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銷戶影響房產證嗎
死亡銷戶影響房產證嗎
一,房產證持證人死了,家屬(第一順序繼承人)要做房產繼承公證,憑公證書可以過戶到繼承人名下。
二,過戶后,原房產證就注銷了。三,如果繼承人不去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那就不會注銷(因為房管局不知道持證人死亡的信息)。
一、戶主死亡是要辦理注銷戶口的,否則沒有辦法辦理尸體火化手續。二、房產證是戶主,不會因戶主的戶口被注銷而失去法律效力,是逝者的合法遺產,可以由遺囑中指定的合法繼承人或者由法定繼承人合法繼承。三、房產證上面登記的產權人,與戶口本上面的戶主沒有任何的必然關聯。房產證上面的產權人,不一定就是戶口本上的戶主。四、戶口本與產權證登記的內容和設定的權利是不一樣的。1、居民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系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籍調查、核對的主要依據。是全面反映住戶人口個人身份、親屬關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戶政文書。2、房產證上面的產權人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房產證持有人突然去世,就面臨遺產的分配問題,是一個挺復雜又麻煩的事情。
首先,確認持有人有沒有立好的遺囑或者有沒有法院的判決,如果有的話就清晰了,按照遺囑或判決書執行就可以了。如果沒有,那就只能按照常規方法繼承。
第一步,確定遺產的繼承人。
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的,就由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人中有孕婦的,還要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萬一胎兒出生時死亡,保留的份額也要按照法定繼承程序辦理。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該平均分。對于生活有困難、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的繼承人可以多分一些,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但沒有盡到撫養義務的可以少分,或者由繼承人協商同意后,可以不用平均分,也可以放棄繼承權。
被繼承人還有其他財產的話,同樣依照這個繼承順序執行。繼承問題只要所有繼承人協商后處理就可以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找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步,過戶更名流程。
確定完了繼承人之后,繼承人要去公安局將原房主的戶籍注銷,辦理死亡證明,確認房主死亡的事實,然后所有繼承人就可以去房產交易中心正式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了。
現在的法律沒有強制要求遺產繼承辦理公證,所以要是繼承人對遺產繼承份額意見一致的話就沒有必要公證了,要是怕發生變故,公證一下也好,日后萬一對簿公堂也是個有力證據。
第三步,過戶需要準備的文件。
1、原房主的死亡證明,確認繼承開始;
2、繼承公證書,如果有的話要帶上;
3、身份證、護照、通行證、戶口本等身份證明文件,結婚證、居委會出具的證明、公安局出具的證明、法院判決書等確認繼承人與房主存在繼承關系的證明文件;
4、房屋的產權證明,包括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
5、契稅等與房產相關的發票憑證。
還有幾個需要注意的問題:
1、繼承人中有未成年人的話,應該由監護人陪同或代理,同樣需要出示身份證明和監護關系證明;
2、通常辦理房產繼承的過程需要由所有繼承人在場,如果協商的繼承份額不均等或有人放棄繼承權的話,要留下所有繼承人簽字的書面房產分割協議或放棄繼承權的書面證明,像房管局、銀行這些機構肯定會保留這些證明以保證繼承程序合法,也能避免以后繼承人之間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3、如果房產還在抵押中,則房產的過戶還需要抵押權人的同意,更名之后,房產的新持有人要繼續還貸款。
以上就是房產繼承的基本流程和要點,可能還有其他特殊情況沒辦法一一列舉,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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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的財產處理情況:
一,其親屬可以法定繼承該房的責任,權利,義務。
二,根據繼承法,法定繼承遺產的繼承順序,排在第一順序的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論男女繼承權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三,可以多人繼承,也可以其他人放棄繼承權,某人單獨繼承。
四,繼承人持公證書及相關資料,證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辦理房產轉移登記,也就是過戶。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死亡銷戶影響房產證嗎“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