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的續展期是
商標權的續展期是
商標權的期限也稱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它是指商標所有人在一定的時間內對注冊的商標享有專用權。商標權的期限是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的有效期限。法律對于商標的保護并不是永久的,而是有一定期限的限制。當然,在保護期限屆滿之前,商標所有人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續展,這樣商標又會得到法律的保護。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注冊商標有效期的計算應自商標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所謂核準注冊之日,即是核準注冊公告之日。應注意,如果有提出異議,但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而核準注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時間自初審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商標保護期到期后,可以申請續展,商標權的期限也稱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它是指商標所有人在一定的時間內對注冊的商標享有專用權。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1、商標續展應該在期滿前的12個月內辦理。2、商標續展如果在期滿前的12個月未進行辦理的,還有6個月的寬展期,在寬展期內也可以辦理商標續展。注意:如果在寬展期類,商標權人仍然沒有提出要進行商標續展的話,那么該商標就會被注銷。
您好,注冊商標的續展期分為兩個部分:
一是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前六個月,商標權人如果繼續使用注冊商標,應當在這段時間內申請續展注冊。
二是注冊商標有效期屆滿六個月,也即是寬限期,商標權人如果未能在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的,其在寬展期內仍可辦理續展手續。對于注冊商標有效期屆滿前六個月的續展期內的注冊商標依然受到法律保護。對于注冊商標有效期屆滿后六個月的續展期,如果該注冊商標成功續展,則該續展期已包括在商標保護期內,注冊商標在該續展期仍受保護;但如果該商標未能成功續展,則在該續展期內不想有專用權。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鄭州睿信
知委會為你解答: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還有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期滿后商標局將予以注銷。 續展期,即商標到期前6個月及到期后6個月; 寬展期,可以理解為“寬限續展期”,指商標到期后6個月; 續展期包含寬展期。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商標權的續展期是“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