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損害擔責原則
簡述損害擔責原則
歸責原則的意義是確定侵權責任的歸屬,誰來承擔的問題。構成要件則是判斷是否構成侵權責任。一般來說,構成要件在先,責任確定后才能歸責,但不同的歸責原則涉及不同的構成要件,這個主要關乎受害人的舉證。我國現(xiàn)行侵權責任法適用三大歸責原則,分別是過錯責任原則,過錯推定原則,和無過錯責任原則。構成要件是違法行為,損害事實,違法行為和損害事實的因果關系,過錯。四大要件必須全部具備才能定責,然后歸責,當然,有些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的侵權責任無問過錯啦。 明天考試,希望順利
過錯責任原則和無過錯責任原則的區(qū)別:主要區(qū)別就是根據(jù)侵權行為人的有無過錯不同,是否承擔責任不同。1.過錯責任是指侵權行為人只有主觀的故意過錯,才能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2.無過錯責任則是指不管侵權行為人是否有主觀過錯,都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在侵權責任法中,基本原則是過錯責任原則,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例外,則無過錯責任原則。PS:遵循無過錯責任原則的民事侵權案件有:產(chǎn)品缺陷責任、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2.環(huán)境污染責任、3.高度危險責任、4.違規(guī)飼養(yǎng)動物的責任、5.飼養(yǎng)違禁動物的責任。
過錯責任原則和過錯推定責任原則的區(qū)別: 1、二者在舉證責任的分配上不同。過錯責任原則采取”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因此受害人需就其主張負舉證責任.在過錯推定責任中,舉證責任發(fā)生了倒置,受害人無需就行為人的過錯負舉證責任,被告只有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或者存在法律規(guī)定的抗辯事由才可以免責. 2、過錯的輕重對責任的影響不同。過錯責任原則將過錯區(qū)分為不同的程度,據(jù)此確定行為人責任的大小與輕重在過錯推定的情況下,由于行為人的過錯是被推定的,過錯本身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因而難以確定過錯的程度.所以在過錯推定責任中,過錯程度對責任的大小及輕重沒有影響. 3、過錯責任嚴格區(qū)分受害人的過錯與行為人的過錯,在混合過錯中根據(jù)當事人雙方的過錯程度確定雙方各自應承擔的責任。由于在過錯推定責任中難以確定行為人的過錯程度,所以也就無法對行為人與受害人雙方的過錯程度進行比較。 在適用過錯推定的特殊侵權行為中,即使能夠證明受害人對于損害的發(fā)生也有過錯,也不能因此而免除行為人的責任,除非損害完全是由受害人的故意引起的。 : -過錯責任原則 -過錯推定原則
根據(jù)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第五條的規(guī)定,環(huán)境保護堅持保護優(yōu)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損害擔責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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