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屬于行政復議范圍的是
不屬于行政復議范圍的是
D 《行政復議法》第八條規定 D項屬于行政機關內部人事處理決定,應按照公務員法等進行申訴,不屬于行政復議受理范圍
行政復議的范圍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征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感謝您對北京得眾法律咨詢的關注,專業的法律維權團隊為您免費提供法律咨詢。
很高興能為您解答問題:
在立法技術上,行政復議受案范圍確定方式主要有三種:概括式、列舉式、混合式
我國屬于混合式,也就是概括式和混合式混合使用
否定列舉的受案范圍(也就是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的事項)
國務院的所有抽象行政行為,包括行政法規和行政法規以外的其他文件
部門規章和地方規章。但是注意,有權制定規章的機關所制定的規章以外的文件是可以作為申請行政復議對象的,需要注意這一點
補充:
1、自然資源類,如行政區劃勘定、調整、征收,只能向國務院、省級政府復議,不可以訴訟。
2、有些行政行為復議具有終局性,就是訴訟和復議二選一
希望我的解答可以幫助到您,還有什么其他問題,可以點擊我的頭像,添加關注,私信我們。
點擊我的頭像,關注北京得眾法律咨詢,專業的法律維權團隊為您免費提供法律咨詢。
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法律、法規、規章不屬于復議范圍,行政規范性文件可以一并提請復議。
《行政復議法》第八條 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
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行政復議中,一并申請審查范圍的有: 國務院部門的規定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規定 鄉、鎮人民政府的規定 《行政復議法》第七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下列規定不合法,在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一并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對該規定的審查申請:國務院部門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規定;鄉、鎮人民政府的規定。
前款所列規定不含國務院部、委員會規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規章.規章的審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
申請復議范圍 第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 (一)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法規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 (四)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復的; (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恤金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或者可以申請復議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不服,不能依照本條例申請復議: (一)對行政法規、規章或者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不服的; (二)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不服的; (三)對民事糾紛的仲裁、調解或者處理不服的; (四)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不服的。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不屬于行政復議范圍的是“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