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閉派遣員工怎么賠償
公司倒閉派遣員工怎么賠償
看了一些答案,真為一些“不懂行的好心人”著急。勞務派遣工被勞務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當然要支付補償金了。勞務工與勞務公司之間簽的是勞動合同,要執行勞動法的規定。雖然勞務工與用人單位沒有“勞動關系”,但可不是什么“臨時工”,與勞務公司還是“勞動關系”,不是“勞務關系”,當然要給補償金了。
第一,必須理清楚勞務工的勞動關系問題,這是最大的根本問題。
勞務派遣制度,是現在很多企業應用的一種用工模式,這個模式從西方引進后,本來是作為過渡性政策的,但由于對企業有很大的好處,現在被企業“歪用”成普遍流行模式,本意就是兩點:人工成本低,擺脫了勞動關系所承擔的管理責任。
勞務派遣關系到底怎么描述呢?舉例說明:
王五公司(化名)建立食堂,需要廚師、服務員100人。如果招正式工(俗稱,規范叫法是合同制員工)100人,就要同工同酬,還要享受本單位的福利待遇,成本8000元每月。而且招了正式工,還要簽勞動合同,承擔各種法律義務,比如生老病死、工傷、慰問等等,非常麻煩,還費錢。比如,搞一次文體活動,買套運動裝就得小一千吧。
王五公司想省錢,讓人力資源部拿方案,人力資源部說勞務工每月3000元就夠了。于是,他們找來一家勞務公司,化名叫李四勞務公司,可能是市場化的公司,也可能就是王五公司親戚開的勞務公司。
王五公司說,我們食堂要用100人,月薪3000元,加上提成管理費,再加上各種保險、培訓,外加一點福利費,每人成本4000元。李四勞務公司心想,“4000元工資,我們賺的不多,但可以扣工資啊”。于是兩家簽訂勞務協議。
王五公司(用人單位)與李四勞務(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勞務承包協議:王五要求李四提供100人的勞務服務,每月成本是4000元,人員管理由李四公司負責。
王五公司與100個勞務工沒有人事、工資和福利關系,他們只是與勞務公司簽了一個整體輸入100人的勞務協議。
李四公司招聘了100人,要與這100人簽訂勞動合同。這100人是勞務公司的“合同工”,與王五公司沒有人事關系。
李四公司的盈利模式是收取勞務管理費,但是他們公司通過考核、考勤等手段,又扣減勞務工的工資,比如,扣減400元,那么,3000元月薪只發2600元,這樣又白賺了400元。
第二,勞務工被辭退,怎么辦?
王五公司食堂里,有一位張三服務員。王五公司看他不順眼,就退給勞務公司,并減少支付每月4000元。勞務公司沒錢了,就要辭退張三,還不想支付補償金。這樣做,行不行?回答:不行。
王五公司對張三沒有管理權,但可以看他不順眼“退回”。李四勞務公司應該怎么做呢?張三可是勞務公司的合同工啊。不能單方面辭退無補償的。
李四公司可以這樣做:一是安排張三去別的用人單位工作;二是對張三進行培訓轉崗,再回王五公司,比如去當保潔;三是辭退張三,給予一年工齡一個月工資的補償。
第三,以上都是理想化的狀態,勞務工遇到被辭退,很難主張自己的權益。
李四勞務公司,可能是一個什么樣的公司呢?說到底,可能就是一個皮包公司,就是幾個人,管管工資,管管招聘。因為這100人,常年就在王五公司工作,與勞務公司聯系很少,就一點工資關系而已。
李四公司主要靠抽管理費和扣減人工成本來獲利。他們當然不愿意給你補償了。如果你去仲裁,大概率是能贏的。但是,你為了幾千元上萬元,值當去打官司嗎?勞務公司就抓住了你的心理,不給你補償,讓你空手走人。
更可氣的是,許多小勞務公司與勞務工根本不簽勞動合同,也不給上社保。用你,你就干;不用你,你馬上卷鋪蓋走人。勞務工流動性很強,要不到錢,還要吃飯住宿,等不及就回老家了。勞務公司也抓住了這個弱點,拖著不給錢。
比如,張三月薪3000元,干了三年,補償也就9000元。勞務公司舍得給你嗎?不會的。找一萬個理由,也不會輕易給你。所以,張三要提供工作證明,主動去申訴、仲裁,如果不嫌麻煩,要到補償金的勝算還是很大的。
按《勞動合同法》和《企業破產法》規定,要補償,而且是優先補償。
1、補償順序。
首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然后得把欠大家伙的工資啊,醫療補助啊,傷殘補助啊補上。
然后把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應該劃到大家伙的個人賬戶里的那些錢補齊。
最后是員工的補償金。
2、補償標準。
破產之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水平為基準。
按年限,滿一年,補一個月的工資。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補償,也就是得補一個月的工資。
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的工資算。
最高補十二個月的工資(即最高按工作十二年算)。
因為勞務派遣人員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合同,然后派遣到具體的用人單位工作,因此要區分這個單位是勞務派遣公司還是用人單位。
勞務派遣人員如果是被用工單位退回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用人企業發生重大變化如破產、經營方式發生轉變、被吊銷營業執照等情況的時候,或者簽訂的合同到期,是可以將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的。
而如果企業處于正常運行,而被派遣勞動者沒有犯錯,用人單位是不可以隨時退回勞務派遣人員的。
因為派遣單位和派遣人員是有簽訂勞動合同,明確派遣的單位和時間的,如果用人單位將派遣人員無理由退回,相當于變更了勞動合同,因此被派遣人員可以按照合同向派遣單位申請補償,并配合派遣單位向用工單位協商一定的補償。
正常情況下,派遣單位是根據用人單位的需要招聘人員的,所以派遣人員被退回后,派遣單位也是會和派遣人員解除合同的,因此補償一般是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務派遣人員如果是被派遣單位辭退
這個就看當時簽訂的合同中是如何表述的,如果非派遣人員原因被解除合同,也是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給予補償的。
我是職場問答達人流雷電,關注我,分享機關單位和國企的各種知識!
