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致人死亡怎么判緩刑
車禍致人死亡怎么判緩刑
積極向受害人家屬進行民事賠償獲取死者家屬諒解,判決時會考慮緩刑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沒有逃逸,并不代表沒有責任。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中,當交警到達現場后,會進行現場勘查,然后一般會對駕駛人采取置留措施。
交警會根據目擊者,現場,駕駛人描述,然后對事故責任進行劃分。
如果致一人死亡,駕駛人負主要及全責,駕駛人負刑事責任同時還要負民事賠償責任,一般會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取得家屬諒解,判緩刑。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申領考駕照。
如果無賠償能力,肯定判實刑。
如果一人死亡,負同等及以下責任,不負刑事責任,但負民事賠償責任。
如果至多人死亡,負同等及以上責任,必須吊銷駕照,還要負刑事和民事責任的。如果負次要責任,只須負民事賠償責任。
這里的問題是,肇事未逃逸,如果逃逸,肯定全責,而未逃逸,就要根據交警來劃分責任了。次責,同等,主責,全責所表現的結果是完全不同的。逃逸是不管什么情況負全責的。
請安全行車!
首先說法律上具體規定。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且負事故全部的,就構成交通肇事罪。你說自己全責,超速20%,1人死亡,那依法肯定是交通肇事罪了。
沒有逃逸的,依法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也就是說,你頂格是3年有期徒刑(坐牢),最輕的是拘役。注意如果輕判的話,拘役是最長不超過6個月(半年)的。其實你如果不被緩刑的話就相當于6個月至3年。
另外法律規定,交通肇事構成刑事責任的——可理解為被判刑了——是需要吊銷駕照的。一般交通肇事罪是吊銷駕照2年內不得重新去考的,但如果服刑超過了2年(譬如2年半)那就只能等刑期結束后去重新考了啊。
其次,說下是否能判緩刑的問題。
實務中,如果沒有拿到諒解書的話,可能性非常低(幾乎為零)。有的法院,如果沒有諒解書,是不敢去判緩刑的,因為受害人家屬可以上訴的,對法官來說,會比較麻煩。
所以,強烈建議你跟受害人家屬談判,獲得諒解書!
你說你現在未被拘留,是因為在取保狀態,法院開庭前都可以取保的,但如果判決了,是需要立即執行的。
當然,你也可在庭審時,積極表現,力爭緩刑。
另外提醒,可在當地找個律師來幫助你爭取緩刑。
愿你如意。
適用緩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說明,罪行比較輕微。判處重刑的罪犯,不能緩刑。(二)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會。以上兩條缺一不可。
1、交通肇事罪與過失致死罪是法條競合關系(通說)具體可參考這個回答。補充一句,只有張明楷認為兩者是想象競合,但原因是張重新定義了法條競合,所以這個可以忽略了。知乎用戶:交通肇事罪致使人當場死亡或搶救無效死亡,司機負主要責任,是否可以認定為是過失殺人罪的特殊法條?
2、在承認1的基礎之上,你可以看到,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與過失致人死亡罪基本相符(除了逃逸致人死亡這個額外的加重情節),所以說“判得要輕”是不準確的,兩者量刑是一致的,只不過交通肇事罪的基礎量刑對應的是過失致死的“情節較輕”這個量刑檔次。于是問題可以修正為:為什么交通肇事罪這種特殊情況被認為是過失致死的“情節較輕”?
3、傳統觀點認為,這是“社會危害性”較小社會危害性是個很玄的東西,是一種主觀上的感受。一般要實踐多年,見識過足夠基數的案件后才能有明確的把握。比如同樣是殺人,甲先預謀好方案用農藥殺人,乙和人吵架激動起來掏刀捅死人,丙不堪忍受長期家暴而半夜拿刀砍人,這三種情況下你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它們的“社會危害性”是明顯有區別的,尤其是丙,完全可以屬于故意殺人的“情節較輕”。而另外一些情況下就不好準確判斷,如甲乙丙三人在網吧搶了別人的上網費100元,ABC三人在網吧搶了人家價值幾百元的手機。你仍然可以感受到前者的社會危害性較弱,但是對于這兩種情況的社會危害性是否都已達到搶劫罪所要求的社會危害性,感覺就沒那么強烈了。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情節較輕”也是這樣,現有法律未作明確規定,一般實務中認為,如果是“飛來橫禍”,比如董文在街上好好走路,突然高空拋物把他砸死,則不是“情節較輕”;但如果所處的場景本來就具有較大的風險,則可屬于“情節較輕”,如交通肇事就是其中的典型。當然這并不是唯一標準,還包括其他標準,如被害人自身有較大過錯,行為人未盡注意義務但也已經做了一些防范措施,等等。放到交通肇事罪中,道路本來就是高風險的場所,進入這一場所的人本身要承擔更多的潛在危險,因此即使發生事故而死亡,其社會危害性也只能屬于“情節較輕”這個檔次。
4、我自己的觀點:要考慮多種權利沖突下的多因一果交通肇事罪是個很特殊的罪名。它發生的場景下,生命健康權為最優先,然后是通行權。但如果這兩種權利發生沖突時,就很難準確地說誰對誰錯,往往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因此,一個交通事故中,往往是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這種多因一果的情況,在認定犯罪時的主要標準是看行為人的過錯程度所占的“因”的比例有多少(但不同的罪名對于這個比例的要求不同)。一般的犯罪,通常情況下都只有少數幾個因,但交通肇事罪中,引起事故的因往往是多個方面的,即使是事故責任的劃分,也只是考慮了其中重要、關鍵的方面,但對于次要、非關鍵方面的內容,往往不作為事故責任的劃分依據。因此,在評判刑事責任的時候,就要考慮這種罪名的“多因”,而給予較輕輻度的處罰。可參考以前這個回答:如何看待“徐玉玉”案中法院認為詐騙行為和徐玉玉死因存在因果關系?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構成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才能夠判刑。
一般都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賠償到位的話,又取得了被害人一方的諒解,是可以判處緩刑的。大多數是判刑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交通肇事罪,是過失犯罪,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逃逸的,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家屬賠償死者家屬損失后,可以判緩刑,不用坐牢。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車禍致人死亡怎么判緩刑“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