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探視權都有哪些
離婚了探視權都有哪些
謝謝邀請;依照中國人千百年來血濃于親情關系習慣,特別是中國的老年人都有隔代親的心理愿望,祖孫之間的關系是永遠割不斷,爺爺奶奶呵護孫子,孫子心系爺爺奶奶,這是人之常情。
夫妻感情不和離了婚,已經給未成年孩子造成了創傷,但不能將恩怨繼續下去,人為的阻斷祖孫之間的聯系,這不僅是對孩子的又一個傷害,同時爺爺奶奶和孫子都成了無辜的受害者,這不是對一老一小太殘忍了嘛。只要是個活著的人,在良心上來說也過不去吧。
就如樓主所提;父母離婚以后,爺爺奶奶是否有探視孫子的權利這個問題,在法律上雖然沒有明確的規定,也就是說,有這個權利,也沒有這個權利。這就需要互相諒解,互相溝通了,在包容的前提下,人總是要講情的吧!
依據婚姻法規定,離婚的雙方有共同擔負起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責任和義務。同時還規定,對孩子有監護權的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另一方來探視孩子的權利,也不能阻隔孩子探視父親或者是母親的權利。恰恰就沒有規定,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有探視孫子和外孫的權利,這不能不說是一個遺憾。
依我說,要是爺爺奶奶想探視孫子的話,作為女方應該大度,就讓這一對祖孫見一面又何妨,前公公婆婆和孩子心里面高興,這不是兩全其美的事情嘛,多一個人關心孩子,對孩子來說,只有益而無害,又何必那么狠心,這還真成了城門失火,殃及池魚了。
下面我要說的是,如果說離婚就是這對爺爺奶奶瞎摻和,硬要把小兩口攪黃的。如今離了婚,他們也滿足了心愿,使孫子失去了圓滿的家庭,又想看孫子的話,這就是貓哭耗子假慈悲了。女方拒絕爺爺奶奶探視孫子,我不僅同情女方,而且支持!
不能罵人,我就不罵了。但是我想說,你們離婚是你們大人的事。小孩不管判給誰都應該要讓對方按協議探視,若一方剝奪了另一方對孩子的探視權,其傷害的不是對方,最傷害的是孩子,父母血親這是永遠也改變不了的事實。
婚姻法規定,離婚后不帶孩子的一方有探視孩子的權利,帶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撓。在離婚協議中,探視權往往不被當事人所重視,只是在離婚協議中簡單寫上孩子歸某方撫養,對于探視的時間、地點、方式有明確約定的不多,導致離婚后一旦產生爭議,還要再次通過法院確認,增加了當事人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我們婚姻律師在為當事人起草離婚協議時,對于探視權往往這樣書寫:雙方婚生女/子 ( 年 月 日出生)隨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 X 元,直到獨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兩次探視權,在每個月的單周五,根據女兒的意愿,在協議的地點探視女兒。遇有特殊情況,探視時間、方式由雙方約定。雙方也可以約定由另一方將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體明確一下接送的具體地點和方式。一般而言,每月探視的次數不宜過多,若探視過度頻繁,會給雙方帶來很多不便,并會影響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學習。等孩子十周歲以上了,具體探視的時間及方式,還可以聽取孩子的意見,以孩子的獨立意志為轉移。
我國婚姻法規定了探視權,夫妻離婚了未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有權看望孩子,另一方要給予支持的。
1.法律雖然沒有明確規定多久可以看望孩子但是雙方可以協商處理,一周還是半個月的。夫妻做不成了但是孩子的父母,兩個成年人都要考慮孩子的身心健康并為之付出行動,一方不能因為離婚而阻撓對方看望孩子,這樣不利于親子關系的培養,孩子需要父愛也需要母愛。
2.如果一方不準對方看望孩子,對方可以到法院起訴。但探望權是人身權利又是家庭糾紛很難被強制執行,雙方有問題就要換位思考共同為孩子營造健康的成長環境。
3.一方如果平時對孩子不好,有虐待行為未和孩子生活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變更監護權。孩子身心發展不健康童年也會快樂,法官會根據孩子和誰生活有利于其成長為由將孩子判決給誰。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離婚了探視權都有哪些“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