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協議考上公務員違約
三方協議考上公務員違約
如果考上公務員,但是不去入職,不會承擔違約金、但是會承擔一定的信用損失,具體表現為再次報考公務員的限制。
如果不去公司,是不會承擔違約金的,因為《勞動合同法》僅在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兩方面規定可以對勞動者適用違約金,但是雖然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你仍需要承擔一定的道義責任,建議你主動提前跟公司積極溝通、表達自己的歉意,使公司能夠及時再次招募人才。
簽了三方協議畢業以后一年之內你更換工作單位的途徑有兩個:其一是直接辭職辦理失業手續,再到新單位續簽勞動合同,按著勞動法原單位接到辭職信以后一個月內不答復視為有效,并且不得扣留勞動者的檔案等;其二是讓原單位給你出具解約函,回學校辦理改派手續,然后拿著空白的三方協議以應屆畢業生身份繼續擇業。第一個途徑沒有違約金的問題,也不受原來單位的制約,并且工齡可以接續。缺點是公務員考試、事業編制招聘、大多數國有企業等就業機會要求必須是應屆大中專畢業生,你辦理辭職以后就是去了寶貴的機會。第二種辦法的優點是改派以后就業范圍不受限制,缺點是原用人單位給你出具解約函會向你提出違約責任追究問題。
我來回答下這個問題吧。
公務員考試,誰也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能考試成功,所以臨近畢業,大部分畢業生都會先找一個單位,并簽三方協議,然后報考公務員。如果考上公務員,那肯定是果斷放棄企業職位(好的國企單位除外)。那么問題來了,既然已經簽了三方協議,放棄的話,算不算違約呢?
違約肯定是的,而且根據協議要求,可能需要交一部分違約金。不過相較于公務員來說,這點違約金并不算多。記得楊柳的一個同學,當初已經簽訂三方協議,結果公務員考試上岸,不得已選擇了違約,交了3萬元的違約金。就相當于3萬塊錢換一個公務員,這么想,貌似也挺劃算。
如果你簽的是小的私營企業,我覺得如果你和老板好好商量下,一般的老板不會太為難你的。畢竟你進入機關后,說不定還有機會打交道,他們肯定不想和一個準公務員鬧僵。他們巴不得能在機關有一個認識的人。不過這是對于一些規模較小的企業而言,大部分老板都會通情達理的,違約金也不會要。
但是對于一些大企業,他們制度很完善,只能按照制度行事,就不得不交違約金。
解除協議后,可以找學校重新要一份三方協議,辦理改派手續就可以了。祝你好運。
實習工作簽了三方協議不會影響考公務員的,但違約有可能是要賠償的。
一般來說,簽完三方協議后一年內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公務員。考取后直接改派到新錄取單位。需注意的是時間問題,就是一年內要到新單位報到,而不只是報考階段。最重要的是看報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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