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和交強險一起交嗎
車船稅和交強險一起交嗎
交強險不包含車船稅,這兩個是獨立項目,只是銷售時綁定在一起。
國家汽車強制保險費與車船稅
私家車強制險:
第一年:5座 950元,6-8座1100元
第二年: 855元 , 990 元
第三年: 760元 , 880元
第四年: 665元 , 770元
第五年: 665元 , 770元
以上保費,跟出險,脫保,過戶有關系,其中任意一項變化了,那樣保費也會變
車船稅:
1.0升 以下:180元/年
1.0~1.6升 :360元/年
1.6~2.0升 :420元/年
2.0~2.5升 :720元/年
2.5~3.0升 :1800元/年
3.0~4.0升 :3000元/年
4.0升以上 :4500元/年
汽車只交交強險加車船稅是可以的,汽車商業保險是附加險,屬于自愿購買的,可以根據自身情況來選擇是否購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第十七條 國家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補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第四十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因為車船稅是稅務局的應收款項,只是委托保險公司辦理交強險時一并收取。所以,其征收規則是按照稅法要求辦理的。基本規則是車船稅不跨年。從新車開始,每輛車的車船稅都是在其購買上戶的當月開始計收,當月至當年12月的。比如,你的車是2018年6月買的,那么你的車船稅就應該繳納2018年6-12月的。往后年度,每年在交強險辦理時一并征收,期限同樣是從購買保險時當年的1月-12月計算一個完整年度。但是,因為保險報價和辦理可以提前2個月,比如11月份就可以提前把2019年1月份到期的保單辦理,但卻無法生成對應2019年度的車船稅。就會發生題主所述問題。實踐中,有兩個辦法可以解決,第一,可以先續保商業險,交強險2019年再續,這樣2019的車船稅就可以一并收取辦理了。第二,到第二年,你同樣提前續保,就可以交掉2019年的稅了。還一種情況,大家可以想象下,如果你的車是2010年1月買的新車,保險期限是2010年1月5日至2011年1月4日,那么,2010年買的保險是包含了2010年的車船稅的,假設在2010年12月我提前給自己的車續保,保險期限是2011年1月5日至2012年1月4日。那么,這時的保險是無法生成2011年的車船稅信息的,也收取不了。到了2012年1月3日,我再辦理2012年的保險,期限是2012年1月5日至2013年1月4日,此時,可以生成2012年車船稅信息,可通過保險代收。
其中問題,大家自行理理。請結合當地車輛年檢規定和依法納稅義務,做好自己車輛的保險,年檢,納稅等重要工作。
可以直接到附近的保險公司去辦理,也可以單獨辦理交強險和車船稅,建議最好增加保額為20萬的商業三者保險和車損險加不計免賠,來保障自己的愛車,和萬一有情況時減少自己的損失。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車船稅和交強險一起交嗎“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