣板。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立遺囑人并在司法局公證處公證的,公證處要為公證人保密,被繼承人如果有多份遺囑的,最后以經過司法公證的這份遺囑為準。
公證遺囑是在公證處做出的遺囑,即公證處在審核立遺囑人的身份信息、身體情況、意思表示等要件的情況下,見證遺囑的過程。公證處在這樣的文件上會蓋戳。公證遺囑的效力是最高的。
自書遺囑是立遺囑人自己書寫的遺囑。這樣的遺囑可能沒有人見證,在涉及遺囑真偽的問題上可能發生爭議。
沒有遺囑繼承公證這個概念。只有以下兩種:
1、
遺囑公證
,準確的說來應該是叫
做公證
遺囑,也就是到公證處將遺囑進行公證,
公證遺囑的效力
是所有遺囑中效力最高的。遺產就按公證過的進行分配,這是法律術語。
2、繼承公證,也就是將
遺產繼承
的情況進行公證,就是誰繼承了多少公開證明一下,比如村里繼承了孤寡老人的遺產,一般會去公證一下,以免后來有什么變化給自己找來麻煩。繼承公證不屬于
法律專業
術語,很少會進行繼承公證。
贈與公證的費用可能比遺囑公證要高,但是相比較而言,贈與公證相對比遺囑公證要保險,建議贈與公證完之后就完成贈與物的交付,這樣就不能反悔了!具體收費需要到當地的公證處了解。
你們現在沒有房產證,就是還沒有拿到新房的產權,因此在程序上來說,你們之間運用任何的法律行為來處分新房都是你們內部的一種行為,對外沒有法律作用(尤其是房管局)。你所說的遺囑和贈與都可以,不知你家里的情況是怎樣的,這里只對幾種方式做一些說明: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立遺囑人在世時隨時可以變更或撤銷;贈與目前是通過簽訂贈與合同進行,黨方面不得隨意撤銷。以上兩種方式,包括買賣方式過戶,在房產證沒有登記在你名下前都只是書面的意思表示,不能保證你就能拿到房產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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