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有權隨意克扣工資嗎?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不得無故克扣勞動者的工資。存在克扣的,屬于違法行為。
勞動者可以采取以下辦法:
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以未及時足額發放工資為由,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解除勞動關系并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若仍想維持勞動關系的,可以只請求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十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公司克扣、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應該立即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進行書面報案,要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依法處理。電話12333是全國統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咨詢、舉報、投訴電話。
2、如果公司規章制度是經過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實施的,你違反規章制度,公司按照規定處罰你是正確的。
3、你是啥年月日參加工作的?沒有訂立勞動合同,公司已經違法在先,應該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承擔法律責任,應當向你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并與你補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公司向你每月支付2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4、公司違法,你認為公司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進行書面舉報或者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9條),要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依法處理。或者,你依法直接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對仲裁不服,你還可以提起訴訟(勞動爭議案件10元/件),將公司告到法院打官司。
首先,要搞清楚幾個問題。
1、公司以什么名義扣的工資?工資是你的勞動報酬,不可以隨意克扣。如果你工作出錯,也只能扣除你工資里績效這一部分里的金額。所以,你還要看看你工資的組成部分,績效這一項占據多少。
不嚴重的錯誤,也不應該扣除全部績效。特別嚴重的問題,頂多扣除你工資的百分之五十。具體事件,可以咨詢12333勞動保障服務電話,比較妥當。
2、工作以外的宿舍、水電費等。這種情況,要看你們雙方是否簽訂過協議,如果沒有,公司前期又允許你住著。那么,公司是不可以從你的工資里扣除的。還是那句話,工資是你個人的勞動報酬,工作以外的其他費用,在沒有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隨意克扣工資是違法的。
有些問題,不要覺得扣得不多就忍了,這樣只會變本加厲。當然,如果問題不大,又不想丟掉工作的情況下,也不必鬧到翻臉,誰扣的,可以找他談清楚這些問題。實在不給解決的,可以讓他給到扣款依據,等你離職時,一并清算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