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無兒無女新政策
國家無兒無女新政策
農村無房的就是貧困戶可以申請扶貧補助金,到時候建房子就能有補助金。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簡單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先給出結論:此人能否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關鍵在于核查本人是否符合“無生活來源”這個根本條件。若符合條件時,就應該納入保障范圍;若不符合條件時,就不能納入。為什么這么說呢?
按照國務院出臺的行政法規《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規定,原來所說的五保戶,現在改稱為特困人員。兩個概念所包括的人員類別完全一致,但在地域范圍上有重大區別,也即:五保戶只適用于農村地區,而特困人員則包括了城市和農村地區所有符合規定條件的人員。更直白地說:原來城市中沒有五保戶,只得稱為城市“三無人員”,現在也包括在了特困人員范圍之內。
按照政策規定,特困人員包括三大類人群: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符合特定條件的重度殘疾人、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即孤兒。特困人員必須同時符合三個條件: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扶養、撫養)人或法定義務人沒有履行義務的能力。這就是國家規定的特困人員的判斷標準。要特別注意的是:這三個條件必須同時符合,缺少任何一個條件,都不能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再來看一看題主己經明確提出的條件:單身,無兒無女,60歲以后。可以肯定地說:符合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這兩個條件,但對是否有生活來源這個核心條件,只字未提。
坦率地說:題主提出的這個問題,給回答者挖了一個大坑。對熟悉政策的人來說,當然不是問題。如果不熟悉政策規定,就很有可能一頭跳下去,先入為主地誤入圈套,做出錯誤的回答。毫無疑問: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問題,但確實暗埋大坑。至于題主提出的城市戶口、無房這兩個條件,是沒有決定性意義的次要問題。
下面,我們再來看看政策文件中的“無生活來源”究竟是指什么呢?2016年10月10日,民政部制定并發布的部門規章《特困人員認定辦法》(民發〔2016〕178號)第六條明確地規定:
“收入總和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財產符合當地特困人員財產狀況規定的,應當認定為本辦法所稱的無生活來源。
前款所稱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凈收入、轉移凈收入等各類收入,不包括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中的基礎養老金、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高齡津貼等社會福利補貼。”
很明顯:從根本上講,所謂的無生活來源還是必須核查兩個基本問題:1、各類收入的總和;2、家庭財產狀況;3、同時,要十分注意己經明確地規定不能計入收入之中的幾類特殊收入的正確處理。
具體說來,就是在核查單身老人的實際收入和個人財產狀況時:1、如果本人為參加了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退休職工,當然可以依法享受正常的退休金,生活一般不會有任何問題。即:正常退休的城鎮職工,即使單身一人,絕對不允許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這類情況,實際工作中時不時會碰到,我就親眼見到過好幾個。2、如果本人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且其實際養老金的數額,減去基礎養老金之后的金額,依然高于當地低保標準(或城市低保標準),也不能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3、如果本人在銀行有較大數額的存款,或者持有有價證券(如股票、債券)、大額商業保險,具體的認定標準由當地政府研究確定,各地也有所不同。一般以一年之內當地一類(或A類)低保戶中,個人可以領取的總金額為限。4、如果本人有其它合法穩定的固定收入,如經營收入、資產處置收入、捐贈收入,經過相關的工作人員核實確認,也不能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除了以上四種情況之外,不論是什么具體情況,就應該經過本人申請,將其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至于題主提出的城市戶口,不具有任何實質意義。關于無房問題,也可能是賣掉自己的房子而去租房住,也可能有原來單位提供、個人沒有產權的福利房。總之一句話:無論怎么強調,住房條件有多么差,總不至于流浪街頭吧。假如確實無房,一旦獲批納入保障范圍之后,則本人即可以申請住房救助,也可以由民政部門統一安排,直接去敬老院集中供養,這在政策上都是允許的,也是可行的。
按政策規定,無兒無女的農村人,只要年滿60歲就是五保戶,衣食住行,生老病死,一切皆由國家供養。
本人愿進養老院的可無條件進住,由養老院負責五保老人的吃穿住和生病醫治,本人不出一分錢。
