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和紀檢委合并
檢察院和紀檢委合并
檢察院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在不修改法律的情況下,不可能與其他部門合并。
檢察院與法院互相監督制約關系。
首先,美國有檢察院,美國檢察院是在司法部名下,司法部部長就是美國總檢察長。
第二,美國檢察院是行政機關,全世界只有中國檢察院是司法機關,這是學習蘇聯導致的。
第三,中國檢察院隨著時間發展,最終結果可能也是合并司法部,目前兩反已經給了紀委,只剩公訴和批捕,再往后,批捕給法院,公訴給司法部,檢察院徹底取消。
紀委是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黨員。監察委員會是原來的監察局以及后來的檢察院反貪局,反瀆局合并到一起的,屬于政治機關,管所有行駛公權力的人。目前,紀委監委人員是一樣的,但是兩套牌子。
紀委是黨的紀律機構,它安照黨的規定對黨員進行紀律處分。
檢察院是國家機構,它是以國家名義行使職權,其中有一塊就是查辦國家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的。
紀委只能給予黨紀處分,要追究法律責任還要移交檢察機關,由檢察機關提起訴訟。
但由于執政黨的地位,許多案件都是由紀委首先突破的。
紀檢委 [部門職能] 對黨員的黨紀教育、監督、違紀查處;對監察對象的黨紀教育、監督、違紀查處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
1 、對于叛國案、分裂國家案以及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
2 、對于直接受理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3 、對于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偵查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者不起訴。并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4 、對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5 、對于監獄、看守所等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6 、對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7 、對于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 二 ) 人民檢察院職能部門主要職責 ?
人民檢察院按照法律規定和業務分工設置內部機構,分別承辦偵查、偵查監督、審查起訴等業務。
1 、控告申訴部門、舉報中心
承辦受理、接待報案、控告和舉報,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不起訴、撤銷案件及其他處理決定的申訴;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的申訴;受理人民檢察院負有賠償義務的刑事賠償案件等工作。
2 、反貪污賄賂部門 ?
承辦對國家工作人員的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
3 、瀆職侵權檢察部門 ?
承辦對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證、破壞選舉等犯罪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
4 、偵查監督部門 ?
承辦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逮捕,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提請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延長,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的及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等工作。
5 、公訴部門 ?
承辦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移送起訴或不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或不起訴,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等工作。
6 、監所檢察部門 ?
承辦對刑事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監管活動進行監督,直接立案偵查虐待被監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員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和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案,對監外執行的罪犯和勞教人員又犯罪案件審查批捕、起訴等工作。
7 、民事行政檢察部門 ?
承辦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或者違反法定程 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訴等工作。
8 、檢察技術部門 ?
承辦對有關案件的現場進行勘驗,收集、固定和提取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并進行科學鑒定,對有關業務部門辦理案件中的涉及技術性問題的證據進行審查或鑒定等工作。
9 、政治、紀檢部門 ?
承辦受理群眾和社會各界對檢察人員利用職權進行違法辦案、越權辦案、刑訊逼供、吃請受賄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和控告,并進行查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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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一直很神秘,許多人都不知道檢察機關干什么,甚至連檢察機關的“檢察”二字都誤寫為“檢查”。一位從事多年政法工作的朋友給我講過一個故事:他年輕剛上班時恰逢他所在的檢察院搬遷新址到城鄉結合區域,當時村民們根本不知道檢察院是做什么的,以至于常常有孕婦或者病人在家人的攙扶下到檢察院檢查身體,搞得大家哭笑不得。
最近這兩年,各級檢察機關加大檢察工作宣傳力度,通過各個渠道加大了檢察工作的宣傳力度,但關注者也大部分是系統內部和工作關系相關人員,普通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權力運行知之甚少,虧得有兩部關于檢察機關反腐大劇的推出,才讓大家對反貪局這個檢察院內設機構有了一定了解。但隨著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推進,檢察機關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也快成過去時了。
那么檢察機關到底是做什么的?我們普通人民群眾有哪些事可以到檢察機關辦理?張大媽今天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希望大家追劇之余,能更加了解檢察職能,在生活中遇到涉法涉訴事項時能找到正確的部門反映和求助了。
主要回答三個問題:
檢察機關歸誰管,屬于哪個級別?
