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門診的病歷本沒有了
傷殘鑒定門診的病歷本沒有了
做工傷鑒定須在工傷治療終結后進行。初診病歷還是較重要的,它記錄了當時發生事故時傷者的傷害程度。不過發生事故,企業的安全部門對事故都有定性是輕傷還是重傷以及傷害部位和程度都略有記載的。
工傷鑒定一般都是企業安全部門牽頭,會同地方勞動鑒定委員會及醫療權威機構專家,根據傷者當時的傷情及痊愈后,受傷部位的功能恢復情況進行鑒定。若企業不認同、配合,個人是難以完成工傷鑒定的。
工傷傷殘鑒定除了現場檢查外,鑒定醫療專家還要對原始病歷資料進行審核。
因此,鑒定時應提供原始病歷。你住過院,你的住院一套病歷你可到醫院去復印(傷者本人帶上身份證,通過醫院的醫務部門去辦理,醫院會在復印件上加蓋醫院的病歷復印章);但門診病歷醫院沒保存,建議你到勞動局工傷認定部門去找一下,沒準他們留有當初你提供的經過他們核實的復印件。說說好話,請他們幫你復印一份。
到治療工傷醫療機構復制病歷提交。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2013年版)》
國衛醫發〔2013〕31號
第十七條 醫療機構應當受理下列人員和機構復制或者查閱病歷資料的申請,并依規定提供病歷復制或者查閱服務: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第十八條 醫療機構應當指定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負責受理復制病歷資料的申請。受理申請時,應當要求申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形式進行審核。
(一)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
(二)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以及代理人與患者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和授權委托書;
(三)申請人為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法定繼承人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四)申請人為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法定繼承人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代理人與法定繼承人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及授權委托書。
能做,好像是不需要病歷本的,那里有醫生,會給你做鑒定的,但只是鑒定,不是診斷報告,病歷本應該是不能補辦呢,遺失呢話只能找當時的主治醫生開個證明材料,但是需要你有當時的診斷書,并且醫生一般不會輕易開的~,直接去做鑒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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