如本人不愿進養老院的,就由國家每月發給一千元左右的生活費,無住房的由政府免費修二間,生病住院全報,逢時過節地方政府還要送糧油面衣服等慰問品。百年之后,政府還要負責入土為安。
總之,無兒無女的農村五保老人,不管是否進養老院,一切皆由國家兜底,晚年生活是幸福的。
【1】無兒無女的孤寡老人是農村的,無勞動能力,可以享受五保戶待遇。生活半自理,或者不能自理的,可以住進民政局辦的敬老院,或村鎮辦的養老院。【2】無兒無女的孤寡老人是城鎮的,沒有生活來源的,或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戶的,可以享受低保待遇。生活半自理,或者不能自理的,可以住進民政局辦的敬老院。
屬于“五保”人員,死亡后國家沒有另外的補助政策。
再就是補助了也沒有直系親屬或法定繼承人來繼承的,這樣的補貼沒有實際意義。
男人38歲,無兒無女,國家沒有任何補助政策,畢竟你還正當壯年,還可以靠自己的雙手去掙錢,至少要到60歲以上,喪失勞動能力,無兒無女,這樣成為五保戶,國家才承擔起你的撫養責任
本人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首先,談一下兜底保障政策的來龍去脈。其實,所謂的兜底保障,是扶貧政策領域一個十分重要的概念。早在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中發〔2015〕34號)文件中,就明確提出:“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無法依靠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家庭實行政策性保障兜底”。2018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中發〔2018〕16號)中提出:“統籌各類保障措施,建立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制度為主體,以社會幫扶、社工助力為輔助的綜合保障體系,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就業幫扶脫貧的貧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從這兩份國家層面的文件可以看出:兜底保障,其實質就是:對于己經完全喪失和部分喪失沒有勞動能力,導致失去了自身發展能力的貧困家庭,以納入社會救助體系為主體,通過綜合施策,讓貧困家庭也能享受正常的生活水平。簡單地說,就是通過兜底保障,脫貧一批。兜底保障政策的真正落實者,就是各級民政部門;具體的政策措施,就是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和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更直白地說:就是國家掏錢養起來,僅此而己。
其次,兜底保障的具體人員范圍有多大呢?毫無疑問,任何政策,都有一個從中央到地方逐級落實的過程。在落實過程中,自然也就必須與本地區的具體情況相結合,最終的結果是同樣一個國家政策,各地的具體政策有一定的差別,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在大體上遵循國家政策的總體要求。
就兜底保障的具體人員范圍而言,首先必須納入的是特困人員,然后是最低的生活保障對象中的家庭條件最困難的那一部分家庭。例如,本人所在的省份,兜底保障戶的范圍就明確地界定為:特困人員,孤兒,農村低保家庭中的一、二類低保戶。
最后,回答題主的問題:農村兜底戶因病無兒無女,老了怎么辦?己經納入到兜底保障對象中農村夫婦,又因病無兒無女,也就是沒有法律意義上的法定贍養人。對于這類人群,現行政策非常明確:1、未老時,也即夫婦二人還沒有年滿60周歲時,納入低保范圍,以維持夫婦二人基本的生活需要。這對夫婦己納入兜底保障對象之中,肯定地說,低保金的補助水平是比較高的,完全符合當前政策要求。2、老了時,也就是夫婦二人年滿60周歲時,就完全符合特困人員的條件,直接納入到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之內。其中,救助供養標準中的基本生活標準,按當地低保標準的1.3倍確定,用于日常生活需要;照料護理標準,一般按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的不同,分為高、中、低三個檔次,每月發放相應的補助資金。如果確實無法自理了,可以向當地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直接到敬老院或福利院去養老;有病了,在政府全額代繳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金的基礎上,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報銷之后的余額,在醫療救助基金中全額予以報銷,不用自已掏一分錢。
這就是目前的兜底保障政策,應該說還是比較有力的。如此待遇,何愁之有?因此,建議題主:人啊,必須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即然家庭狀況如比,還是以放寬胸懷、過好當下為好。愁自己,愁未來,其實沒有任何意義。
謝謝邀請,農村人無兒無女,老人,吃的是五保供養,現在國家政策好,不要說無兒女的老人,就是有兒女的低保戶,國家都在扶持,在每個鎮建造好幾棟大樓,專供無兒女的五保戶,和低保戶,吃住,有專人管理,包括護理,無法自理五保供養對象,資金由政府財政支持,如果不愿去的五保老人,可以由自己的親戚負責,政府幫助建房,每月都會領到政府補貼資金,讓每位無兒女的老人,得到晚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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