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優先通行權的車輛
享有優先通行權的車輛
春眠不覺曉,處處聞啼鳥。
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
楊柳青青江水平,聞郎江上唱歌聲。
芳菲歇去何須恨,夏木陽陰正可人。
仲夏苦夜短,開軒納微涼。
正是江南好風景,落花時節又逢君。
春色滿園關不住,一枝紅杏出墻來。
機動車在綠燈亮起的情況下確實擁有優先通行權,不過,這個權利主要是針對機動車的,如果由于機動車爭搶道路造成事故,肯定是沒有優先通行權的一方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對于行人和非機動車來說,出于文明禮貌的角度,如果有必要有可能的情況下,也大可踩一腳剎車謙讓一下,如果發生了事故,機動車不論責任如何,也少不了承擔一部分甚至全部責任,為了一時的計較,實在是得不償失。當然,我們呼喚交通文明,并不是只對機動車司機,同樣也對行人,司機的謙讓不代表一些行人就可以在路上橫沖直撞肆意妄為,但是在相關法律沒有特別完善和細化的情況下,謙讓可能是避免事故,避免惹上麻煩的最好方法了。我是子非安知,歡迎對我的話題感興趣的朋友關注我,本文為原創回答,版權歸本號所有,轉載須注明出處。
機動車:
1、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優先通行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條1款的規定,這類車輛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期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2、道路養護車、工程作業車的優先通行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4條1款的規定,這類車輛在進行作業時,可以享有優先通行權,但有一個前提:不得影響過往車輛通行,而且其權利內容只是行駛路線和方向不受交通標志、標線限制,仍需遵守行車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該條規定了其他過往車輛和人員的注意避讓義務。
3、灑水車、清掃車等機動車的優先通行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4條2款的規定,這類車輛應當按照安全作業標準作業;在不影響其他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不受車輛分道行駛的限制,但不得逆向行駛。
4、法律特別規定的車輛的優先通行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條,在專用車道內,只準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我國目前專用車道主要是公交專用車道、奧運專用通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不享有前款規定的道路優先通行權。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享有優先通行權的車輛“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