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沒達到傷殘怎么處理
工傷沒達到傷殘怎么處理
- 職工及其近親屬可在事故發生日起1年內向所屬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被認定為工傷后,依法享受規定的工傷待遇。由于你父親未簽訂勞動合同,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要先解決勞動關系,如果用人單位對勞動關系沒爭議最好,如果有爭議先去仲裁。
- 由于用人單位沒給你父親參加工傷保險,經勞動部門認定為工傷后,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全部費用均由用人單位承擔。包括你說的手術費用、二次手術費用、護理費、傷殘補助金,等其他待遇。
- 傷情穩定后,可向勞動能力鑒定中心申請鑒定級別,憑級別享受對應的傷殘賠償。其中,9級傷殘補助金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認定工傷并鑒定完畢級別后,對待遇有爭議的可以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關于你提到的“本人月工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參保職工的“本人工資”是受傷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但是你父親未參保,據本人了解,未參保職工的“本人工資”國家尚無明確規定,目前國家層面可能還找不到明確的政策依據,至于江西有沒有相關規定,建議咨詢當地勞動部門。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如經勞動能力鑒定未達到傷殘等級的,可享受如下工傷待遇:(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2.有什么疑問,可以直接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未達到傷殘等級享受以下相關待遇: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后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 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鑒定未評上傷殘等級,就是不影響勞動能力,沒有醫療依賴和生活自理障礙,只是享有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傷醫療
1、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所在省市規定的標準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
3、由工傷保險基金據實支付勞動能力鑒定費。
二、停工留薪期
1、工傷職工治療工傷,停止工作期間,按遭受事故傷害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工傷職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礙的,由所在單位負責護理。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所有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工傷沒達到傷殘怎么處理“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