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為什么重新簽協議
貸款為什么重新簽協議
一、可以增加,我是做房地產銷售代理的,關于你的這一個問題,我們在平時日常的銷售工作中經常會遇到,剛開始客戶想好的首付比例,在辦理銀行按揭前的時間里有算改動。
這都是可以的,如果售樓處已經和你簽定了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話,只需要你們重新簽定一遍,或者讓售樓小姐給在合同上稍做改動即可。
二、銀行貸款方面,銀行規定,每月還款可以多付,但前提條件是比需是以萬的倍數為單位,也就是說你如果想多還一些,只能以萬以單位,另外,如果想結束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必需一次性還清所有貸款額,另外,銀行方面會多收你兩個月的利息做為違約金。
你好,合同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是不能隨意重簽的;如果由于政策變動需要部分改變,可以就部分條款雙方協議簽訂一個補充協議; 銀行單方不貸款就是違約行為,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除非你打算全款買房,否則當然要簽了,你應該感到慶幸是開發商沒有直接要求你全款,否則的話,拿不出全款,因個人原因被銀行拒貸的,開發商是有權沒收客戶的首付款資金的。
開發商的合作銀行
目前開發商合作的按揭銀行一般都是2家及以上,以3家為主流,多得的話5家的也有見過,客戶可以自主選擇在開發商合作的銀行中辦理住房按揭貸款。正常情況下,大部分人都會選擇四大行(開發商的合作銀行中一般都會有一家四大行),因為四大行的貸款利率相對會略低于其他銀行(主要系四大行的攬儲利率低于其他銀行)。
不過四大行的貸款利率雖然較低,但是對于客戶的門檻準入也比較高,比如以征信為例,在市場火爆時,對于征信最近兩年內有過短期逾期的記錄,四大行可能就直接拒貸了;再比如對于私營企業的職員,如果提供的流水或者收入證明,四大行略有懷疑,你又無法提供其他佐證,很多也會直接給拒貸了,所以利率雖然低,但是并不好享受到。
相比四大行而言,信用社這類金融機構,由于其攬儲的利率較高,相對應的貸款利率也要提升,所以其貸款客戶的數量會比如四大行少,如果堅持與四大行的一樣的標準,那么這些金融機構可能一個貸款戶都沒有了,因此信用社這類機構對于客戶的準入條件會有所放寬,在四大行無法貸到的款項的用戶,去信用社卻常常可以獲得授信額度。
故而你在農行的按揭貸款沒有下來后,開發商讓你回去重簽合同,向信用社申請貸款,這個是正常的現象,不過住房按揭貸款,一般不是自己攜帶材料去銀行辦理嗎?為什么你這個是去售樓公司重簽?
注意事項
重新簽訂之前,一是自己要先到農行核實,是否自己的貸款確實審批未通過,如果未通過,爭取拿回自己的申請材料;二是簽訂信用社的貸款之前,一定要仔細閱讀所有信貸合同的內容與條件;三是所有提供的個人材料(包括不局限于身份證、結婚證、購房備案登記合同等)要標注寫上,僅限于在農信社辦理**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盡量將自身的風險降到最低。
這種事情不多出現,但是也不是沒有。德先生銀行工作多年,后來同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20多年,我給大家出出主意。
修改貸款年限可以分為三種情況,分別對應,爭取到最好的結果
如果銀行已經放款,貸款合同也在購房人手里。那這就是違約。
在這種情況下,借款人可以完全拒絕銀行的要求,如果銀行強行改變,那可以向當地銀保監會進行投訴,因為貸款合同的改變必須取得借款人的同意,而且要書面同意。如果不是不可抗拒的原因,銀行是不可能在借款人投訴后解釋清楚的,所以投訴基本上完勝。
如果銀行還沒有放款,借款合同也沒有回到購房人手中,但此時購房人手里有銀行貸款批審單。
那此時購房人仍然可以做有效反對,并同銀行商議要求銀行按照原合同執行,否則向銀保監會投訴。這是個微妙的環節,如果銀行做這個決定,理由不是充分的,那么購房人態度強硬,一般就不做修改了。所以溝通商議最重要。
如果銀行還沒有放款,貸款批件也沒有出來。
那此事主動權基本上在銀行那邊,銀行可以找出各種信貸審查理由來要求縮短貸款期限,因為信貸審查條件是完全由銀行控制的。如果不同意,銀行可以以各種理由來拒絕后續貸款,這些理由可能是收入太低、授信不過等等。在這個階段投訴有時候也是無效的,那么就需要購房人同銀行進行懇切商議,說明自己的困難,爭取銀行不做改變。
購房貸款合同一般變化性很少,出現此類變故可能性不大
針對購房按揭貸款業務,屬于半商業性半政策性貸款,在所有業務風控審查中,屬于相對寬松的,所以改變貸款條件,銀行一般不會主動提出。
銀行在個人貸款發放之后,很少才會追加風控措施。因為整個貸款流程已經結束,在貸款到期之前,銀行一般不會再去做更多的風控審查。因為銀行人力成本高,而且個人房貸業務都是批量處理,再針對某個特定客戶去做改變,不值得,也沖突了貸后管理流程。
在一種情況下,有可能發生此類變化,那可能是國家房貸政策做了重大調整。例如最長期限從30年調整到25年之類,要求之前某一時間段貸款合同都做調整。如果此類事件一單發生,那購房人也只能接受,因為這就屬于是不可抗拒的原因。為此做變動的貸款那就肯定不是僅僅一份,最少是同期所有合同都會變動。
購房貸款縮短貸款期限,對于每月還款影響有限
即使銀行縮短貸款期限,對于房貸每月還款有多大影響呢?我們進行分析下:
假設100萬房貸款,按照現在基準利率4.9%進行計算,從30年變化為25年:
等額本息情況下,原每月還款額為5307元,現還款額為5788,增加481,變動幅度約為9%。
等額本金情況下,原每月還款額為6861元(每月以約11元進行遞減),現還款額為7416(每月以約13元進行遞減),增加555,變動幅度約為8%。
總言而之,要進行仔細溝通、達成一致。如果銀行不能給出合理理由和文件基礎,為了維護自己權益,該向其上級部門或者監管機構反映,那就行使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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