如果有不同意見,歡迎下方評論留言!
您好,公司在經營的困難時期,是允許進行裁員的,但是有一部分員工是法律規定是不能裁的。
如果你聽到自己的公司傳出一些“裁員”的風聲,先評估自己是否屬于“安全人員”,就是法定范圍內公司是不能裁的。
那么,哪些是屬于“安全人員”呢?一般有以下三類:
- 第一類:三期人員,即是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員工
- 第二類:五年內就要退休,而且在這家公司已經工作15年以上的員工
- 第三類: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員工
還有三類人員是公司優先考慮留用的:
- 第一類:工作時間長,與公司訂立了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
- 第二類:與公司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
- 第三類: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員工
如果你都不屬于以上三類“安全人員”和優先考慮留用人員,而所不幸的是你又收到“被裁”的通知,
記得,立刻做這些事!
首先,你需要了解公司裁員的手段和方法。
公司為了降低裁員帶來的破壞性和損耗性(解雇補償金),這個時候就會使出各種手段讓員工“體面地”主動離職,反正各種奇招用下來,你想不辭職都難。
小Y總結了公司裁員一般會采用幾個方法: 第一、勸退 首先,公司會采取比較溫和的手段才讓員工“體面地”離職——勸退,勸退對象多數是日常工作中“四差”的員工:
工作能力差、工作態度差、執行力差、勝任力差。或者公司以不給離職證明為由,忽悠你主動辭職。 第二、調崗 如果你不打算主動離職,又是在法定范圍內不能裁的員工,公司就會調整你的工作崗位,降低你的工資,讓你無法忍受“拿著要飯的工資干著要命的活”。這個時候很多員工也是會扛不住的,最后直接選擇妥協,主動辭職走人。
第三,減薪 如果在勸退和調崗都不濟的情況下,公司會直接采取降低員工額外福利或直接減少工資,針對有績效考核的公司,會直接給你一個低績效考評,從而扣減你的薪資。但是,即使這樣,很多員工也會覺得公司是受整個市場經濟影響,減薪也是情有可原的,并不會選擇主動辭職,反而更加賣命的工作想保住這份飯碗。 第四、換工 市場上很多公司在受到經濟危機影響下,也有選擇堅持不裁員的,但為了進一步降低人力成本,會通過協商的方式將部分崗位重組為承包經營或勞務派遣方式,變換用工形式,降低用工成本。因用工形式改變了,員工的薪酬福利減少了,很多人也會選擇辭職。 第五、邊緣化
如果以上幾種方式你都熬過了,堅持下來了,公司最后一招也是最狠的一招,就是讓你工作邊緣化,讓你沒什么工作可以干,同時加大對你的考核力度,讓你無法通過考核。這個對員工來說是最不理想的狀態,從主動辭職變成被動辭退,對心理的打擊力度也是最大的。
其次,建議你進入戰略防守的狀態,保證自己的基本權益。
第一、保護自己的權益
依照《勞動合同法》裁員必須保障員工的法定權利和利益,依法獲得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標準:
1、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應按被裁員工之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性收入計算。(這里的工資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等,而非單指基本工資)。 2、如果前12個月平均工資收入低于本市職工最低工資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3、補償的期限是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而定的,每滿一年,就有本人一個月工資收入的經濟補償。 4、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相當于員工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調整自己的心態
一般被裁的感覺非常不好,覺得是自己能力不足,沒有被公司或領導肯定和認可,這個時候的心理狀態是灰暗的,建議你保持理性、冷靜的思維,盡量調整自己的心態和狀態。
關于心態調整建議可參看小Y的另外一篇文章:《面對“大裁員”的浪潮,你該做些什么?》。
作者:小Y,國家職業生涯規劃師、心理咨詢師,具有8年項目管理經驗、4年企業培訓經驗的職場寶媽。專注職場領域,實現個人成長。
歡迎關注:小Y嘆職場,你我一起成長!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公司倒閉派遣員工怎么賠償“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