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下的房產離婚時怎么分
父母留下的房產離婚時怎么分
按照法律規定,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繼承了遺產,如果被繼承人在生前沒有訂立遺囑,或者即使訂立了遺囑但是沒有明確約定該遺產只能有夫妻一方繼承,其配偶不能繼承,那么該房產就應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既然是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的時候原則上可以要求平分。
所以如果夫妻一方的父母在生前訂立遺囑,該遺產只能由其子女個人繼承與其配偶無關,那么該遺產則為子女的個人財產,另一方配偶沒有權利要求分割。
您好!分割父母農村和祖上留下的房產只有在繼承的時候(也就是說在父母過世之后)。離婚只能分割屬于夫妻倆的財產,而父母的農村房和祖上留下的房產是屬于父母的財產,離婚夫妻是無權分割的。
僅有一種情況,就是在離婚前,父母已經在完成分家析產,起草了分家析產協議,并已經完成了財產登記變更,這種情況下,說明家庭財產已經分配給各家庭成員了,這種情況下,父母的農村房已經有部分轉移至子女名下了,這種情況下,一旦子女離婚,就可以對房產進行分割析產了。
謝邀,婚后繼承父母的房產離婚時是夫妻共同財產嗎?這要視情況而定,如果在你繼承父母的房產時,父母有特別的書面說明,此房產的繼承權,由你獨自一人享有(法律文書,公證書,等等),那么你所繼承父母的這處房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于你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對此房產進行分割。如果你父母沒有特別的書面說明,那么你所繼承父母的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一方有權要求對此房產進行分割。
謝謝邀請,今天題主提道,母親留下來的遺產子女應當怎樣分配?母親留下的材產,也可以說是兒女的共同材產,在不同的情況下也可以說是兒子的材產,或是女兒的丨材產,比如母親老了,需用扶養老人,單方一人一切費用不官不問,那就是不要材產也是不行的,農村從古代說起一般都是把材產留給兒子的,在近時代發現有的母親是福婆材產很多也應該子女何禮的分配。祝友友們天天好心情。
這個問題在現實生活當中還是經常存在的,不論是父母的房產,子女出資,還是子女的房產父母出資,如果再出資的時候沒有書面特別約定,在離婚的時候都會產生一定的風險和爭議。所以要想解決這一問題,需要結合現有的法律規定,以及當時買房時候的實際情況,以及出資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和相關的證據來綜合進行判定。
就目前這個題目而言,如果是父母的房產是由子女出資,那么意味著該房產的產權是登記在父母的名下,而購房的款項并不是由父母出資或者并不完全由父母出資,而是子女也參與了部分出資。對于這個問題,在離婚的時候,房產如何分割,關鍵是要看子女出資的性質是什么?
如果房產只登記在了父母雙方名下,那么該房產顯然是為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與子女沒有關系,也就是說自己是不能爭取到房產份額的。如果子女主張該房產也有出資,要求返還這部分出資的話,那么子女必須有證據證明當時的出資是屬于借貸性質,也就是說是借給父母的,并不是送給父母的,只有這種情況下才有可能要回出資。如果沒有借貸方面的證據,很有可能會認定為贈予的性質,那么就會認為是贈予父母的財產,當父母離婚的時候這部分財產也將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而不能返還給子女。
總之對于離婚時候的相關房產分割問題是比較復雜的,建議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一對一找律師進行咨詢。
如果您有相關的法律問題,可以關注本號,私信律師咨詢!
新婚姻法公布后,婚后男方父母出錢買房,房產證上寫了男女雙方名字(應視為男方父母對女方的贈與),仍然屬于《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的情況,是當然的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各持有房子的一半產權。買房時男方父母留下了出資買房的憑證,在子女離婚時,沒有任何實質意義。因為在將房產證上寫上女方姓名的時候,該房子已經成為男女雙方共同共有的。離婚時,女方有權得到屬于自己的一半。
你這個問題中的“離婚了”有點不明不白啊,就我想,如果是你離婚了,遺產肯定沒你的份,與你沒一點關系,這個你應該很清楚明白吧,也不會問這個問題。可是我看很多人回復的理解為是你離婚了而問這個問題的。
根據婚姻繼承法規定,遺產的分配排序是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
如果是你老丈人離婚了,留下的遺產其配偶肯定就沒有份了,繼承人排序就是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其配偶的那一部分就應該由子女繼承。
我們先看看近日關于遺產繼承的新聞:
哈爾濱男子出軌家暴,7旬老母生前立遺囑:房子送給前兒媳。75歲的老人因病三次入院了,親兒子不管不顧,而前兒媳卻一直照顧有加。老人不顧親生兒女的阻止,力排親友的眾議,執意要將自己名下唯一的房子贈前兒媳!而法律上有效的!
這則新聞讓人唏噓不已,感慨親情不古的同時,對于遺產繼承的有了新的認識。今天我們我就聊一聊這個問題。
婚前繼承的財產,離婚時看情況判定
《婚姻法》對夫妻財產的相關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婚前財產公證,公證的是婚前各自財產、債務范圍和權利歸屬。婚后財產協議可以對夫妻婚后財產的歸屬做約定,也可以去公證。
如果是結婚前繼承了父母留下的財產,離婚時要看具體的情況來判定繼承的情況,一般是要看父母之前是否有立下遺囑而定。
1、無遺囑,則繼承所得屬于夫妻共有財產,離婚時雙方各有一半。
2、有遺囑,則按照遺囑規定,如果遺囑為個人獨有財產,離婚時不會分割。
遺產可以繼承給旁人,包括前兒媳婦
回到開頭的新聞,老人力排眾議把名下的房子給了前兒媳,對于家庭倫理道德好壞我們暫且不提。但是對于遺產給到一個無親屬關系的旁人,這到底合理嗎?
其實在我國,遺產繼承主要有幾種方式,而且它們之前是有前后優先權的: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遺囑繼承是最高優先級的,新聞中的老人就是遺囑繼承,所以說是合法的。
2、遺贈,一般是是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撫養協議,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后轉歸扶養人所有。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順序。一般是配偶、子女、父母。
所以,前兒媳婦雖然已經不是是帶親帶故的親人了,但是老人立下遺囑讓前兒媳繼承遺產,這是合法的。
當然我也希望大家要遵守道德和法律,做好贍養的義務,讓每個長輩都可以安享晚年。如此家庭也才會幸福。
歡迎大家來討論,關于遺產贈給前兒媳婦,大家怎么看呢?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父母留下的房產離婚時怎么分“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