檢察機關主要有哪些監督權利?
什么事情可以或必須到檢察院辦?
檢察機關歸誰管,屬于哪個級別?
從職能劃分上來說,檢察機關屬于黨群系統的政法口,歸政法委管,同時作為下級檢察機關受上級檢察機關的業務指導。但以后不好說,因為當前檢察機關司法改革的一項任務就是推進人、財、物的上級檢察機關直管。從法律地位上來講,檢察機關與政府、法院構成”一府兩院“,都是代表人民的機構,(監察體制改革以后,會成為監察委員會、政府、檢察院、法院的新格局),工作受當地人民代表大會監督,檢察長的任命也是人大任命,一般檢察長的級別比同級的黨委、政府一把手低一級,以地級市為例,市委書記、市長一般正廳局級,市檢察院檢察長是副廳局級。所以從歸誰管這個問題上來講,檢察院應該是和政府平起平坐的,不受政府領導,但受同級黨委和上級檢察機關的雙重領導。所以這也是為什么《人民的正義》中,檢察院接到上級指示以后還要向同級黨委匯報批準,不僅是抓的人關鍵,而且這是一種工作程序了。
同樣,檢察院由于不受政府領導,且檢察官職權受法律保護,這才有了徐州市檢察院拒絕市政府關于“上街執勤”的號召,底氣既來之依法依歸辦事,也來自不受政府直接領導這個平起平坐(實際做不到,人財物還得當地政府支持)的特殊身份。 檢察機關主要有哪些監督權利?
目前檢察機關大體由反貪污賄賂局、反瀆職侵權局、預防職務犯罪,立案偵查監督、公訴、刑事執行檢察、民事行政檢察、控告申訴八個業務部門和案件管理中心一個綜合服務部門。大致的工作流程是:
(一)關于刑事案件
1、檢察院有決定是否逮捕的權力,主要歸立案偵查監督部門。流程大概是:刑事案件發生以后,公安機關在經過前期調查確定犯罪嫌疑人后需要采取逮捕措施的,需要將案卷移送檢察機關(案件管理中心接收)提請批捕部門進行審批。批捕部門的權力是確定是否批準逮捕,一般有四種情形:
(1)檢察機關認為證據確鑿可以逮捕的,會出具拘捕證明,并由公安機關執行;
(2)認為證據不足或情節輕微沒有批捕必要的,不批準逮捕。
(3)如果公安機關已經逮捕犯罪嫌疑人,檢察機關認為依法不應當逮捕,可以要求公安機關說明理由,理由成立批準逮捕;理由不成立,會監督公安機關撤案。這個就是監督撤案。
(4)檢察機關認為還有其他人員需要進行逮捕的,可以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逮捕的理由,理由成立,不予逮捕,理由不成立會監督公安機關逮捕;如果公安機關拒不執行決定,檢察機關可以直接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逮捕。這個叫監督立案。
2、檢察院有是否提起公訴的權力,主要歸公訴部門。對于已控制犯罪嫌疑人或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案件,公安機關或批捕科要對犯罪嫌疑人定罪,需要將案件移送公訴部門審查,也分四種情況:
(1)公訴部門認為有必要提起起訴的,會通過公訴程序移送法院開庭審判。
(2)認為沒必要的,可以做出不起訴決定,(也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有罪不起訴、一種是無罪不起訴)。
(3)認為有必要起訴,但證據不足的,可以要求公安機關進行補充偵查。
(4)認為有漏掉的共同犯罪嫌疑人,或者提請起訴的罪行中有漏掉的罪刑,如果不需要補充偵查可以直接追訴漏罪、漏犯;如果需要補充偵查的一般由移送機關進行補充偵查。對于給犯罪嫌疑人判幾年這個問題,檢察院也是有一定發言權的,公訴部門依法給出量刑建議,以確定一個判刑范圍,法院一般會在這個范圍內判刑。如果法院判刑不再這個范圍內,明顯存在畸重畸輕的情況,檢察院可以提起抗訴,也可以對相關辦案人員立案調查看是否存在職務犯罪情況。
3、檢察院監督刑罰執行情況,主要歸刑事執行監督部門。這種監督主要體現在三方面:
(1)監督采取強制措施的合法性,比如羈押不能超過一定期限等等,如果超出法律規定范圍,可以要求看守所變更強制措施(也是監督的方式,具體由看守所定,但一般會聽)。
(2)對判刑以后犯罪的服刑情況監督,避免逃避刑罰執行同時也有依法維護罪犯合法權益~~,如執行死刑的監督;發現獄警違法行為可以要求立即糾正,對觸及刑罰的獄警可以進行立案調查。
(3)對社區矯正人員情況進行監督,要求司法站所按照要求對社區矯正人員再教育、監管等。
需要提醒的是,未成年人檢察部門是專門負責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一條龍服務,不在其他部門間流轉。
(二)關于職務犯罪案件
職務犯罪案件主要指貪污賄賂案件和瀆職侵權案件的辦理,其中貪污賄賂案件由反貪局直接受理,瀆職侵權案件由反瀆局辦理;他們的辦案過程類似于公安局審查刑事案件確定犯罪事實的過程,等犯罪嫌疑人確定以后要采取強制措施,也是需要立案偵查監督部門進行逮捕、公訴部門起訴、最后判刑~~~,轉到罪犯戶籍所在地(級別不同待遇不同,青城監獄就是例子)進行關押,然后刑事執行監督部門進行刑罰執行監督。需要說說明一下的是:
1、瀆職侵權罪不是侵犯版權,而是人身權利等,比如由于管理層管理披露發生礦難,相關人員就會被以瀆職侵權罪調查,如果期間發現還有貪污賄賂的事實,也會一并查出。辦理的范圍比紀檢委大,不限于黨政機關,企業內的犯罪也有權調查。
2、關于職務犯罪還有一個專門的部門對進行預防職務犯罪的警示教育和為政府提供調查報告,也就是預防職務犯罪發生和幫助相關部門查找可能存在的監管漏洞的。
3、目前監察體制試點改革正在進行中,在試點區與職務犯罪相關的反貪局、反瀆局、預防部門將與紀檢委組成監察委員會,監察委員會與政府、法院、檢察院平級,類似于香港的廉政公署。這也意味著檢察機關將不再有自行偵查職務犯罪的權力。
(三)關于民事行政案件
說實話,對于遵紀守法的值友們來說,上面這幾個部門可能一輩子都不會有打交道的機會,但這并不代表你就不需要可檢察院打交道,因為他還可以插手民事行政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的監督。這個權力主要歸民行部門。那么哪些是可以找他們幫忙呢?主要是三件事:
1、遭遇政府執法部門違法處罰或者其他侵犯個人權利的,你計劃通過民告官的方式予以解決,這時你可以申請檢察院進行依法監督。 2、民事案件涉及判決執行有困難的情況,可以申請檢察院進行執行監督。 3、遇到民事糾紛,你不知道該不該起訴,你可以去咨詢;如果請律師困難,他們可能會給你提供一些幫助。 總結起來,檢察院廣義上可以監督任何行政執法部門(特別是他們有不規范行為的時候),狹義上主要就是公安、交警、法院、監獄等司法機關了。
什么事情可以或必須到檢察院辦?
據個人不完全了解,主要包括以下事項:
1、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包括申請貸款、晉升提拔政審等
2、出具無行賄犯罪不良記錄,主要是企業如果參加政府招投標,有的地方要求出具此證。
3、家里有人刑事犯罪,需要了解案情,一般等到案件移送檢察院以后,你委托律師,他可以進行閱卷,了解情況。
4、個人對民事行政案件審判結果不滿,可以找檢察院。
5、有冤假錯案或對刑事判決不服的,可以到檢察院控告申訴部門反映。
6、被害人經濟困難需要政府救助的(不希望大家遇到這類情況),可以通過檢察院申請被害人救助,政府會給一部分錢。
7、遭遇冤假錯案,超期羈押等情況,需要伸冤并要求補償的,可以在當時辦案的檢察院提起補償。
8、舉報犯罪行為。
9、其他涉法涉訴的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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